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积淀着无限深情的悼念亡友的诗作。在中华民国时期,悼亡,对革命者来说是常事,因而,它也就成了鲁迅诗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和一般性的悼亡之作不同的是,鲁迅在此诗中除使用“健儿”一词外,基本上不涉及被悼念者的身世、人品和才学,而主要是写诗人自己的心境和感情。
诗的前两句乍看起来和悼念挚友似无关联,全然是在写自己的感受;而就情绪的格调来看,仿佛还不免有些压抑和低回。“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说明诗人近时的心境不如过去亢奋,已经被压抑到低沉、麻木的境地,甚至连花开花落、人事荣枯也激不起心中的一点微波和涟漪了。这显然是反语,是极言压迫已经超出了可以负荷的程度;只好听之任之。作者鲁迅在《南腔北调集(守常全集)题记》一文中说过:“革命的先驱者的血,现在已经并不希奇了。单就我自己说罢,七年前为了几个人,就发过不少激昂的空论,后来听惯了电刑,枪毙斩决,暗杀的故事,神经渐渐麻木,毫不吃惊,也无言说了。我想,就是报上所记的“人山人海”去看枭首示众的头颅的人们,恐怕也未必觉得更兴奋于看赛花灯的罢。血是流得太多了。”他在《集外集拾遗·上海所感》中又说过“初看见血,心里是不舒服的,不过久住在杀人的名胜之区,则即使见了挂着的头颅,也不怎么诧异。这就是因为能够习惯的缘故。”鲁迅的这些话;可以印证他的“豪情”之所以锐减完全是因为压迫无比惨烈、社会极其黑暗的缘故。从艺术的表现角度来讲,前两句感情低回,似现木然,则是一种蓄势待发、欲扬先抑的手法。作为革命家的鲁迅,他决不会对时 势的变化、斗争的起伏、革命的成败以及革命者的生死置之度外, 漠不关心的。1926年,他在抨击旧军阀时,曾说过:“人们的痛苦是不容易相通的。因为不易相通,杀人者便以杀人为唯一要道,甚至于还当作快乐。然而也因为不容易相通,所以杀人者所显示的‘死之恐怖’,仍然不能够儆戒后来,使人们永远变作牛马”(《华盖集续编·死地》)杨铨死后不久,作者鲁迅在写给友人台静农的信中说:“仆生长危邦,年逾大衍,天灾人祸,所见多矣,无怨于生,亦无怖于死,即将投我琼瑶,依然弄此笔墨,夙心旧习,不能改也,惟较之春初,匿亦颇自摄养耳”。既然“无怨于生”、“固亦颇自摄养”;既然“无怖于死”,则旧习不改,“依然弄此笔墨”,决不会被白色恐怖所吓退,“豪情”也决不会真的减遇,就是减退了,也必当再度焕发。所以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多次表示:“继杨杏佛而该死之榜,的确有之”,“据闻在‘白名单’中,我也荣获入选”,但作者却正义凛然、勇敢无畏地宣告:“只要我还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疑民哭健儿。”笔锋突然一转,豪情再度昂奋,更加焕发。蓄势待发的感情,冲破了前所罕见的大黑暗迸发了出来,在这江南大雨之日,作者也涕泪滂沱地哭吊这位人民的健儿。末二句即融景入情,表达了作者沉痛真挚的感情。一个“又”字,既说明了暗杀革命者的事件的不断上演,反映国民政府统治下的严酷。又说明了前两句所表达到的“麻木”心情的所由来的原因,前后照应。诗的前后各半部分表现的感情,先抑后扬,又以当前景,融入当时情,情景交融,浑然一体。
这首送别短章,写得明白晓畅而又感情深挚,历来为人们所传诵。表达了送别友人时内心的沉重与伤感,也表达了设想别后而流露出的留恋、孤独和惆怅
“秋夜沉沉北送君,阴虫切切不堪闻”这两句写诗人在秋夜沉沉的晚上,听着蟋蟀(即“阴虫”。南朝宋颜延年《夏夜呈从兄散骑车长沙诗》:“夜蝉当夏急,阴虫先秋闻。”)切切的鸣叫声,想到自己明天就要与友人分别,心情异常沉重。
在写法上,这两句真切地写出了送别时那种黯然神伤的环境,通过环境的烘染,把即将离别的愁绪表达得婉转有致。“秋夜”,点出送别的时间。秋天气氛肃杀,特别是在秋天的晚上,本来就容易勾起对朋友的思念,而偏偏在此时,自己却要送好友离去。“北送君”三字,字字透出送别时的凄苦之情。“沉沉”二字,一方面从视觉着笔,写在船上看见四野茫茫,黑夜深深,无边无际,什么也看不清;另一方面写出了作者的心情相当沉重,可谓一箭双雕。同时,作者又从听觉着笔,写两岸草丛中蟋蟀的鸣叫,“切切”的叫声似在相互倾诉,又似在低低饮泣,这悲伤的秋声,使即将离别的人不忍卒闻。两句从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选取了最能代表秋夜伤怀的景物,交叉描写,虽没有明说送别的愁苦,然而经过环境的渲染,这种愁苦具体形象,伸手可触,真正做到了“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语不涉难,已不堪忧”(司空图《二十四诗品》)。
“归舟明日毗陵道,回首姑苏是白云。”这两句作者以想象中的明天,与此时的秋夜作对比,进一步表达了离情别绪。作者想:今夜,虽然有离别的愁苦,但毕竟还没有分手,还可以在一起倾心叙谈。而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到明天,当我再在这只船中回望你所在的苏州时,那就见不到你了,唯见到满天的白云。到那时,凄然孤独之情,一定比今晚更深更浓。
这两句看似在写明日的白天,其实仍是在写今晚的秋夜,通过这样别出心裁的安排,更为深刻地表达出秋夜送别的难分难舍。
全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表现手法诗中的“实”是诗人送别友人时秋夜的环境,“虚”是诗人想象别后的明天,自己在归舟中回望苏州只见悠悠白云而不见友人;诗人借助想象,运用以虚写实的手法拓展了诗歌意境,深化了送别友人时的感情(留恋、孤寂和感伤)。
全诗结构巧妙,语虽平淡而意味深长。叠字的运用使诗读来琅琅上口,富于声情美。
北宋初期,薛居正编写《五代史》(《旧五代史》),认为王朝的更迭是由于天命所致,欧阳修对此不以为然。他自己动手撰写成了七十四卷的《五代史记》(《新五代史》),以史为鉴,以期引起宋朝统治者的警惕。《新五代史》问世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薛史不再被世人重视。欧阳修发议论喜欢用“呜呼”。《东皋杂志》的作者说:“神宗问荆公(王安石)‘曾看五代史否?’公对曰‘臣不曾仔细看,但见每篇首必曰呜呼,则事事皆可叹也。’余为公真不曾仔细看;若仔细看,必以呜呼为是。”这正说明了欧阳修编写这部史书的用意。
这篇序文与其说是写伶官,不如说是写庄宗。李存勖是一位英武果断之人,打仗时勇谋兼备。作者写他由盛转衰,教训十分深刻,十分惨烈。作者先从王朝更迭的原因写起,落笔有力,足警世人。这正是陆机在《文赋》中讲的“立片言以居要”。应该说,欧阳修的历史观比薛居正深刻,他认识到了“人事”的重要性。然后,作者回顾历史,概述了庄宗临危受命的情景。这段描述,言简意赅。随后,作者用对比的手法描述了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这是文章的重点。“方其……可谓壮哉!”极言庄宗志得意满,又为下文张本。“及仇雠已灭……何其衰也”,犹如从万丈高空跌落下来,与先前形成强烈反差。这样的对比给读者的印象极为深刻。作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描述景象,而是总结历史教训。开头的“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虽然否定了天命之说,但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观点。当描述完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后,作者开始总结历史教训了。他先引用古书上的话,意在告诉读者,这个道理古人已经知道,庄宗没有记住前贤的话。然后作者道出自己的体会:“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读者至此,会很自然地想起另一位先哲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看来,贤明之人都有些相同的见解。
从庄宗的盛衰史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敌人往往是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有敌人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因为他能使你警钟长鸣。庄宗之所以“壮哉”,就是因为敌人存在,激励他发愤努力,完成先王未竟的事业,告慰先王在天之灵。当敌人被消灭后,天下平定,庄宗就失去了警戒之心,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从此便沉溺于声色之中,在“逸豫”中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国家。像庄宗这样的人,他的敌人被消灭,也就预示着他自己开始走下坡路。
欧阳修在文章最后写道:“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庄宗不是一朝而蹈死地的,他也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最后死在自己宠幸的伶人手里。这个现象启示我们,打倒自己的,往往是自己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或者就是自己。这些因素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最后来个总爆发。这就启示我们,要防微杜渐,发现不良的苗头,立即改正,如此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欧阳修的这句话,其实是写给北宋最高统治者看的。北宋王朝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政权,正是因为不能自强,所以最后也落得个“身死国灭”。历史就是这样无情,也是这样惊人地相似。
沈德潜评论本文:“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此言达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