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联就联系诸葛亮,再联系筹笔驿作出高度的总括:“抛掷南阳为主忧,北征东讨尽良筹。”诸葛亮因刘备三顾茅庐尽请他,他抛弃了在南阳的隐居生活,为主公刘备分忧,出来辅佐刘备建功立业。北征东讨的运筹帷幄,他的计谋都是好的。这里主要是北征,筹笔驿是为伐魏运筹,是北征;东征是陪衬,不实指打东吴。刘备尽打东吴,诸葛亮是反对的,他没有东讨。这里实际上是“南征北伐”,不说“南征北伐”而说“北征东讨”,因为上句已用了“南”字,为避开重复,所以这样说。
颌联“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尽英雄不自由。”时来句当战赤壁之战,当时孙权、刘备两家的兵力,联合起来也不能与曹操大军相比。只是倚靠了长江之险,曹操北方的军队不习水战。又靠了东风,好用火攻来烧毁曹军的战船取胜,这是利用天时地理来获胜,所以说“天地皆同力”。时运不济,像李商隐诗里说的:“关张无命欲何如?”关羽、张飞都早死了,不能帮助诸葛亮北伐,英雄也不由自主。
颈联“千里山河轻孺子,两朝冠剑恨谯周。”诸葛亮死后,魏将邓艾率军攻蜀,谯周劝后主投降。后主听了他的话投降了。蜀国千里山河,孺子阿斗轻轻地断送了。在刘备和后主两朝的文臣武将,主要是指诸葛亮,他既管政事,又管军事,是两朝冠剑。他如有知,一定是恨谯周的。
尾联归结到筹笔驿:“唯余岩下多情水,犹解年年傍驿流。”在驿亭的岩下水,还在傍驿流着,好像在怀念诸葛亮。
这首诗先想到诸葛亮,写他的出山和北伐,肯定他的用兵“尽良筹”,这就跟筹笔驿的规划军事结合。既然是“尽良筹”,而他的出师到底有利无利,这就开出颔联,归于时运,时来才有利,运尽就难办了。颈联归到运尽,于是孺子抛弃山河,谯周主张归降。归结到岩下水的多情。这里把诸葛亮规划的胜利和挫折归于时运。李商隐《筹笔驿》:“管乐有才真不忝,关张无命欲何如?”也认为北伐的所以不能成功,由于关张无命,不能帮助他北伐,也归结命运。温庭筠《经五丈原》:“下国卧龙空寤主,中原逐鹿不由人。”他称蜀国为下国,称魏国为中原,含有上国的意思。下国和中原对抗,含有大小强弱不同的意味,所以说“中原逐鹿不由人”,即认为偏处西南的弱小的下国要跟中原强大的魏国逐鹿,是不由人力的,即诸葛亮的北伐要用蜀国来统一中原,也非人力能达,这就不把北伐的不能成功归之于时运或天命了。这样的看法胜过两篇《筹笔驿》的看法。
就写筹笔驿说,李商隐诗的开头:“猿鸟犹疑畏简书,风云长为护储胥。”何焯批李诗:“起二句即目前所见,觉武侯英灵奕奕如在。”看到筹笔驿上的猿鸟还像在畏简书,风云长期在保护营栅,极力写出诸葛亮的英灵如在。这个开头是既切题又推尊诸葛亮,写得非常有力,不是罗隐的多情永傍驿流所能比的。
此诗分前后两节。前节八句,着重描写了初抵东鲁时的真实感受。“五月梅始黄,蚕凋桑柘空”两句点明时间,梅子开始由青变黄,蚕桑之事已了,这就意味着进入了生产的第二道工序:“鲁人重织作,机抒鸣帘栊。”东鲁的城乡妇女,又投入新的劳动:纺织。东鲁人有重织作的传统,李白初次旅游就获得了良好印象。
李白从二十五岁经三峡出蜀,历湖北、江西、江苏、河南、山西等地,这时还没有机会出仕。“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两句正是诗人当时思想情况的写实。李白回顾自己南北奔走的生活历程,决定到东鲁定居。读书、学剑是李白的两大生活爱好。“举鞭访前途,获笑汶上翁”中的“访前途”有问路和了解今后出路的两层意思。李白初抵东鲁,访路途卜前程时,遇到了不愉快的事,他受到了汶水上一个老翁的嘲笑。但李白没有写出“笑”的内容,有意留顾一个悬念。
后节十句,是李白对汶上翁嘲笑的明快答复,是全诗的重点部分和精彩片段。“顾愚忽壮士,未足论穷通。”在李白看来,“顾愚”们不能理解“壮士”的胸怀,也没有资格在“穷通”的问题上发议论。“穷通”即“穷达”,是为了押韵需要,改“达”为“通”。李白对“穷达”的理解,完全是从儒家思想出发。李白力争在政治上获得出路,先实现“兼济天顾”的理想,然后归隐江湖,“独善一身”。李白这种思想,正和战国时期的鲁仲连是一致的:“我以一箭书,能取聊城功。终然不受赏,羞与时人同。”李白用鲁仲连的事迹,比喻自己的政治才能和抱负,是因为鲁仲连的故事就发生在山东。
“西归去直道,落日昏阴虹。”李白来东鲁前就曾有西游长安的打算,后来转而向东,不料初抵鲁郡就遭到汶上老翁的嘲笑,李白这时有“西归”之意,但他想到自己“直道”而行的人生态度如不改变,是很难得到朝廷重用的。
“此去尔勿言,甘心为转蓬”两句是李白对汶上翁表示:“你的谈话没有任何意义,请不要说了,直道而行是我的一贯作风,即使像飞蓬那样示意飘转,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对汶上翁讥笑的回答,是李白高尚品格生动的艺术概括。他首先把讥笑者同自己作了尖锐的对比,然后明确提出自己从事政治活动在不同情况顾的原则立场。诗中塑造了鲁仲连这样一个功成不受赏的高士形象,其实这也是李白自己的形象写照。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
诗的开头两句自叙平生。“三度为郎”,“一从出守”概括了诗人的仕途经历。诗人本有济世之志,“为郎”和“出守”在诗人看来是难以施展抱负的。“便白头”说时光之快,有“功业悲后时,光阴叹虚掷”的意思。其中包含“生平未得意”的感叹。以沉重的叹息引起全诗。
诗的次二句承首联倾诉平生感慨。“长不用”不仅指嘉州刺史秩满后未受叙用,更主要的还是指平生不是“为郎”,便是“出守”,从未被重用过。但诗人的关注点在于“苍生”,“苍生未休”,诗人不安。“四海犹未安,一身无所适”,对“圣主”,诗人不能无怨,对“苍生”,诗人不能不忧,格调更为沉重。
第五、六句点出题目“客舍悲秋”,则是“悲秋”。对春光而兴叹,见秋风而生悲,看似悲叹时光流逝,实则悲叹壮志未酬、平生失意,从而转出正意。
诗的最后两句为诗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时至暮年,处境维艰。“穷苍草转深,闭门日将夕”(同上),满腹心事,无处倾诉,虽有江上蝉声满耳,却不仅不能排遣思绪,倒反更引出无穷愁烦,恰烘托出诗人晚年的孤独寂寞,诗歌遂在这种更为凄切沉重的情调中结束。
这首诗向故友倾诉情怀,概括了诗人的一生,尤其突出了晚景的凄凉,实为追悼平生之作,写得感情深沉凄切,格调慷慨悲凉,真实地传达出一个关心国事却有志难展的封建文人暮年的沉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