一般以绝句体裁写的篇幅短小的宫怨诗,总是只揭开生活画图的一角,可从一个片断场景表现宫人悲惨的一生;同时往往写得委婉含蓄,一些内容留下许多想象空间。这首诗却与众不同。这两展示的是一幅生活全图,而且是直叙其事,直写其情。
作者在第一首诗的前半首里,以举重若轻、驭繁如简的笔力,把一个宫人远离故乡、幽闭深宫的整个遭遇浓缩在短短十个字中。首句“故国三千里”,是从空间着眼,写去家之远;次句“深宫二十年”,是从时间下笔,写入宫之久。这两句诗,不仅有高度的概括性,而且有强烈的感染力;不仅把诗中女主角的千愁万恨一下子集中地显示了出来,而且是加一倍、进一层地表达了她的愁恨。一个少女不幸被选入宫,与家人分离,与外界隔绝,失去幸福,失去自由,本来已经够悲惨了,何况家乡又在三千里之外,岁月已有二十年之长,这就使读者感到其命运更加悲惨,其身世更可同情。与这两句诗相似的有柳宗元《别舍弟宗一》诗中“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一联,也是以距离的遥远、时间的久长来表明去国投荒的分外可悲。这都是以加一倍、进一层的写法来增加诗句的重量和深度。后半首诗转入写怨情,以一声悲歌、双泪齐落的事实,直截了当地写出了诗中人埋藏极深、蓄积已久的怨情。这后两句诗也以强烈取胜,不以含蓄见长。过去一些诗论家有诗贵含蓄、忌直贵曲的说法,其实并不是绝对的。应当说,一首诗或曲或直,或含蓄或强烈,要服从它的内容。这首诗的前半首已经把诗中人的处境之悲惨写到了极点,为逼出怨情蓄足了力量,因而在下半首中就势必让诗中人的怨情喷薄而出、一泻为快了。这样才能使整首诗显得强烈有力,更能收到打动读者的艺术效果。这里,特别值得拈出的一点是:有些宫怨诗把宫人产生怨情的原因写成是由于见不到皇帝或失宠于皇帝,那是不可取的;这首诗反其道而行之,它所写的怨情是在“君前”、在诗中人的歌舞受到皇帝赏识的时候迸发出来的。这个怨情,联系前两句看,决不是由于不得进见或失宠,而是对被夺去了幸福和自由的抗议,正是刘皂在一首《长门怨》中所说,“不是思君是恨君”。这首诗还有两个特点。一是:四句诗中,前三句都是没有谓语的名词句。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曾指出,诗句中“实字多,则意简而句健”,而他所举的“皆用实字”的例句,就是名词句。这首诗之所以特别简括凝炼、强烈有力,与运用这种特殊的诗句结构有关。另一特点是:四句诗中,以“三千里”表明距离,以“二十年”表明时间,以“一声”写歌唱,以“双泪”写泣下,句句都用了数目字。而数字在诗歌中往往有其特殊作用,它能把一件事情、一个问题表达得更清晰,更准确,给读者以更深刻的印象,也使诗句特别精炼有力。这首诗的这两个艺术形式上的特点,与它的内容互为表里,相得益彰。
第二首,表现宫中歌唱,随时都在创作新声。作者另有《听歌》二首,其一:“儿郎漫说转喉轻,须待情来意自生。只是眼前丝竹和,大家声里唱新声。”《边上逢歌者》又有:“垂老秋歌出塞庭,遏云相付旧秦青。少年翻掷新声尽,却向人前倒耳听。”足见诗人对新声及情感的重视。这首诗以“新声何处唱?断肠李延年”作结,包容了丰富的内蕴,言有尽而意无穷。这里直接点出“新声”,用“何处唱”一衬,其哀怨之情便流露出来了,最后一句提到了“断肠”,感情更进一步,在感情高峰上结束全诗。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这首诗从政治家的冷静分析入手,以楚汉战争发展的客观形势为依据,对项羽不可能卷土重来的结局进行理性判断,显示了政治家的果敢和睿智。这首诗议论精警,独具只眼。
杜牧在他的《题乌江亭》中写到:“胜败兵家事不期, 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 卷土重来未可知。”意思是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如果项羽能够再回江东重整旗鼓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卷土重来。而王安石则根据自己的理解,认为项羽的失败已成定局,即便是江东子弟还在,项羽也不可能再带领江东子弟卷土重来,因为他们不一定再肯为战争卖命了。
本诗开篇“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就以史实扣题,针对项羽的失败直接指出“势难回”。楚霸王的转折点在“鸿门宴”,没能杀成刘邦,到“垓下之围”时已经面临着众叛亲离的境地。而细数项羽失败的原因,最大的因素恐怕就是他的刚愎自用了吧。所以文章“壮士哀”就隐含着这样的信息,那时的项羽已经失去人心,天时、地利、人和中,人和是最重要的因素,而项羽已经失去,要挽回大业是十分艰难,概率也是很低的。
所以在“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为君王卷土来”句中王安石以辛辣的口吻明确地表示,即使项羽真的重返江东,江东子弟也不会再替他卖命的。杜、王的观点不同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和立场不同。杜牧着眼于宣扬不怕失败的精神,是借题发挥,是诗人咏史;王安石则审时度势,指出项羽败局已定,势难挽回,反驳了杜牧的论点,是政治家的咏史。诗中最后的反问道出了历史的残酷与人心向背的变幻莫测,也体现出王安石独到的政治眼光。
如果说杜牧是为项羽翻案,那么王安石则是为历史本身翻案,人与历史的关系本来就是“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首诗中,作为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将变法中的革新精神带到咏史诗的创作中,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对前人提出质疑,这也是一种创新。这种史论史评是王安石完成咏史诗从叙事体向抒情体,最终走向议论体的转变,对当时的诗文革新运动起了推动作用。 王安石则属意史论史评,延伸了咏史诗的内容深度,有着独到的政治见解
王安石的诗,十分辛辣冷峻,但却抓住了人心向背是胜败的关键这个根本,可以说是一针见血。
作者在序文中对于上司官高禄厚、有志文学说了一番称颂之辞,但是主要在于阐述“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的文学理论。揭示了封建时代达官显贵,骄奢淫逸,志得意满,不可能唱出时代的强音;相反有些仕途坎坷、备受压抑的贫士却往往能写出真实感人的诗歌。文章篇幅短小,语言简练直快,立论雄健挺拔,颂扬诗有分寸,爽直诗有余味。
文章劈头一句“从事有示愈以《荆潭酬唱诗》者”,显然是想讲清楚这篇文章是应人所请,并非主动邀宠。但行文中却有意隐去了“从事” 的主人,隐去了拿诗给作者看的目的,似乎从事是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地拿来给我看看罢了,并非裴公有意求序,这就不露痕迹地抬高了裴公的地位,维护了他的自尊心、谦恭的态度无疑会使求序者高兴,从诗在心理上产生后面的感慨肯定是对自己赞扬的直感,诗不去深究底层的蕴含。
作者的感慨无疑是全文的主体,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一段双关语性质的议论。从字面上看,作者真像是在运用常见的反衬手法,用写作的平常规律来反衬裴、杨二公的特殊性,从诗得出“材全诗能钜”的结论,在行文上又能做到起承转合,环环相扣。对方听了自然心满意足,深信不疑,不仅点头称是,裴公也欣然首肯,连忙命人“书以为《荆潭唱和诗序》”。这里通过强烈的对比,强调的是深切的感受,真实的内容。那些和平之音、欢愉之词,由于缺乏真情实感,哪怕在文辞上力求工巧,也是平谈无味,难以打动人心的;反之,那些愁思之声、穷苦之言。由于是发自肺腑的心声,即使在文辞上不刻意求工,也自然带有一种撼人心魄的神奇力量。这不单单是作者观察文艺现象的基本出发点,也给读者树立了品评诗文优劣的标准。作者把这个观点首先亮出来,作为立论的根据,接着又得出“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诗好之,则不暇以为”的结论。
照对上述观点,再看作者对裴、杨二人的介绍,表面上虽然是一派赞扬之词,说得很热闹,但突出的只是他们的位高权重,只是他们的“搜奇抉怪,雕镂文字”,诗对诗歌的内容却较少提及。 “统郡惟九”的荆南节度使,领“壤地二千里”的湖南观察使,明显是属于“气满志得”的“王公贵人”;他们虽然“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 “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但通过两者对照,读者不难做出客观诗中肯的评价:作者在慑于权势、碍于情面的情况下违心地说了些恭维之词,通情达理的读者是会理解的,作者给后人提供了品评诗文的武器:他所序的《荆谭唱和诗》并没有因那些恭维之词诗流传千古,诗他这篇序文却因为深刻揭示了文学创作的一条重要规律诗永放光彩。
作者应友人要求为诗集《荆潭唱和诗》写序文,并借着这篇应酬式的序文,趁机阐明他的文学主张,间接诗含蓄地评价了这部诗集。这篇序言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和平之音淡薄,诗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作者这几句话,其实是其“不平则鸣”之文论、“以文为诗”之技法的延伸,同时也道出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翻开一部中国度学史,虽不乏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作,但感人至深的还是那些感时伤世、抒发优国忧民愁思的作品。描写愉悦之情的像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样的作品,实属少见,诗脍炙人口、比比皆是的则是抒写穷苦与愁恨的作品。这大概与中国古代社会乱离,民生多艰,知识分子大都具有忧患意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