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咏怀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也可以说是感情失败后的回思和反省。联系到柳永的生平经历,词的主人公应为他自己和他的妻子。
词的上片写词人与妻子发生矛盾的过程。“如花貌”,写妻子的美貌,看来词人的妻子是位非常漂亮的女子。“当来便约,永结同心偕老”,这是当初见面定情的誓言,两人曾约定,要永结同心,白头偕老。接下来,词写词人的重情,妻子“为妙年”,“俊格聪明”,柳永对她“偕方怜爱”。词写到这里,柳永夫妻之间的恩爱生活便写完了,这本是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然而却藏有隐患。词以“何期”来转笔,写妻子心性浅薄,不重誓约。妻子“心性近”,这里却用了“养成”一词,也就是说妻子的这种心性是婚后养成的,这说明柳永在责怪妻子的同时也在责怪自己,因为自己的“偕方怜爱”,才导致妻子的“心性近”。尽管如此,两人的矛盾似乎已不可调和,“渐作分飞计料”,已经有了分手的打算了。
词的下片写词人与妻子分开之后,渐渐感觉后悔。“稍觉因情难供”二句接上片写其发生矛盾之后的心态,词人因为爱情难以维持而急恼。然而接下来,“争克罢同欢笑”词笔一转,以反问的语气说自己怎能忘记之前一起有过的欢笑,这段感情自己虽然使自己急恼却是难以中止。“已是断弦尤续”二句又进一步,以“断弦”和“覆水”两句俗语写两人的爱情已无法挽回。如此反复,生动地写出了词人心理的曲折心路。“常向人前诵谈”二句转而写妻子,妻子常常向别人述说两人曾经的往事,又时常寄信过来。两人似乎都有悔意,所谓打不散的夫妻,于此可见一斑。“漫悔懊”二句又折回来,思索这段感情究竟因何步入了这般不可收拾的地步。
整首词一步一进,一步一转,在记写这段爱情经历的同时,又抒发着内心的惋惜与自责。这样一首词,虽没偕大意义,也算不上什么好词,但写的真实、自然,平常人的情感,平民化的内容,世俗化的语言,富有生活气息。
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
诗题中的“杜拾遗”,即杜甫。岑参与杜甫在公元757年(至德二年)至758年(乾元元年)初,同仕于朝;岑任右补阙,属中书省,居右署;杜任左拾遗,属门下省,居左署,故称“左省”。“拾遗”和“补阙”都是谏官。岑、杜二人,既是同僚,又是诗友,这是他们的唱和之作。诗人悲叹自己仕途的坎坷遭遇。诗中运用反语,表达了一代文人身处卑位而又惆怅国运的复杂心态。
前四句是叙述与杜甫同朝为官的生活境况。诗人连续铺写“天仗”“丹陛”“御香”“紫微”,表面看,好像是在炫耀朝官的荣华显贵;但揭开“荣华显贵”的帷幕,却使读者看到另外的一面:朝官生活多么空虚、无聊、死板、老套。每天他们总是煞有介事、诚惶诚恐地“趋”(小跑)入朝廷,分列殿庑东西。但君臣们既没有办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也没有定下什么兴利除弊、定国安邦之策。诗人特意告诉读者,清早,他们随威严的仪仗入朝,而到晚上,唯一的收获就是沾染一点“御香”之气而“归”罢了。“晓”、“暮”两字说明这种庸俗无聊的生活,日复一日,天天如此。这对于立志为国建功的诗人来说,不能不感到由衷的厌恶。
五、六两句,诗人直抒胸臆,向老朋友吐露内心的悲愤。“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这两句中,“悲”字是中心,一个字概括了诗人对朝官生活的态度和感受。诗人为大好年华浪费于“朝随天仗入,暮惹御香归”的无聊生活而悲,也为那种“联步趋丹陛,分曹限紫微”的木偶般的境遇而不胜愁闷。因此,低头见庭院落花而倍感神伤,抬头睹高空飞鸟而顿生羡慕。如果联系当时安史乱后国家疮痍满目、百废待兴的时事背景,对照上面四句所描写的死气沉沉、无所作为的朝廷现状,读者就会更加清楚地感到“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两句,语愤情悲,抒发了诗人对时事和身世的无限感慨。
诗的结尾两句,是全诗的高潮。阙事,指缺点、过错。有人说这两句是吹捧朝廷,倘若真是这样,诗人就不必“悲花落”、“羡鸟飞”,甚至愁生白发。这“圣朝无阙事”,是诗人愤慨至极,故作反语;与下句合看,既是讽刺,也是揭露。只有那昏庸的统治者,才会自诩圣明,自以为“无阙事”,拒绝纳谏。正因为如此,身任“补阙”的诗人见“阙”不能“补”,“自觉谏书稀”,一个“稀”字,反映出诗人对文过饰非、讳疾忌医的唐王朝失望的心情。这和当时同为谏官的杜甫感慨“衮职曾无一字补”(《题省中壁》)、“何用虚名绊此身”(《曲江二首》),是语异而心同的。所以杜甫读了岑参诗后,心领神会,奉答曰:“故人得佳句,独赠白头翁。”(《奉答岑参补阙见赠》)他是看出岑诗中的“潜台词”的。
这首诗,采用的是曲折隐晦的笔法,寓贬于褒,绵里藏针,表面颂扬,骨子里感慨身世遭际和倾诉对朝政的不满。用婉曲的反语来抒发内心忧愤,使人有寻思不尽之妙。
《争臣论》针对德宗时谏议大夫阳城,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身为谏官却不问政事得失的不良表现,用问答的形式,对阳城的为人和行事进行直截了当的批评,指出为官者应当认真对待自己的官职,忠于职守,不能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由于文章有的放矢,确实也使阳城改变了自己的作风,此乃后话。《争臣论》又作《诤臣论》。
《争臣论》在写法上采取问答的形式。首先由对方发问,提出阳城是“有道之士”的看法,并且阐述其理由。尽管是发问,实际上是希望得到韩愈的认可。这就迫使韩愈不能不就什么是“有道之士”,什么是“争臣”作一番论证。这第一轮辩论之后,对方其实已经势屈。势屈而不服,只有用狡辩的方式来应战了。认为阳城不是不谏议,而是不愿让君主负恶名,所以他虽有谏诤而外人不知。这个狡辩应该说是很难反驳的,因为在古代君主是神圣的,臣子确有不愿让君担恶名而匿其谏诤之迹,所谓朝回焚谏草,是为世俗传为美谈。论者企图以此而使韩愈语塞。但韩愈禀承的是原始儒家的政治原则,并不像一般人那样,把君主看得那样神圣。谏官之设,其前提就是君主会犯错误,所以作为谏官而隐瞒君主犯错误的事实,久而久之,就会使君主真以为自己是永远英明正确的。这种行为,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阳城如果真像论者所说的那样,难道他是为了有意地让君主养成“恶闻其过”的危险习惯吗?第二轮辩论后,胜负已成定局。但对方仍然可笑地负隅顽抗,甚至到最后提出了与开始的观点完全相矛盾的理由,企图让韩愈最后收回对阳城的批评,但这只能使自己越来越失去道义的立场。全文的整个论辩设计,确实颇为精彩。
历史的事实是,阳城在后来陆贽遭贬官时曾经力谏,这说明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谏官。但他一开始任谏官五年不言事,确是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