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前六句,重在描绘诗人所见“孤松”之景,写“孤松”枝叶繁茂、清风中显得那样潇洒自得;“孤松”苔绿叶翠,秋烟中更添膘胧之美。这给人以孤傲自恃,超然物外的感觉。末二句,侧重体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此诗借孤松自喻,借物抒怀,写孤松的潇洒高洁、顽强挺拔的品性,赞颂“凌云霄”的孤松,表现出诗人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希望孤松上冲千尺、直上云霄,侧重体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暗寓出诗人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首联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松树苍劲挺拔、松树枝叶稠密昂首天外的景致。诗一开头,就说这是一棵“孤松”,突出了它的不同凡俗。接着写松树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四季常青,塑造出松树郁郁苍苍、风朴高洁的形象。
颔联是讲风吹劲松,更觉松树苍劲。风人有诗云:“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清风”、“潇洒”、“日夕”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迅猛阔大的气势。风因松而见其盛,松因风而见其劲,为下文期盼“孤松”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作铺垫。
颈联两句,再对松树生长的环境进行描写,来烘托松树高大苍翠。“阴生风苔绿”,是说由于松树高大,在它的阴处长出了碧绿的风苔。既言“风苔”足见这棵松树的年岁之长。半空中松树茂密的枝叶,一片浓密翠绿,而地上的风苔也呈现出一片绿色,上下辉映,似乎将周围的空气都要染绿了似的。“色染秋烟碧”,形象地描绘了这一迷人景象。其中一个“染”字用得妙,将景物都着上了宜人的色彩。
最后尾联两句以夸张的口吻极言其高。正是抒写的诗人见“孤松”而生的感叹,但不是以上所说的那种感觉,却是一种因不满足于眼前之景而萌生的期待、盼望之情。
此诗借用“孤松”、“清风”、“游云”、“日夕”、“苔绿”、“秋烟”、“苔绿”、“云霄”、“染”、“凌”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气势,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侧面衬托出“孤松”潇洒高洁、顽强挺拔的品性,表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表达了诗人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道明诗人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牧童的生活是游荡不定的,也是浪漫的。牧童既不免经风雨、涉艰险,又总是从大自然中得到乐趣和慈爱。这是一首牧童唱的歌。早上,牧童赶着牛沿着弯曲的江水去放牧;晚上,牧童归来时就要摸黑走过山村的沟谷。早出晚归的牧牛生活是辛苦的,诗中写到的“朝”“夜”两次“牧牛”,第一次是指“牧牛去”,第二次是指“牧牛归”。四个“牧牛”的重叠,造成了一种歌谣节奏和韵味,同时表现了早晚放牧、日日放牧的辛勤劳动生活。“下江曲”和“度村谷”也表现了放牧生活的丰富多彩。
牧童总是在野外度过他的时光。在春天的漾漾细雨中,牧童披着蓑衣走过小树林;在牧童的芦笛声中,莎草一天天地绿起来。牧童充分享受着大自然的美,大自然是他最相熟相知的朋友。顽皮活泼的牧童还把蓬蒿插在腰间当作箭,想象着自己成了一位威风凛凛的武士,连猛虎也不敢再来欺负小牛犊。
在诗中牧童生活不是一幅朦胧的牧牛景,而是处处显出诗人对放牧生活的深切体验。诗中所写的牧童的冷暖甘苦,也不是只从旁观察可得的,似乎诗人有过亲身体验。这样写景状物,描摹生活,才可以达到如王国维所说的“不隔”的境界。
起首二句,袭用民歌的曲调,写了牧童早晚的行踪。质朴,淡雅,信手拈来,却象民间那种形神毕俏的剪影画。这是远景中的牧童身影;下面开始写近影:春雨如丝,无声地滋润大地。诗人仿佛是看到出林的牧童披起了蓑衣,才感觉到空中已经飘起了雨丝。一个“细”字,准确地抓了春雨的特征。下一句没有写人,写的是笛声。
“卧吹”二字,使人分明想见到仰卧在莎草中牧童天真,快乐的模样。悠扬的笛声,又使人体会到山谷中的清幽宁静。“莎草绿”照应了前面的“春雨细”,使人感到山村中的一切都是那样和谐、恬淡、清新和充满生机。最后二句,是牧童正面形象的特写。憨顽的放牛娃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全副武装的勇士模样,“不怕猛虎欺黄犊”更是一语点出山中牧童那种勇敢无畏的强俘性格。诗人用那生动的笔触,以一种简洁传神的白描手法,勾勒了一幅“山中牧童图”。那清新、活泼,近乎口语化的语言,更使全诗洋溢着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如果不是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和人民有着较广泛的接触,如果不是向民间文学学习,从民歌中吸取营养,是不可能写出这样一些较好的作品来的。
这首诗写出了牧童放牧生活和情趣。前四句侧重描写牧童放牧的辛勤,诗人运用时空的转换扩大诗歌的内蕴。后四句着重描写放牧时的情趣:春雨绵绵,牧童穿行于林中草地,稍有闲暇,便吹响悠扬的芦笛,一会又胡乱地在腰间插满野蒿,恰似利剑,显得英武洒脱,这样就再也不怕猛虎欺负牛犊了。这种奇思漫想,生动地表现了牧童幼稚、天真的精神面貌,令人忍俊不禁。
该词上片追述昔日官中的繁华生活,下片设想王昭仪的处境和心曲,代她一诉衷肠。全词多次使用典故,描述了家国破碎的凄惨,将词人内心的哀愁表达地淋漓尽致。
上片主要以追述昔日宫中的繁华生活为主,和王词原作相同。二人身份不同,回忆内容不一。王词中回忆得充之经历,而汪词中多回忆宴会。“天上”三句,借西王母瑶池蟠桃大会的盛况,比喻谢后欢宴的乐。“被午夜”两句,宴会气热烈,通宵达旦,一夜在不知不觉中逝去。“花覆”二句看出场面的豪华。阁外,龙楼房,花团锦簇,香烟绕。帝王将相,气派十足。
“恨黑风”两句,战争的血雨风急降临,豪华顿失。汪词取意于白居易《长恨歌》“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汪词改用“黑风吹雨”的意象,表达十分含蓄。
“人去后”四个三字句,节奏急促,如音节中的快拍,刻画出王清惠北上后的心境:家书断绝,肝肠寸断,无人可诉。这主要写乡愁。“心难说”是翻录王词原作“千古恨,凭谁说”句,讲家愁国恨。时值苍生涂炭,江山疮痍,形势危艰,令人柔肠寸断,加深了“难说”的深度。“杜鹃啼血”常作为国亡家破痛烈心情的象征。“事去”一联,不仅对偶精工,而且内容深广。
“东汴水”句指金灭北宋,“西湖月”句指元灭南宋,十四个字将南北宋亡国历史概括无遗。“西湖月”对应“人去后”其中蕴藏浓浓乡愁。汪元量在北地曾有《向州月夜酒边赋西湖月》长诗:“月亦伤心不肯明,人亦吞声泪如雨。”
词结尾“有谁知”三句,“有谁知”意为此词无他人知,只有己知。“泣”字和王清惠原词中的“泪沾襟血”遥遥相对。汪词引用此典,以镜破喻亲人离散,兼喻国家山河破碎。
汪元量这首和词挥酒自如,用语贴切。和王清惠原作相比,意思相近而不雷同,押其韵而不拘常,丝毫不见丝毫的窘迫和束缚。词中既有对王词的唱和,又倾诉出知己之情,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展现在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