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简析
此诗上两句是在写杨柳之美,下两句是借杨柳为何不展身姿是因为被狂风折断了枝条来指代诗人自己的不得志。诗人虽不在朝廷,但是时时关心国计民生。自己像那不能舒展身姿的杨柳一样,是因为被社会的现实击打得无法去拯救苍生,自己为官不得重用,壮志难酬啊。
其二简析
组诗第一首总述客愁恼春,这第二首便承接第一首而来,借埋怨春风欺花来发牢骚。前两句说桃李有主,而且是在自家的花园之中,“非”、“还”二字加强语气,强调感情色彩。后两句说,春色催花,已是“深造次”,而春风竟又来欺凌,一夜之间居然吹折数枝鲜花!“恰似”即“正是”。“得”,是唐人口语,语助词。诗人寓情于景,造成情与景的对立气氛。在诗人眼中,春风折花,便是有意欺主。在诗人笔下,春风与桃李都人格化了。明明是诗人恼春,却写成春风欺人。
其三赏析
这首诗写频频飞入草堂书斋里的燕子扰人的情景。首句说茅斋的极度低矮狭窄,“熟知”,乃就燕子言。连江上的燕子都非常熟悉这茅斋的低小,大概是更宜于筑巢吧!所以第二句接着说“故来频”。燕子频频而来,自然要引起主人的烦恼。三、四两句就细致地描写了燕子在层内的活动:筑巢衔泥点污了琴书不算,还要追捕飞虫甚至碰着了人。诗人以明白如话的口语,作了细腻生动的刻画,给人以亲切逼真的实感;而且透过实感,使人联想到这低小的茅斋,由于江燕的频频进扰,使主人也难以容身了。从而写出了草堂困居,诗人心境诸多烦扰的情态。明代王嗣《杜臆》就此诗云:“远客孤居,一时遭遇,多有不可人意者。”这种不可人意,还是由客愁生发,借燕子引出禽鸟亦若欺人的感慨。
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杜甫这首诗也是善于景中含情的一例。全诗俱从茅斋江燕着笔,三、四两句更是描写燕子动作的景语,就在这“点污琴书”、“打着人”的精细描写中,包蕴着远客孤居的诸多烦扰和心绪不宁的神情,体物缘情,神物妙合。“不可人意”的心情,诗句中虽不著一字,却全都在景物描绘中表现出来了。全诗富有韵味,耐人咀嚼。
这首诗景中含情。诗人从燕子落笔,细腻逼真地描写了它们频频飞入草堂书斋,“点污琴书”、“打着人”等活动。这些描写既凸现了燕子的可爱之态,又生动传神地表现出燕子对草堂书斋的喜爱,以及对诗人的亲昵。全诗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给人自然、亲切之感,同时也透露出诗人在草堂安定生活的喜悦和悠闲之情。
这首诗的主旨也可以理解为诗人通过对燕子频频飞入草堂书斋扰人情景的生动描写,借燕子引出禽鸟也好像欺负人的感慨,表现出诗人远客孤居的诸多烦恼和心绪不宁的神情。
其五简析
这组绝句写在杜甫寓居成都草堂的第二年,即代宗上元二年(761)。题作“漫兴”,有兴之所到随手写出之意。不求写尽,不求写全,也不是同一时成之。从九首诗的内容看,当为由春至夏相率写出,亦有次第可寻。
杜甫草堂周围的景色很秀丽,他在那儿的生活也比较安定。然而饱尝乱离之苦的诗人并没有忘记国难未除,故园难归;尽管眼前繁花簇簇,家国的愁思还时时萦绕在心头。其本意是写景抒情,并未有批判女子作风的意思,但因为其中两句所用意象“柳”“桃花”也用来形容女子,所谓残花败柳,面若桃花等。且诗中极尽其轻浮的状态,所以常被后人用来暗指女子作风的轻佻,放荡不羁。
其七赏析
这一首《漫兴》是写初夏的景色。前两句写景,后两句景中状物,而景物相间相融,各得其妙。
诗中展现了一幅美丽的初夏风景图:漫天飞舞的杨花撒落在小径上,好像铺上了一层白毡;而溪水中片片青绿的荷叶点染其间,又好像层叠在水面上的圆圆青钱。诗人掉转目光,忽然发现:那一只只幼雉隐伏在竹丛笋根旁边,真不易为人所见。那岸边沙滩上,小凫雏们亲昵地偎依在母凫身边安然入睡。首句中的“糁径”,是形容杨花纷散落于路面,词语精炼而富有形象感。第二句中的“点”、“叠”二词,把荷叶在溪水中的状态写得十分生动传神,使全句活了起来。后两句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说它“微寓萧寂怜儿之感”,我们从全诗看,“微寓萧寂”或许有之,“怜儿”之感,则未免过于深求。
这四句诗,一句一景,字面看似乎是各自独立的,一句诗一幅画面;而联系在一起,就构成了初夏郊野的自然景观。细致的观察描绘,透露出作者漫步林溪间时对初夏美妙自然景物的留连欣赏的心情,闲静之中,微寓客居异地的萧寂之感。这四句如截取七律中间二联,双双皆对,又能针脚细密,前后照应。起两句明写杨花、青荷,已寓林间溪边之意,后两句则摹写雉子、凫雏,但也俱在林中沙上。前后关照,互相映衬,于散漫中浑成一体。这首诗刻画细腻逼真,语言通俗生动,意境清新隽永,而又充满深挚淳厚的生活情趣。
其九赏析
《杜臆》中云:“客愁二字乃九首之纲”,这第一首正是围绕“客愁”来写诗人恼春的心绪。“眼见客愁愁不醒”,概括地说明眼下诗人正沉浸在客居愁思之中而不能自拔。“不醒”二字,刻画出这种沉醉迷惘的心理状态。然而春色却不晓人情,莽莽撞僮地闯进了诗人的眼帘。春光本来是令人惬意的,“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但是在被客愁缠绕的诗人心目中,这突然来到江亭的春色却多么扰人心绪!你看它就在诗人的眼前匆急地催遣花开,又令莺啼频频,似乎故意来作弄家国愁思绵绵中的他乡游子。此时此地,如此的心绪,这般的花开莺啼,司春的女神真是“深造次”,她的殷勤未免过于轻率了。杜甫善于用反衬的手法,在情与景的对立之中,深化他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加强诗的艺术效果。这首诗里恼春烦春的情景,就与《春望》中“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意境相仿佛。只不过一在乱中,愁思激切;一在暂安,客居惆怅。虽然抒发的感情有程度上的不同,但都是用“乐景写哀”(王夫之《姜斋诗话》)则哀感倍生的写法。所以诗中望江亭春色则顿觉其无赖,见花开春风则深感其造次,闻莺啼嫩柳则嫌其过于丁宁,这就加倍写出了诗人的烦恼忧愁。这种艺术表现手法,很符合生活中的实际。仇兆鳌评此诗说:“人当适意时,春光亦若有情;人当失意时,春色亦成无赖”。(《杜诗详注》卷九)正是诗人充分描绘出当时的真情实感,因而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引起共鸣。
这首诗布局巧妙,展示出全天的旅行过程,但有详有略,重点突出。注重写景角度的交错变换,从不同时间、不同的光影效果加以描写,因而诗人笔下的景物变幻多端,瑰丽神奇。
首联通过对出行时天空景色“晓月”、“残星”的描写,突出时间尚早,诗人旅途艰辛,长途跋涉不辞劳苦。“饬装”、“奔策”又把出行动作化、具体化,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笔势突兀,句法挺拔,不落俗套,气势壮阔,起到振起全篇的作用,也是古人所谓的“突起”。因而明代陆时雍评价说:“如此起句,是大家数。”(《古诗镜》)
颔联从山顶上的“危阁”、“回梁”写起,描写旅途中见到的景色,突出其特点:奇、险。蜀地的崇山峻岭、悬崖峭壁被赋予诗人的感受——“危”、“回”,准确而新颖。“丹障”、“翠屏”描绘出山峰的不同形态、不同色彩,表现出诗人新颖独到的写景技巧。
颈联写诗人透过云雾观景,大树、山峰都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具有隐约朦胧之美。“迷”、“失”写出诗人对山中特有景物的奇妙感受,写景角度的不同,从“云间”、“雾里”观峰看树,突出一种迷离朦胧的状态。
尾联诗人强调夜色降临,暗示一天的辛苦将告结束。这两句极为巧妙,没有直接道来,而是借凉风的不期而至,诗人才意识到时间已晚,才看到夜萤乱飞。此联生动地表现出诗人游兴正浓,兴致勃勃,陶醉忘时的情态。行文巧妙,凉飙至、夜萤飞唤起诗人的时间观念,从一个侧面说明诗人已完全沉醉在大自然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此诗写景与抒情浑然一体,它既有永明体写景生动、锤炼精工的特点,又吸取了魏晋古诗的气骨,是王勃诗中艺术成就较高的一首。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