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可分为四段。每段都是以“笑矣乎”开头。第一段,诗人化用汉代童谣。“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来讽刺是非错位、黑自颠倒的丑恶社会现实。接着举了战国时张仪、苏秦的例子来说明“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的现象。张仪和苏秦是战国时有名的纵横家。他们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权诈之术,取得了人主的信任。张仪曾作过秦国的丞相,而苏秦却能佩六国相印,成了纵约长。他们都凭着“曲如钩”的本领,成了显赫一时的权贵。如果他抱诚守直,老老实实在家种地的话,说不定他们早就饿死在道边了。李白的这些诗句,借古讽今,旨在揭露当时国君昏聩,才使得象张仪、苏秦那样朝秦暮楚、反复无常的小人,一个个受宠得势,而象自己守直不阿的人,却只能作阶下囚了。
由于李白自己将社会看透了,认为不值得为统治者卖命卖力,思想反转为出世。第二段就写出了这种思想的转变。“君不见”四句,借用《楚辞·渔父》的典故,先写那位“避世隐身” 、“欣然自乐”的渔父,后写抱直守忠的屈原。屈原被楚王放逐,行吟泽畔,遇到了隐者渔父。渔父劝他和光同尘,与世推移,而屈原要坚守正义,正道直行,不愿“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宁赴湘流,葬身子鱼腹之中,也不愿“以皓皓之自,而蒙世之尘埃。”渔父听完后:“荛尔而笑,鼓枻而去,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君足’。遂去,不复言。”李白在这里以调侃的口气,表面上是奚落屈原“平生不解谋此身,虚作《离骚》遣人读”,其实骨子里是对现实社会的冷嘲热讽。在“曲如钩”的社会里,正直如屈原的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还不如学沧浪老人,“避世隐身”为好。
第三段,诗人运用豫让、屈平、巢父、许由、伯夷、叔齐等古人以不同方式求得“身后名”,深入展开议论。屈平自投汨罗,博得“以身殉国”的美名。豫让,春秋时晋国人,为智伯多次行刺赵襄子未遂而自杀,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刺客”。巢父和许由为古代著名隐者,传说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听后,认为有污自己的耳朵,便逃到颖水边洗耳,当时,巢父正牵犊饮于下流,就责怪许由污其犊口,遂牵犊到上游。伯夷、叔齐为殷朝末年孤竹国君之子,武王伐纣之后,不食周粟而饿死,被孔子称为“古之仁人”。但是,诗人认为这些古人都是为“爱身后名”的奴役,不如“我爱眼前酒”。这个中的妙理在于“饮酒眼前乐”是实实在在的,“身后虚名”则不是。“男儿穷通”自有机遇,不必强求,即使求得“身后名”,死后人们弯腰向你礼拜,你也不知道了。这一“虚”一“实”的反差,正是李白的牢骚话。“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李白《将进酒》)诗人正是以这种惊世骇俗的牢骚话博得千古美名。诗人借用猛虎不屑一顾案头肉和洪炉不熔铸囊中小锥进行类比反衬,表现自己不汲汲于“身后名”的傲骨和大志,嘲笑那些贪图靠“身后名”者不过是些心底狭窄之辈!
最后一段,又以宁武子和朱买臣宕起一笔。宁武子,即宁戚,春秋齐人,有奇才,隐于商旅,齐桓公夜出巡访,他正在喂牛,并击牛角而歌唱,桓公闻而奇之,委以重任。朱买臣,西汉人,家贫,以卖柴为生,好读书,能朗诵《楚辞》,后被汉武帝征用。诗人用这两个古人的事迹,旨在说明穷通有时,应该顺其自然,从而嘲讽那些被“曲如钩”者迷惑了心窍的当权者,即是遇到宁、朱二人,也不会了解他们,他们也只好去佯狂避世了。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中首先抒发了自己的观点,“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一扫悲秋的传统。接着写出了秋天的种种景色。最后两句表达了与杜、范二人分别的惆怅心情,反映出感情的深厚。全诗寓情于景,语言自然流畅,层次分明,风格明快。
诗一开头紧扣题中“秋日”,抒发时令感受。自宋玉在《九辩》中以“悲哉秋之为气也”句开篇,后来的文人墨客都是一片悲秋之声,李白却偏说“我觉秋兴逸”,格调高昂,不同凡响。“我觉”“谁云”都带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富有李白的艺术个性;两名对照鲜明,反衬出诗人的豪情逸致。一、二句定下基调,别宴的帷幕便徐徐拉开。
三、四两句写别宴的具体时间和场景:傍晚,绵延的群山带走了落日;尧祠亭上下,清澈的水流同万里晴空相映成趣。诗人抓住群山、落日、水流、晴空等景物,赋予自己的想象,用“将”“与”二字把它们连成一体,即使这些自然景色获得了个性和活力,为首句的“秋兴逸”作注脚,又进一步烘托了诗人欢乐的心情。接着,正面描写别宴:席上已摆好玉落美酒,主宾们已止步下马,有的正在安置马匹休息,有的解下衣带挂在横生的树枝上,大家开怀畅饮,并且歌唱的歌唱,奏曲的奏曲,欢快的乐曲声疾风似地飘荡在尧祠亭的四周,响彻云霄。诗人的感情同各种富有特征的物件、动作和音响效果等交融在一起,气氛一句比一句浓烈,感情一层比一层推进,表现出诗人和友人们异乎寻常的乐观、旷达,一扫一般送别诗那种常见的哀婉、悲切之情,而显得热烈、奔放。
宴席到这时,已是高潮。接着描述送别的时间和景色:时近黄昏,白云飘向碧海,大雁从晴空飞逝。这两句既同“山将落日去,水与晴空宜”相照应,又隐隐衬托出诗人和友人们临别之际相依相恋的深厚情宜。宴席从高潮自然过渡到尾声。最后,全诗以“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作结,酒酣席散,各奔一方,留下的是无尽的离情别绪。
李白这首诗,既是送别,又是抒情,把主观的情感融注到被描写的各种对象之中,语言自然而夸张,层次分明而有节奏。尤其可贵的是,诗的格调高昂、明快、豪放,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