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又来沙漠,四千里外关河",开头便写出了广博的气势,茫茫宇宙,“沧海”“沙漠”“关河”,几个词汇表示他努力探索并思想日渐成熟。唐代诗人元稹曾有诗句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陆游也曾有“关河梦断何处?”之句,被作者借用过来,意境深远广邃。“骨相空谈”句,进一步加深了开头几句的意思,说明自己的人生经历和思想的变化。接下来一句问句,“春梦醒来么?”承前启后,劝世人不要徒做无益的春秋大梦了,应该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惟有瓶花”,没有生命力的几枝花。当然就没有希望,词人这里委婉地评价了当时的时局,晚清实际上已经朝不保夕了,但以慈禧为首的封建保守派依然以“天朝大国“自居,仍然穷奢极欲,其结果必然是亡国。
词的下片描写相片中人物的神态,“寒江才脱渔蓑。剩风尘面貌,自看如何“几句,是说明自己参政的事实,甲午战争后,谭嗣同是江苏知府,后来又加四品卿衔,充军机章京,这时他不是在野的隐士了,“脱渔蓑”,穿红袍,但当时是固守派当权的时候,所以有到“寒江”的感觉。“鉴不因人,形还问影,岂缘酒后颜酡“几句是说:小像脸上有异,是不是因为喝醉了酒而脸红,《楚辞》中有句“美人既醉,朱颜酡些”,被作者借用到自己的词里,实际上脸红是因为愤怒,愤怒当时的恶劣政治环境。”拔剑欲高歌,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面对这种社会现实,词人激流勇进,拔维新之创,直刺清廷中的顽固守旧势力。“忽说此人是我,睁眼细瞧科”,词的结尾以一种调侃的口吻自嘲,流露出作者无限的感想,同时又生趣味,显得生动活泼。
这首词感情强烈真挚,直抒胸臆,是谭嗣同词作中的佼佼者。同时也是晚清词作中的很有特色的一篇。
诗描摹北地寒冷之状。北方的天空如此阴寒晦暗,连其他三方都被映带成了神秘的紫色,给人以威压之感。天气奇寒,千里黄河冰封成一大块,万斤重的车辆也可以在上面往来奔驰,水下的鱼龙恐怕都被冻死了。三尺厚的树皮皲裂开来,它也抵挡不住严寒。浓厚的雾气将天空遮蔽得结结实实,似乎连刀也插不进去。草木上凝结的冰花,硕大如铜钱一般。海水中也有不少的冰块,在汹涌的波涛中碰撞激荡,发出清脆的声响。山间的瀑布冻成了白虹,无声地悬挂在高空。诗中虽多夸饰想象之词,但亦当有所亲历感受,或是北上潞州后所作。所谓“死”等字眼,只是用来形容奇寒之状,未必与国事或诗人自己的处境与心情有关。
首句“一方黑照三方紫”总写北中天色阴沉的感觉。天下分东、南、西、北四方,而北中这一方昏暗的天色竟将其余三方的天空映成了紫色。诗人用一个“黑”字即点明寒冬之意,提纲挈领,为全诗奠定隆冬酷寒的基调。余下七句为分写,除第三句外,诗人都选取了与水有关的事物,以水遇冷凝结成雾、霜、冰来突出北中的寒冷。天寒地冻,黄河冰封,三尺厚的树木表皮都被冻裂了,河水冻成结实的冰面能通过装着百斤重石头的车,落在枯草上的霜花大小如铜钱一般,迷雾浓重得刀砍不入;海面上漂浮着巨大的冰块,瀑布哗哗的流水停止了且冻结成一条玉带悬在山间。
迷雾飞霜、冰冻的河水、浮冰的海面、冻结的瀑布,天地间充斥着凛冽的寒气,没有一字直言“寒”却让人顿生寒意。细细读来,其中许多处描写超乎常理却别出心裁。如“黄河冰合鱼龙死”中一个“死”字便将冬天河水结冰,群鱼沉于冰下,冰面悄无声息的那种死寂刻画得入木三分,“死”描写的不是鱼龙死去,而是指寒冬的静寂;又如“挥刀不入迷漾天”一句则以极夸张的手法表现了北中雾气弥漫的情景。
谋篇布局,在散乱中见经营,是这首诗的一个显著特点。全诗没有情节贯穿,甚至也没有时间流,全由片断的景色联结而成。然而诗人也有意匠经营。在全诗写景中,首句提纲挈领。以下各句,虽说没有明显的逻辑联系,然而除“三尺木皮断文理”外,都是写天地间水文变幻所构成的种种不同奇观,而这正是严寒统治的世界的特点。这些景观次第是冰封的黄河及河上的行车、钱大的霜花、浓厚的雾幔、浮冰充斥的海洋、冻结了的飞瀑等等,既真实,又揉合了诗人奇异的想象,从而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奇异的冰雪世界。那里天是黑的、地是亮的,宛如一座神秘的水晶王国,人会感到寒冷,更会感到超出寒冷百倍的惊讶和愉快。
遣词设喻,于无理处得奇趣,是此诗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如果读者拘泥于常识,自然常识和语法常识,那么就会对《北中寒》的诗句逐一加以“订正”:黄河冰合时,应是鱼龙潜底。说“鱼龙死”,没有道理。《汉书》谓“胡貉之地,阴积之处,木皮三寸”,不是“三尺”;是“百石重车”,不是“强车”;是“上河冰”,不是“上河水”;迷露可说挥刀难破,不是“不入”。然而所有这些无论从事理上还是措辞上对常规的违逆,都包含着独创的匠心,都是出奇制胜。“鱼龙死”意味着河水全体冻结,注重表现异乎寻常的严寒,无理而有趣。“百石强车上河水”的“水”即是“冰”,但用“水”字则取得了一种令人惊异的效果。“抽刀断水水更流”虽更近乎常理,而“挥刀不入迷濛天”则别有神奇之感,可见那北国之雾特别的稠密。虹本有七彩,而“玉虹”的铸辞,更强调冻瀑的透明,而透明中亦能折射出不同的色光,给读者十分奇异的语感。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这首诗头两句写自己除夜孤单,有客来陪,自感十分快慰。中间四句回忆自己半生穷生,未老已衰。结尾两句与开首呼应,由于主客潦倒略同,同病相怜,于是一人吟诗,一人踏歌起舞。诗中体现了诗人不幸的遭遇和生苦的心境,也体现了诗人对理想执着追求的精神。诗作格律严整,对仗精彩,被清朝文人纪昀评价为:“神力完足,斐然高唱,不但五六佳也。”诗中第五、六句“发短生催白,颜衰酒借红”,被誉为名联。
“岁晚身何托?灯前客未空。”是说明亮的油灯前,客人们正在兴高采烈地喝酒猜拳。这些客人们大都已得到了一官半职,生活有了着落,所以他们是那样无忧无虑。而诗人这一年又过去了,依然像无根的浮萍,随风飘荡,无所依托。除夕之夜,本应合家团聚,可妻子儿女却在远方,难以相见;一年终了,诗人托身何处仍无结果,心中感到抑郁不平。
“半生忧患里,一梦有无中。”这一年,诗人已三十四岁。古人说:“三十而立。”而诗人的半辈子却在忧患中度过,虽有才华,却无处施展;虽有抱负,却无法实现,只好在梦中寻求理想,寻求安慰。可梦境和现实截然相反。“有”,是指梦境,“无”,是指现实。梦中,抱负有地方施展,理想有可能实现,还有欢笑、有团圆、有衣食、有房舍……应有尽有;而现实中却一无所有。
“发短生催白,颜衰酒借红。”是说严酷无情的现实粉碎了诗人美好的梦幻。眼见光阴流逝,生白了头。这里说“发短生催白”,他的头上不一定真有白发;说“颜衰酒借红”,他的颜面也不一定真的如此衰老。诗人这年才刚刚三十出头,在作于同年的《次韵答邢居实》中,诗人也说:“今代贵人须白发,挂冠高处未宜弹。”王直方以为“元祐(指1086-1094)中多用老成”,所以苏轼、陈师道、秦观皆有“白发”句(《王直方诗话》)。诗人此写生催白发,酒助红颜,无非是表示生之深、心之苦罢了。杜甫、白居易、苏轼、郑谷等人都曾写过类似的诗句,但诗人此联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对仗更工整,且恰如其分地表现了诗人当时的窘况,带上了他个人特有的主观色彩。
“我歌君起舞,潦倒略相同。”生不能胜,苦不堪言,满腹牢骚,无人诉说。座中只有当时也是“布衣”的秦少章与诗人遭遇处境略同,可以作为他的知音了。所以在发泄了一肚子的不平之气后,诗人和秦少章一起唱和,两个“潦倒略相同”的人,用歌声来排遣满腹生绪。这一晚是除夕之夜,他们只希望来年再努力了。全诗针对题目收住,把前面的意思放开,在低沉压抑的气氛中透露出一丝亮光,却正衬出诗人无可奈何的心情。
诗中体现了诗人不幸的遭遇和生苦的心境,也体现了诗人那种对理想执着追求的精神。诗人并非仅仅哀叹时光的流逝,他做梦也希望能一展平生抱负,他为理想不能实现而郁郁不乐,而愤愤不平。此诗正是他的一曲高唱,情词奔骤、意气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