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诗人后湖晚坐时所见景致,及其悠闲情怀,大约作于诗人自颍州教授任上罢归后的几年家居赋闲之时。首联是写近景,通过浅水和荒城,描绘出一种静谧的环境。颔联是写远景,写青林和白鸟,充满自由和生机,成为名句。颈联是抒发诗人的感慨,远离官场,隐居山林,名列苏门,颇感欣慰。尾联写归雁和暮鸦,寄托了诗人耿介自守的志气。
全诗淡墨写景,诱人想象,情寓景中,耐人寻味。语言风格似陶渊明,淡而实绮,癯而实腴。
前面两联写景不涉及人,但字里行间却隐然有一诗人在。晚坐后湖,首先扑入诗人眼帘的是后湖,故首句即写“水净”,也是因水之明净而觉眼前一片明澈,极写水之清亮。用“偏”字反映出乎寻常或意料的意思,具有强烈的感受语气:“那湖水竟是非同寻常的清澈啊。”
次句写荒城。“城荒”,写诗人当时看见自己所居之城很荒僻。因城市荒僻而以为“可当山”,联系颈联的“身致江湖上”一句是说:尽管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隐于山林,只能隐于朝市,那么就把这座荒城权且当山吧。在意念之中,他便也就隐于山了。“偏”、“可当”,是诗人的感受、感觉,显示了在首联的带有主观感受色彩的景致外,还有诗人的存在。颔联写青林、写白鸟。暮色笼罩下,诗人看见远处青林中,不断地升腾起迷漫的雾气,蓊蓊郁郁,如同那青林怀着无限情意;又见白鸟时而停在湖边,时而集于树上,显得从容、悠然,仿佛极有余闲似的。其实,从这两句带拟人化色彩的景物描写中,读者又能够看到诗人自己:因为他遥望青林,其意无限,故觉青林似亦有无限之意;恰是他长时间(极有余闲地)瞩目白鸟,才以为白鸟也很有余闲。于写林、写鸟中,含蓄地写出了诗人自己的悠闲情怀。
颈联便明写诗人自己“身致江湖”,说明他此时正过着隐居生活,是一个无所羁绊的隐士(因而才能如此悠闲地长坐后湖,观赏着水、城与林、鸟)。“伯季间”,语本曹丕《典论·论文》:“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又《晋书·王湛传》:“王济对武帝曰:‘臣叔殊不痴,山涛以下、魏舒以上。’湛曰:‘欲处我于季孟之间乎?’”此处当指苏轼、苏辙门下诸君。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一)说:“子瞻、子由门下客最知名者,黄鲁直、张文潜、晁无咎、秦少游,世谓之‘四学士’。至若陈无己(无己,陈师道的字),文行虽高,以晚出东坡门,故不若四人之著。故陈无已作《佛指记》曰:‘余以辞义,名次四君。’”后来陈师道、李廌与“苏门四学士”并称“苏门六君子”。
尾联写景亦写诗人自己。天色已晚,暮空中,雁儿急急归去。诗人纵目追随着它们的归踪,直至在视野中完全消失。雁已归尽,人却不能兴尽而归,诗人还在饶有兴致地坐等着暮鸦归来。人的闲散,情的闲适,于此又体现出来了。
此诗重复运用“白鸟”、“归雁”、“暮鸦”三种禽鸟意象,应是白璧微瑕。
陈师道的诗在艺术上的最突出之处,便是表面淡而实际丰腴,此诗亦然。虽出以淡淡的笔墨,诗味却是极其丰腴醇厚的。诗人将自已那种无案牍劳形、无尔虞我诈伤神的无拘无束的悠闲之态、自得之情,蕴于淡墨描绘的景物之中,清神幽韵,而又苍劲雅健。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
《麦秀歌》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文人诗。在此之前,据传夏启曾作有《九辨》《九问》,其词早已失传,夏商之际有《刺奢篇》,但作者已失考。
《麦秀歌》是富于感情而为血和泪的文学,它抒发了作者对殷纣王不听劝谏反而加害忠良的痛苦、愤懑心情。“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麦子吐穗,禾黍茁壮,本是一番喜人的丰收景象。然而,对于亡国之人,感念故国的覆灭,心头自别有一种滋味。这种可贵的故土情愫,曾引起历代无数仁人志士的深切共鸣。晋文学家向秀《思旧赋》谓:“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宋文学家王安石《金陵怀古四首》其一云:“黍离麦秀从来事,且置兴亡近酒缸。”后人常以“麦秀”、“黍离”并举,寄托深切的亡国之痛。
殷纣王暴虐无道,箕子苦谏不听,导致殷商灭亡。箕子目睹殷商宫室化为一片废墟,悲从中来,此诗是他故国情思的自然流溢。“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纣王的拒谏,致使殷商亡国,这悲恸永远成为诗人心头的创伤。他悲戚、愤懑、忧虑,可谓百感交集。
此诗语言朴实生动,其艺术手法对后代诗歌具有相当的影响,比如以“兴”发端(麦秀渐渐,禾黍油油),重章叠字的运用等,在后世民歌中得到了发展,其假借男女私情而抒发政治怀抱,到战国时屈原的诗歌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扬光大。诗中叠字“渐渐”“油油”的运用,语气词“兮”的安置,形成一种音律美,达到声情相生的完美境地,显出与《诗经》一脉相承的艺术特征。尤其是末两句“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声口、措辞乃至句式都与《国风·郑风·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极其相似。可见先秦诗歌在诗的意境和形式上有一种内在的渊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