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有寄托的咏物诗,通过吟咏那“老尽力”的病马,来表现自己晚年那种落魄的心态。
首联是说自己和这匹马共渡患难相处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建立了很深厚的感情。
颔联是承接首联两句,在句法上一句变作三折,具体描写马现在的状态:老了且病了。但是,在艰苦路途上,依旧还在为诗人卖力;在当岁晚天寒的时候,况且又生病,不能不让人为它伤心。老尽力,用《韩诗外传》典故。
颈联两句用先抑后扬的手法,抒发对病马的浓浓深情。
尾联说:马之为物虽然低微,可是对人的情分却是十分深厚,使诗人禁不住为它感动、沉吟起来。“沉吟”二字,写出诗人感慨非常深,有一种人不如马的感叹。
杜甫既受到统治者的弃斥,同时又很少得到人们的关怀和同情,这也是他为什么往往把犬马——特别是马看成知己朋友并感到它们所给予他的温暖的一个客观原因。读者能够从中看到作者自身的影子。申涵光说:“杜公每遇废弃之物,便说得性情相关,如病马、除架是也。”其所以如此,是和他自己便是一个“废弃之物”的身世密切相关的。
杜甫在这首诗里,感情是多么深沉!他抒写了对病马的怜爱,又运用“以彼物比此物”的手法,表达了对病马同病相怜的感慨,令人如见到一个“漂泊西南天地间”的老诗人的艰难蹭蹬的憔悴形象,出现于字里行间。清代仇兆鳌注释这首诗,说它反映了杜甫的“爱物之心”,其实并不止于爱物,而是借马以自况。诗中的“驯良”、“长吟”显然别有寄托,全诗以四十字抒写了辛劳、遭遇、怨怼、不平、感悟的几层意思,归结到自己叹老嗟卑,风尘仆仆,辗转征途,与老马的结局是没有两样的。
《梓人传》是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的作品,本文选自《柳河东集》。梓人指木工,建筑工匠。本文讲述了有木匠来敲翡封叔家宅的门,希望租间空屋子居住,用替屋主人服役来代替房租的故事。
本文作者通过一个梓人“善度材”,“善用众工”的故事,生动形想而又合理自然地阐明了当宰相治理国家的道理。“择天下之士,使称其职”;梓人的“其不胜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愠焉”。与宰相的“能者进而由之,使无所德。不能者退而休之,亦莫敢愠”。异曲同工!文中引用孟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来说明人们的社会分工不同,各司其职;有现实积极意念。
好的管理者应该使用他的思想智慧,细致掌握全局要领、不自尊自大,虚图功名,不亲自去做那些微小琐碎的事情,信任下属,且不干涉下属人员的工作。
谨小慎微,忙忙碌碌,以那些微小琐碎的事情为要,干涉下属的工作,侵夺下属应做的事拿来自己做,并夸耀自己,没有全局观,丢掉了那些重大的,长远的事情。这是不懂得管理道理的人干的事情,是不会收到好的管理效果的。
相思和借债给别人有一定的相似点,即都是出本钱的一方,共同点都是需要对方偿还,如果不偿还则一定不断地追;如果不追到手这赔就太大了,有时是本利全无。但放债的人目的就是追求利润,追求三分利,而相思的则只要把对方追求到自己手里则万事大吉,则是高傲的胜利者,根本就不计较利钱。这就是这篇小令比喻的基础。
“相思有如少债的”这句活的关键是“少债”二字,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谁少谁的债,谁是追债的人,这确实需要思索一下方可以理清。如果从付出的角度来看,当然相思者本人是债权主体,以下的抒情都是她的内心活动。
“每日相催逼”意谓每日都催逼对方还债,实际是每天都在催促对方表态,催促对方赶快答应自己的求爱。这句也可以理解成相思之苦日日催人逼人折磨人,令人无法躲避,这将那时时刻刻萦绕于心、无法逃避的思念之苦,极为真切形象地表现出来。“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三分利”两句写相思者的精神状态,也极其形象生动。愁,是相思者经常担负着相思的忧愁和讨不回债务的双重忧愁,这忧愁是极其沉重而难以担负的,而且更是不能指望三分利了。因为相思本来是自发的,对方是否知道都不敢完全确定,故利钱就更不敢指望了。“常挑着一担愁”,把无形化为有形,抽象化为具体,生动地表现出相思之深重,显示出很高的想象力和语言表现能力。
最后一句点出这种债务了断的的方式就是“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要求实在是太低了,见面时才能计算本钱,人家还不还还不好说,如果偿还算是要回了本饯,利息就不计较了。曲中把相思者一往情深,不可解脱而又急切之态描绘得惟妙惟肖。
小曲比喻新奇,语言爽利,一如小儿女声吻口气。用韵斩钉截铁,不押而叶,不期而遇,可谓百中无一,难有其匹。至于意味,更堪细玩。全曲浅中见含蓄,俗中见机巧,这是其高明之处。
这首组诗见于小说第三十四回。
这三首绝句是林黛玉用泪写就的,是黛玉第一次比较直接地表达了自己对宝玉的感情和对未来的忧心,也是他们两人感情明朗化的一个开端。题写这三首诗之后,他们几乎没再有像之前那样的争吵过。
第一首主要是林黛玉回顾与贾宝玉两情未通前的痛苦和两情相通后的喜悦;第二首进一步抒发黛玉对宝玉挨打的深切同情和悲哀,表现他对宝玉之爱的一片赤诚;第三首诗借湘妃的故事以古喻今,抒写黛玉对宝玉情义之深笃,也预示了他们爱情的悲剧结局。这三首诗是小说女主人公林黛玉对男主人公贾宝玉爱情的心血之流注。组诗通篇都闪烁着泪珠,黛玉的形象跃然纸上。
这三首诗在小说中的作用,全在于联系宝玉挨打这件事,表明贾宝玉、林黛玉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他人。只有将它放在具体的情节中,对比薛宝钗、袭人的不同态度,才能看出贾宝玉、林黛玉的互相同情、支持。贾宝玉被打得半死,薛宝钗来送药时虽然也露出一副怜惜的样子,但心里想的却是“你既这样用心,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老爷也欢喜了,也不能这样吃亏”,还“笑着”说“你们也不必怨这个,怨那个,据我想,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肯和那些人来往,老爷才生气的。”处处卫道,处处维护贾政,实际上是用所谓“堂皇正大”的话把贾宝玉教训了一顿。袭人则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大谈贾宝玉“男女不分”,“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和“君子防未然”的道理,从中挑拨贾宝玉、林黛玉关系,建议“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她的话吓得王夫人“如雷轰电掣的一般”(据《红楼梦》戚序本),并骗取了王夫人的宠信,为后来抄检大观园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相互体贴、了解和林黛玉的一往情深、万分悲痛,顺便也写了贾宝玉身边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诚信使——晴雯,这都是大有深意的。
其次,“还泪债”在作者艺术构思中是林黛玉悲剧一生的同义语。要了解“还泪债”的全部含义,最好的办法是读曹雪芹原稿中后面所写的林黛玉之死的情节,但这一部分,后世读者已看不到了。不过,作者的写作有一个规律,多少可以帮助读者弥补这个遗憾,即他所描写的家族或人物的命运预先都安下了伏线,露出了端倪,有的甚至还先有作引的文字。描写小说的主要人物林黛玉,作者更是先有成竹在胸,作了全盘安排的。在有关林黛玉的情节中,作者先从各个方面挖好渠道,最后都通向她的结局。
这三首绝句始终着重写一个“泪”字,而这泪是为她的知己贾宝玉受苦而流的,它与林黛玉第一次因贾宝玉摔玉而流泪,具体原因尽管不同,性质上却有相似之处——都为脂砚斋评语所说的知己“不自惜”。这样的流泪,脂砚斋评语指出过是“还泪债”。但好久以来,人们形成了一种看法,以为林黛玉总是为自身的不幸而伤感,其实,贾宝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伤痛。为了贾宝玉,她毫不顾惜自己。贾宝玉挨打,她整天地流泪,“任他点点与斑斑”。“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诗中将这个疑问提出,为“还泪债”埋下了伏笔。与此同时,黛玉在此落泪,又似乎是在暗示她跟宝玉最终悲痛分离的结局。
本文起始既紧扣作亭之缘起,而后宕开笔墨写孙莘老泽惠百姓的政绩,然后才归入正题,发挥议论,推衍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的道理,并进而言及养生与治国之道。 文章从小题目引出大议论,立意高远,富于哲理。
这篇记文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点题,记孙莘老建墨妙亭的时间、地点和用意,“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也就是诗中所写的“吴兴太守真好古,购买断缺挥缣缯”。孙莘老喜好书画金石,所以不惜花大钱购买古代碑刻,以藏于墨妙亭中。
第二段记述孙莘老搜罗碑刻用力之勤,但不是平铺直叙,而是层层转折,跌宕起伏。第一层写已往的吴兴太守向来政务悠闲。因为其地“山水清远”,其民“寡求而不争”,外地客人“非特有事于其地不至焉”。社会安定,民事不多,宾客少有,清静无为,“故凡守郡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真是悠悠岁月,其乐无穷。如此悠闲之地,孙莘老自然有充余时间去搜罗碑刻了。
第二层,忽然宕开一笔,写孙莘老勤政爱民、抗洪救灾: “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奔波以救灾民,无暇而顾碑刻。又加之朝中正推行新法,使者频繁往来“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这一层转折使文章顿起波澜,跌宕多姿。这是以退求进、欲擒故纵的写法,起到了有力的衬托作用。
第三层,又一转折,归到正题:“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作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莘老在政事之余,尽力搜罗前人诗赋、碑刻。凡是尚存文字的碑刻,即使被抛在荒坡野草之间、僵仆的、断缺的均一概收罗无遗,“皆集于此亭”,照应前文“取凡境内自汉以来故遗刻以实之”的记述中心,写出孙莘老好古之心切,搜罗之勤奋。苏轼至湖州,见到这些碑刻“周览叹息”,坚硬之碑刻尚且断缺,令人叹息。这句承上启下,由断缺的碑刻引出第三段的议论。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物必归于尽”一句,画龙点睛,是全文的主旨。一切事物都要归于消亡,依靠自己形体坚固的物体,更是不能长久。即使是坚硬的石碑,很快也会毁坏。相比之下,功名文章流传后世,倒是长久的。把文章刻在石碑上,想长久流传,乃适得其反,“是存者反求助于速坏”。这已经是前人的胡涂,孙莘老建亭以藏碑刻,“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作者认为莘老的作法是“不知命”。孙莘老不知命,指他不知天命,即不知道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无憾。物之有成必有败,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这几句进一步具体阐明“物必归于尽”的论点,用相反相成的观点论述了成与败、生与死、兴与亡的辩证关系。
作者深受道家思想影响,对老子的辩证法有着深刻的理解,他总是抓住事物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关系来阐明自己的主张,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知命”者。以其知命,故能乐天。以其乐天,故能置生死、穷达、得失、祸福于度外,看穿忧患,顺应自然,超脱利害,旷达乐观。但作者毕竟又是一个通三教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文人,他“奉儒家而出入佛老,谈世事而颇作玄思”,本于儒而不囿于儒,谈佛老也不囿于佛老。所以文章接着又写道:“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无可奈何而后已。”以道养身,以儒治国,儒道互补,相互为用。
通观全文,第一、二段记叙,第三段议论。记叙为议论作铺垫,议论是记叙的升华。记叙层层转折,跌宕多姿;议论精辟警策,纵横开阖,汪洋恣肆,一唱三叹,特别是辩证法的运用,熟练而深刻,提高了文章的思想水平,发人深思,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