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前二句展示了一幅让人惊叹的画面。王大娘那细细的长竿顶着那么大的一座木山,还有一个小孩子在山上翻滚出入,真够刺激。而着一“唯”字,更有“万绿丛中一点红”之妙。
“谁谓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著人。”后两句进一步写出王大娘超乎常人的力量与神妙绝伦的技艺。“谁谓”的反问语气更突出了人们的惊讶诧异,增强了情感的表达效果。
此诗不仅再现了唐玄宗勤政楼前人们观赏百戏的热闹场面,对王大娘过人的力量和神妙的技艺表示了由衷的赞叹,而且从一个侧面展现了盛唐时期文化艺术的高度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安宁和谐。据《太平御览》记载,刘晏写下此诗,博得了唐玄宗、杨贵妃等人的一片赞颂,唐玄宗非常高兴,赏赐了刘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领黄纹袍。
前八句写张稷来访。“田家樵采去,薄暮方来归。”这两句所写未必都是实情,作者这样写是表示落职之后地位的卑下、生活的艰辛,以反衬张徐州来访情谊的珍贵。下面转述孩子的告语。“有客款柴扉”,这客就是张稷。孩子的话是说客人的排场,但不直指客人,而是先讲客人的随从穿戴、乘骑是如何豪华,后讲客人的车盖、符信如何辉煌、炫目,那么客人如何就不言而喻了。“轩盖照墟落”,还有惊动村民的意思,“传瑞生光辉”,也见出村民的羡叹。孩子这样说,符合作者的观感,逼肖其口吻;作者这样写,也避免了面谀,用笔显得委婉。这样铺写朋友车骑盛况,更见得此访非同寻常。
中间八句写闻朋友来访的心情。“疑是徐方牧,既是复疑非。”作者一听说就怀疑是张徐州,转而又觉得好像不是。怀疑是,见出对张稷的信赖,朝中往日友朋当非仅此一人,而在作者看来他是最可相信的。怀疑非,乃炎凉世态造成,下面写到:“思旧昔言有,此道今已微。”作者说:这种情谊以前听说有,现在差不多看不到了。古语说:“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朋友间因地位变化而冷淡的太多了,因此作者怀疑身为徐州刺史的朋友会来看望他。“物情弃疵贱,何独顾衡闱?”作者说:世态皆是这样,而张稷为何还要来看望我这丢官的人呢?上面展示的这些矛盾心情,说明作者受世态刺激太深了,作者越怀疑越说明世风的浇薄;同时作者这样写,实际上也是有意对照两种交态,以赞扬朋友的高谊。作者这样“是耶非耶”地用笔,实在高妙。“恨不具鸡黍,得与故人挥。”引用范张鸡黍典故。下一句是省略句,“挥”的对象为酒,用陶渊明《还旧居》“一觞聊可挥”。这两句说:遗憾的是未能杀鸡作黍、与朋友把酒欢会。朋友来访他未遇到,感到十分遗憾。这里用典很巧,姓氏正同。把自己与张稷的交谊比作范式、张劭,这是对朋友的赞美,对二人间情意的自重、自珍。
最后四句写对朋友的思念,落实到题目上的“赠”字。“怀情徒草草,泪下空霏霏。”这两句说自己对友人非常想念,但又不能相见,故曰“徒”、“空”。“寄书云间雁,为我西北飞。”徐州在京都的西北方向。这两句说:请天上的大雁为我捎封信给张徐州吧。托雁传书,嘱飞西北,见出情意的殷切,从这两句告语中,分明见有翘首西北的诗人在。这里“寄书”的书,其实就是这首诗。
这是一首赠诗。赠诗一般的写法是正面表达自己的情意,表达对对方的祝愿等意思。而这首诗的写法主要写对方的来访,通过对方不寻常的来访见出深情厚谊,然后以对深情厚谊的感激还报对方,可以说这是以其人之情还报其人。这首诗多叙事,情事写得很具体、生动,告诉友人来访时何以未遇、稚子如何转告、听到这情况时自己的心情,像是絮话一般。这又是书信的写法了,可以说是以诗代书。这两种写法在作者的时代还是少见的,很是新鲜别致。
诗以议论起,用递进法展开。先说自己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在年轻时就对离别看得很重,到了年老,即使是会面,也引起心中的伤悲。对句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年老了,会一次少一次,所以相见时对未来充满感伤;一是有会必有别,因为对离别的感伤,就连对会面也感到心情沉重起来。
毕竟,与别相比,会还是快乐的。第二联写会面时的亲情。兄妹俩随意准备了些酒菜,只是为了把酒谈话,话很多,一直到夜间,还在昏暗的灯光下说着。这两句,很形象地刻绘了兄妹俩的感情,都是就眼前实事组织进诗,显得十分亲切;比那些着意雕镂、粉饰拔高的话自然得多。正因为如此,这联成为传诵的名句。宋吴可《藏海诗话》云:“七言律一篇中必有剩语,一句中必有剩字,如‘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如此句无剩字。”赞赏了句中用语稳妥,浑成一气。同时,王安石的诗以善用叠字闻名,这联中两个叠字也用得很成功。“草草”二字,说出了兄妹俩的感情至深,用不着世俗的客套,能够相会已是最大的满足,描绘了和睦温暖的家庭气氛。“昏昏”二字,写两人说了又说,灯油已快干,灯火已昏暗,仍顾不上休息。
下半四句写别,呼应首联。刚刚在叹息已经三年没有见面,知心话说不完,眼下自己马上又要到万里外的辽国去,诗便自然而然地转入惆怅,话题也就引入别后。于是,妹妹挂念地问:“后会在什么日子?”兄长只能含糊地回答:“见到大雁南飞,我就会从北国带回消息了。”其实,诗人自己不能预料会面的日子。诗就在无可奈何的气氛中结束,留下了一丝安慰,一个悬念。
这首诗没有用一个典故,把人所习见的家庭生活细节捡选入诗,而以传神的语言表达出来,是那么地质朴自然,因而成为王安石七律中的名作。
诗一开始写登临览景,勾起古今联想,造成一种笼罩全篇的气氛:六朝的繁华已成陈迹,放眼望去,只见草色连空,那天淡云闲的景象,倒是自古至今,未发生什么变化。这种感慨固然由登临引起,但联系诗人的经历看,还有更深刻的内在因素。诗人此次来宣州已经是第二回了。八年前,沈传师任宣歙观察使(治宣州)的时候,他曾在沈的幕下供职。这两次的变化,如他自己所说:“我初到此未三十,头脑钐利筋骨轻。”“重游鬓白事皆改,唯见东流春水平。”(《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归宣州因题赠》)这自然要加深他那种人世变易之感。这种心情渗透在三、四两句的景色描写中:敬亭山象一面巨大的翠色屏风,展开在宣城的近旁,飞鸟来去出没都在山色的掩映之中。宛溪两岸,百姓临河夹居,人歌人哭,掺合着水声,随着岁月一起流逝。这两句似乎是写眼前景象,写“今”,但同时又和“古”相沟通。飞鸟在山色里出没,固然是向来如此,而人歌人哭,也并非某一片刻的景象。“歌哭”言喜庆丧吊,代表了人由生到死的过程。“人歌人哭水声中”,宛溪两岸的人们就是这样世世代代聚居在水边。这些都不是诗人一时所见,而是平时积下的印象,在登览时被触发了。
接下去两句,展现了时间上并不连续却又每每使人难忘的景象:一是深秋时节的密雨,像给上千户人家挂上了层层的雨帘;一是落日时分,夕阳掩映着的楼台,在晚风中送出悠扬的笛声。两种景象:一阴一晴;一朦胧,一明丽。在现实中是难以同时出现的。但当诗人面对着开元寺水阁下这片天地时,这种虽非同时,然而却是属于同一地方获得的印象,汇集复合起来了,从而融合成一个对宣城、对宛溪的综合而长久性的印象。这片天地,在时间的长河里,就是长期保持着这副面貌吧。这样,与“六朝文物草连空”相映照,那种文物不见、风景依旧的感慨,自然就愈来愈强烈了。客观世界是持久的,歌哭相迭的一代代人生却是有限的。这使诗人沉吟和低回不已,于是,诗人的心头浮动着对范蠡的怀念,无由相会,只见五湖方向,一片参差烟树而已。五湖指太湖及与其相属的四个小湖,因而也可视作太湖的别名。从方位上看,它们是在宣城之东。春秋时范蠡曾辅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功成之后,为了避免越王的猜忌,乘扁舟归隐于五湖。他徜徉在大自然的山水中,为后人所艳羡。诗中把宣城风物,描绘得很美,很值得流连,而又慨叹六朝文物已成过眼云烟,大有无法让人生永驻的感慨。这样,游于五湖享受着山水风物之美的范蠡,自然就成了诗人怀恋的对象了。
诗人的情绪并不高,但把客观风物写得很美,并在其中织入“鸟去鸟来山色里”、“落日楼台一笛风”这样一些明丽的景象,诗的节奏和语调轻快流走,给人爽利的感觉。明朗、健爽的因素与低回惆怅交互作用,在这首诗里体现出了杜牧诗歌的所谓拗峭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