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这首诗是白居易于公元831(太和五年)至832年(太和六年)冬任河南尹时所作。当时诗人已是六十岁的老人了,壮年时代的白居易曾以写作《新乐府》、《秦中吟》闻名于世。在那些富有现实主义精神的光辉篇章中,白居易深刻揭露了统治阶级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同情人民的疾苦。后来由于仕途上的多次挫折,青壮年时的锐气逐渐消失,以致“露饱蝉声懒”,但他关心百姓疾苦的人道主义思想始终未泯。这首《新制绫袄成感而有咏》即是明证。
诗的前半部分是从不同的角度描写绫袄的温暖、轻盈。“水波文袄造新成,绫软绵匀温复轻”是介绍新袄的用料、式样。绫是一种提花软缎,制成绵袄,自然地呈现出水波状的衣纹,这是外表;至于袄内则是丝绵絮成,故暖而且轻。可见,这是一种极高档的过冬御寒之物,下联用“晨兴好拥向阳坐,晚出宜披下雪行”来说明这件绫袄的用途。“兴”是指早晨睡醒起床,“好”与下文“宜”互文见意,都是适宜于做某事的意思。冬天的早晨天气寒冷,能够晒会儿太阳自是舒适可人;而晚上出门访友,穿着暖而轻的绵袄,踏雪赏月更不失为雅事。
“鹤氅毳疏无实事,木棉花冷得虚名”是从侧面表现绫袄的优点。鹤氅是古代官僚贵族时髦的披戴,木棉在当时也是珍稀品。它们徒有虚名,不如丝绵,更加补托出诗人这件用丝绵所絮绫袄的实用舒适。这几句分别从用料、御寒的效果、与鹤氅、木棉的对比几个方面表现了这件新袄的不凡,穿着这样高级舒适的衣服,宴安侵夜,安然隐睡到天明也就不奇怪了。然而,诗人其实是不能够“卧稳昏昏睡到明”。“百姓多寒无可救,一身独暖亦何情!”作了鲜明的回答。想到大多数贫民百姓都处在饥寒交迫之中,无法得到救济,他独独一个人温暖,心中滋味并不好受。因为想着农民的艰难,致使他的耳旁经常响起贫民冻馁饥饿之声,这当然是一种错觉,这种错觉的产生,却是诗人日夜为贫寒百姓思虑所致。“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真挚地表达了诗人为贫民着想的可贵精神。
这首诗表现了诗人可贵的人道主义思想,同时也可以看出杜甫思想在这首诗中的痕迹。“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正是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又一体现。杜甫身受贫寒之苦,仍然想到天下寒士,白居易则是自己温饱而不忘受苦的寒民。
从艺术上看,全诗用了很大篇幅表现绫袄的温暖舒适,这与下文贫民的饥冻形成强烈的反差,前者愈舒适,愈显出后者的艰辛,“耳里如闻饥冻声”才更显真实感人。
这首诗,寓新语于古风,写来浅白轻灵而富于情韵。诗的首句先点染秋日湘江的景色。秋日湘江,无风无浪,放眼望去,更显得江面开阔。七个字中出现两个“水”字,这是诗词中常见的“同字”手法。前一个“湘水”,点明送行的地点,后一个“秋水”,点明时令正是使离人善感的秋天,笔意轻捷而富变化。联系全诗送别的情境来理解,秋江的无潮正反衬出诗人心潮难平;秋江的开阔正反照出诗人心情的愁苦抑郁。次句“湘中月落行人发”,具体交代送行的时间,是玉兔已沉、晨光熹微的黎明时分。第一句着重写空间,第二句着重写时间,而且,次句开始的“湘中”和首句开始的“湘水”,“湘”字重复,不仅加浓了地方色彩的渲染,也增强了音韵的回环往复之美。
流利自然,是乐府诗的特色之一,而在句式上用了长短句,是获得流利自然的艺术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这首诗的后半首就是这样。“送人发,送人归”,以“顶针”格的修辞手法紧承第二句,前后连用三个“人”字,两个“送”字,两个“发”字,加强了诗的行云流水回旋复沓的旋律,而加上“发”与“归”的渐行渐远的进层描写,就对送别的意绪作了回环往复的充分渲染。如果说,前面两个七字句弹奏的还是平和舒缓的曲调,那么,“送人发,送人归”,则为变奏之声,急管繁弦,就“凄凄不似向前声”了。最后一句是写斯人已去的情景。“白蘋茫茫”是江上所见,回应开篇对秋江的描给,诗人伫立江边遥望征帆远去的伤感情态,见于言外;“鹧鸪飞”是写江边所闻,和茫茫的白蘋动静互映,那鹧鸪的“行不得也,哥哥”的啼鸣,仿佛更深微地传达了诗人内心的离愁和怅惘。这种以景结情的落句,更给读者以无穷的意味。
这首诗描述湘江畔送别时的情景,表达了诗人无比惆怅的思想感情。全诗语言浅白而情韵丰富。
遥望您住的红楼,隔阻着迷细雨。黄昏后夜色沉沉,笼罩着庭前的高树。把树影照落我的窗前———是您家灯火的光辉。轻风摆弄着枝叶的影子,动摇不定,仿佛像我在西窗下迷离的梦境。梦醒时,人已远隔天涯,只听到一阵阵落花飘酒窗上之声。两句情景交融。残梦落花,追寻已邈,此情此景,亦难为怀了。
青年时代的静安,也总是在追求他的美好的理想,他没有找到政治上正确的出路,他的理想也如梦影般破灭流散了。一缕缕拂不去的哀愁萦在心头,“梦”与“影”都是缥缈的意象,唤起的总是离愁别绪。作于1907年春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