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绝句,是李涉很有名的即景抒情之作,写得气势苍凉,意境高远,通俗凝炼,耐人寻味。
“江城吹角水茫茫,曲引边声怨思长。”这里虽然是写耳闻目睹景象,但字里行间,都使人感到一个忧愤满怀的诗人影子。
他伫立船头,眼望着茫茫江面,耳听着城头传来悠扬悲切的边地乐调。大凡羁途之士,虽非边地戍卒,总有异地思归之情。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感情是相通的。因而,一闻边地乐声,便立刻引起诗人的共鸣,勾起他思乡归里的绵绵情思。在这里,诗人巧妙地借助于边声的幽怨之长和江流的悠长,从形、声两个方面着笔,将抽象的心中的思归之情,作了形象具体的刻画。
“惊起暮天沙上雁,海门斜去两三行。”暮角声起。江边沙滩上的鸿雁惊起,而飞向了远方。乍看,像是实景的描写,但仔细品味,这正是诗人有家不得归,而且天涯海角、越走越远的真实写照。诗人家居洛阳,方向在润州的西北;而惊雁是向南,越飞越远。莫说归里,就是连借飞雁而通家书的指望也没有。“惊起”二字,不言“己”而言雁,是所谓不犯正位的写法。写雁的受惊远飞,实际上也兼含了诗人当时“不虞”的遭际。
这首诗,写得意态自然,寓情于景。乍读,作品好像完全是按照事物的原貌来写的,细细体味,字字句句都见匠心。诗人选择了生活中最典型最突出的物象,寥寥数笔,便描绘出给人印象极深的一幅画卷:江边的城市、浩渺的江水和惊飞的鸿雁,而画外则传来悲凉的画角声。在每一物象之中,都使人深深地感受到诗人的哀情和跳动着的脉情,情思含蓄,寄慨深远。
陶渊明可以辞官,可以守穷,但不可一日无酒,饮酒是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所以对于他来说,停止饮酒将是十分痛苦的事情。但陶渊明却以幽默诙谐的语言,说明自己对于酒的依恋和将要戒酒的打算。诗中每句用一“止”字,读来风趣盎然,具有民歌的情调。
这首诗大意并不难懂,总体来说是因为饮酒伤身,要“止酒”(戒酒)罢了。但这首诗的“止”字解释起来还真麻烦,如果全按“停止”(戒除)解释,“坐止高荫下,步止荜门里。好味止园葵,大欢止稚子”这四句就解释不通了。“止”古代还有一个意思,就是“止于”,说得直白点,就是“停留在……上面”,那么“高荫”“荜门”“园葵”“稚子”就是都渊明乐意停留在这上面了。但按这个意思解释后面“止酒”又解释不通了。因为“徒知止不乐,未知止利己”,这两句明显是说“只知道戒了酒不爽快,但不知道戒了酒对自己又好处”。看来这篇中的“止”字,还是前后分成两个意思的。
另外,这首诗在形式上有个特点,每句都带一个“止”字。朱自清先生推测此体早已有之。既然早有此体,就应该有所留传。但在陶渊明此诗之前,又没有例子流传下来。这未免让人对朱自清的推测难以信服。清代陈祚明和吴瞻泰都认为这种每句中含有同一字的写法是陶渊明开创的。即使如朱自清所说,此前已有此体,陶也当是此体较早的作者之一。当然这种写法被后人发扬广大了。明代薄命才女贺双卿,有一首《春从天上来·饷耕》,就是这种诗词极至。
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