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二句“从军征遐路,讨彼东南夷”,点明从军远征的目的。作者是个胸怀大志的人,这次出征无疑为他提供了一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因此,他对这次从军出征抱有很大的希望。一个“遐”字、一个“讨”字,写出了这次出征的浩浩荡荡、堂堂正正,显现了诗人内心的艰巨感和自豪感,从而为作品奠定了一个慷慨激昂的基调,并成为全诗的主旋律。
然而诗人并没有立即从正面抒写自己的豪情壮志及令人神往的战斗生活,而是笔锋一转,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沿途的景物。“方舟顺广川,薄暮未安坻。”这二句既写出了从军生活的紧张气氛,又写出了因离家愈来愈远而产生的一种惆怅感。“白日半西山,桑梓有余晖”,既是眼前的实景,又是诗人思乡之情的自然流露。不仅如此,秋风中蟋蟀的哀鸣,暮霭下孤鸟的乱窜,更增加了内心的凄凉与悲伤。诗人把暮色中的行军、夕阳下的桑梓及蟋蟀、孤鸟等富有特征性的景物,有机地编织在一起,构成一幅典型的“悲秋图”。这样的景物描写,融情于景,以景写情,情与景妙合无间,浑融一体,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面对如此凄凉景象,诗人的感受是:“征夫心多怀,恻怆令吾悲。”离情别绪,人皆有之,而出征的将士则尤为强烈。这是因为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横尸疆场,即便能侥幸生还,也很难保证在战乱频繁的年代不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因此生离死别的痛苦不能不咬噬他的心灵。为了排遣悲伤的情绪,诗人“下船登高防”,登上高高的河堤,久久地凝望着远方的故乡,以至被秋露打湿了衣裳。登高不仅没能销忧,反而感到一股寒意阵阵袭来,感情的浪涛不停地在胸中翻腾,无法遏制。“回身赴床寝,此愁当告谁。”柔肠寸断,难以成眠,甚至连个说心里话的人也没有。诗人好像被孤独、寂寞的气氛所包围,跌进了痛苦的深渊。这可以说是思妇游子的一种共同的心境。作品以简洁、朴实的语言,形象地勾画出抒情主人公悲怆难抑的情态。
但是作者毕竟是一位有远大抱负的志士,决不会长久地沉溺在儿女之悲中。因此,诗人笔锋又转,唱出了时代的音响:“身服干戈事,岂得念所私。即戎有授命,兹理不可违。”这犹如平地一声惊雷,将作者从沉溺中惊醒,也如狂飙突起,喷泻出慷慨激昂的情怀,悲伤、低沉的情绪荡然无存。在国事与家事,事业与私情的天平上,作者作了理智的抉择。
慷慨悲凉,是建安诗人的共同特色,该诗就体现了这一鲜明的时代特色。作者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很善于运用感情起伏的反差,来突出内心的激情,这首诗就具有这样的特点。作品先通过景物描写,创造出一个典型的艺术氛围,有力地烘托了诗人孤寂、凄凉、悲愁的心境,使诗歌的情绪跌入低谷。接着急转直上,又把情绪推向高潮:为了事业的成功,不惜抛弃个人的一切。可以说,这种落差越大,就越能突出诗人慷慨豪迈的情怀,也就越能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拼将热血洒疆场 ”,这是一首边塞诗,写于1906年。当时作者从日本回国,曾北上游历,在吉林、辽宁一带察看形势,一路走来,有许多感想,于是就留下了这首七言诗。
“军歌应唱大刀环,誓灭胡奴出玉关。”,这开篇的两句,诗人便是直抒胸臆,直接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一种愿望,而且这两句,也是非常好理解;对于出征的士兵来说,应该要高唱着战歌,然后胜利归来,只有要决心,一定是可以把胡奴赶出玉门关去。其实这更多的是诗人一种内心的表现,由于当时的满族从关外,入主中原,使得很多的文人,都有这着这样的一种抱负,但是徐锡麟这首诗,则是显得更为独特,也更加的霸气。
第三句在前句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深化出征战士的思想境界,把他们出征的雄心和壮志上升到为国牺牲的高度。“只解”是说心中所存唯一的念头,排除了其他的种种想法。古人在对待“死”的问题上,很崇尚为国而死,为朋友而死,为公而死,为义而死,等等,其中尤以为国捐躯被看作无上光荣的事,尤其是战场上为国牺牲,更是高于一切的莫大荣幸。这句诗正好体现了上述内容,强调了“为国”二字。
末句,总领全诗,从反面讲,为国牺牲、战死沙场,既然是人生最大的荣幸之事,那么,对于尸体归葬的问题,就不必考虑了。“徐锡麟把东汉时期马援“马革裹尸”的思想又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他用了“何须”两个字,认定了只要为国牺牲不问其它;至于尸体归葬故土的问题,并不重要,所以才说“何须……还!”
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义无反顾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把一腔报效祖国、战死疆场的热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写下了这首诗的一年以后,作者在安庆起义,失败被捕,清政府要他写口供,他挥笔直书:“尔等杀我好了,将我心剖了,两手两足断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杀学生。”尔后,慷慨就义,他用生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首诗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最后一句“何须马革裹尸还”,写出了他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总之,这是近代边塞诗中难得的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