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隐士的赞歌。题目就包涵着赞美的意思。《毛传》说:“考,成;槃,乐。”朱熹《诗集传》引陈傅良的说明:“考,扣也;盘,器名。盖扣之以节歌,如鼓盆拊缶之为乐也。”黄熏《诗解》说:“考槃者,犹考击其乐以自乐也。”总之,题目定下一个愉悦赞美的感情调子。
全诗分三章,变化不大,意思连贯。无论这位隐士生活在水湄山间,无论他的言辞行动,都显示畅快自由的样子。诗反复吟咏这些言行形象,用复沓的方式,增强诗歌的艺术表现力。
此诗集中描写两个内容。一个内容是隐士形象。“硕人”一词,本身就带有身体高大与思想高尚双重含义。全诗反复强调“硕人之宽”“硕人之薖”“硕人之轴”,突出“宽”“薖”“轴”,实际上表示隐士的生活是自由舒畅的,心胸是宽广高尚的。他远离浊世,又使浊世景仰。因此,这个隐士虽然隐居山间水际,但仍然是受人们敬重仰羡的社会人。隐士是贤者,处身于穷乡僻壤。硕人是隐士,是贤者,是有高尚思想宽广胸襟的伟人,对此诗歌反复吟咏,诗内诗外,都得到表现。诗中描写的另一个内容,是隐居的环境。“考槃在涧”“考槃在阿”“考槃在陆”,无论在水涧、山丘、高原,都是人群生活较少的地方。隐士之所以叫做隐,当然并不仅仅在于远离社会生活。虽说前人有“大隐于朝,中隐于市,小隐于野”的说法,在朝廷、市井之中做隐士不是不可以;不过,一般说来,隐士大多数指远离人群集中活动的范围,到山林、水际、海岛等较荒僻地方去生活的一批人。隐士也可以说是自愿从社会中自我放逐者。诗歌采用了正面烘托的手法,把隐居的环境写得幽静雅致。山涧、山丘、黄土高坡,都不涉一笔荒芜、凄凉、冷落,反而成为一个符合隐士所居的幽雅环境。那么,贤良的隐士在幽雅的环境中,就如鱼得水,散步、歌唱、游赏,自得其乐,舒畅自由。于是,隐居之乐也永远不能忘却,更不想离去了。贤人、幽境、愉悦三者相结合,强烈地表达出硕人的隐居,是一种高尚而快乐的行为,是应该受到社会尊重赞美的。
诗歌每章一韵,使四言一句,四句一章的格式,在整齐中见出变化。全诗以山涧小屋与独居的人心境对照,木屋虽小,只感觉天地之宽。环境之美,留恋不出,尤其是一“独寐寤言”的勾勒,境界全出,在自我的天地之中,独自一人睡,独自一人醒,独一个人说话,早已是恍然忘世,凸现出一个鲜明生动的隐者形象。作笔的简练,选项取的镜头之典型,人物是呼之欲出,境之耐人寻,确有妙处。
本文起始既紧扣作亭之缘起,而后宕开笔墨写孙莘老泽惠百姓的政绩,然后才归入正题,发挥议论,推衍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的道理,并进而言及养生与治国之道。 文章从小题目引出大议论,立意高远,富于哲理。
这篇记文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点题,记孙莘老建墨妙亭的时间、地点和用意,“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也就是诗中所写的“吴兴太守真好古,购买断缺挥缣缯”。孙莘老喜好书画金石,所以不惜花大钱购买古代碑刻,以藏于墨妙亭中。
第二段记述孙莘老搜罗碑刻用力之勤,但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层层转折,跌宕起伏。第一层写已往的吴兴太守向来政务悠闲。因为其地“山水清远”,其民“寡求而不争”,外地客人“非特有事于其地不至焉”。社会安定,民事不多,宾客少有,清静无为,“故凡守郡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真是悠悠岁月,其乐无穷。如此悠闲之地,孙莘老自然有充余时间去搜罗碑刻了。
第二层,忽然宕开一笔,写孙莘老勤政爱民、抗洪救灾: “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奔波以救灾民,无暇而顾碑刻。又加之朝中正推行新法,使者频繁往来“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这一层转折使文章顿起波澜,跌宕多姿。这是以退求进、欲擒故纵的写法,起到了有力的衬托作用。
第三层,又一转折,归到正题:“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作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莘老在政事之余,尽力搜罗前人诗赋、碑刻。凡是尚存文字的碑刻,即使被抛在荒坡野草之间、僵仆的、断缺的均一概收罗无遗,“皆集于此亭”,照应前文“取凡境内自汉以来故遗刻以实之”的记述中心,写出孙莘老好古之心切,搜罗之勤奋。苏轼至湖州,见到这些碑刻“周览叹息”,坚硬之碑刻尚且断缺,令人叹息。这句承上启下,由断缺的碑刻引出第三段的议论。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物必归于尽”一句,画龙点睛,是全文的主旨。一切事物都要归于消亡,依靠自己形体坚固的物体,更是不能长久。即使是坚硬的石碑,很快也会毁坏。相比之下,功名文章流传后世,倒是长久的。把文章刻在石碑上,想长久流传,乃适得其反,“是存者反求助于速坏”。这已经是前人的胡涂,孙莘老建亭以藏碑刻,“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作者认为莘老的作法是“不知命”。孙莘老不知命,指他不知天命,即不知道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无憾。物之有成必有败,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这几句进一步具体阐明“物必归于尽”的论点,用相反相成的观点论述了成与败、生与死、兴与亡的辩证关系。
作者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对老子的辩证法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总是抓住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关系来阐明自己的主张,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知命”者。以其知命,故能乐天。以其乐天,故能置生死、穷达、得失、祸福于度外,看穿忧患,顺应自然,超脱利害,旷达乐观。但作者毕竟又是一个通三教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文人,他“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本于儒而不囿于儒,谈佛老也不囿于佛老。所以文章接着又写道:“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无可奈何而后已。”以道养身,以儒治国,儒道互补,相互为用。
通观全文,第一、二段记叙,第三段议论。记叙为议论作铺垫,议论是记叙的升华。记叙层层转折,跌宕多姿;议论精辟警策,纵横开阖,汪洋恣肆,一唱三叹,特别是辩证法的运用,熟练而深刻,提高了文章的思想水平,发人深思,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