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言古体长诗,通过董大弹奏《胡笳弄》这一历史名曲,来赞赏他高妙动人的演奏技艺,也以此寄房给事(房琯),带有为他得遇知音而高兴的心情。
诗开首不提“董大”而说“蔡女”,起势突兀。蔡女指东汉末年的蔡琰(文姬),文姬归汉时,感笳之音,翻笳调入琴曲,作《胡笳十八拍》(拍,等于段)。三、四两句,是说文姬操琴时,胡人、汉使悲切断肠的场面,反衬琴曲的感人魅力。五、六两句反补一笔,写出文姬操琴时荒凉凄寂的环境,苍苍古戍、沉沉大荒、烽火、白雪,交织成一片黯淡悲凉的气氛,使人越发感到乐声的哀婉动人。以上六句为第一段,诗人对“胡笳声”的来由和艺术效果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把读者引入了一个幽邃的艺术境界。读者要问:如此深挚有情的《胡笳弄》,作为一代名师的董庭兰又弹得如何呢?于是,诗人顺势而下,转入正面叙述。从蔡女到董大,遥隔数百年,一曲琴音,把两者巧妙地联系起来。
“先拂商弦后角羽”,至“野鹿呦呦走堂下”为第二段。董大弹琴,确实身手不凡。“先拂”句是写弹琴开始时的动作。古琴七弦,配宫、商、角、徵、羽及变宫、变徽为七音。董大轻轻地拂拭琴弦,次序是由商弦到角弦,意为曲调开始时迟缓而低沉。琴声一起,“四郊秋叶”被惊得摵摵(shè;设)而下。一个“惊”字,出神入化,极为生动。诗人不由得赞叹起“董夫子”来,说他的演奏简直象是“通神明”,不只惊动了人间,连深山妖精也悄悄地来偷听了!“言迟”两句概括董大的技艺。“言迟更速”、“将往复旋”,指法是如此娴熟,得心应手,那抑扬顿挫的琴音,漾溢着激情,象是从演奏者的胸中流淌出来。
董大的指法使人眼花撩乱,那么琴声究竟如何呢?诗人不从正面着手,却以种种形象的描绘,来烘托那凄恻动听的声音。琴声忽纵忽收时,就象空廓的山间,群鸟散而复聚。曲调低沉时,就象浮云蔽天;清朗时,又象云开日出。嘶哑的琴声,仿佛是失群的雏雁,在暗夜里发出辛酸的哀鸣,嘶酸的音调,正是胡儿恋母声的继续。诗到此忽然宕开一笔,又联想起当年文姬与胡儿诀别时的情景,照应了第一段蔡女琴声,而且以雏雁喻胡儿,更使人感觉到琴音的悲切。接着二句,引自然界景物来反衬琴声的巨大魅力。琴声回荡,河水为之滞流,百鸟为之罢鸣,世间万物都为琴声所感动了,这不是“通神明”了吗?其实,川不会真静,鸟不会罢鸣,只是因为琴声迷住了听者,“洋洋乎盈耳哉”,唯有琴声而已。诗人接着指出,董大的弹琴不仅仅是动听而已,他还能完美地传递出琴曲的神韵。侧耳细听,那幽咽的声音,充满着汉朝乌孙公主远托异国、唐朝文成公主远度沙尘到逻娑(拉萨的另一音译)那样的异乡哀怨之情。这与蔡女造《胡笳弄》的心情是十分合拍的。
直到“幽音”以下四句,诗人才从正面描写琴声,而且运用了许多形象的比喻。“幽音”是深沉的音,但一经变调,就忽然“飘洒”起来。忽而象“长风吹林”,忽而象雨打屋瓦,忽而象扫过树梢的泉水飒飒而下,忽而象野鹿跑到堂下发出呦呦的鸣声。轻快悠扬,变幻无穷,怎不使听者心醉入迷呢?
这一段,诗人洋洋洒洒,酣畅淋漓,从不同的角度表现董大弹奏《胡笳弄》的情景。由于董大炉火纯青的技艺,蔡女“十八拍”丰富的琴韵得到充分的体现。诗人对董大的赞慕之情,自在不言之中。最后四句,是“兼寄房给事”的。唐朝帝都长安,皇宫面南坐北,禁中左右两掖分别为门下、中书两省。“凤凰池”指的是中书省,青琐门是门下省的阙门。给事中正是门下省之要职。诗没有提人而人在其中,而且暗示其密迩宫庭,官位令人羡艳。最后,诗以赞语作结。房琯不仅才高,而且不重名利,超逸脱略。这样的高人,正日夜盼望着你抱琴而去呢!这里也暗示董庭兰得遇知音,可幸可羡。而李颀对董弹《胡笳弄》的欣赏,以及所作的传神的描摹,自然也非知音莫能为。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首诗关联着三方面──董庭兰、蔡琰和房琯.写董庭兰的技艺,要通过他演奏《胡笳弄》来写。要写《胡笳弄》,便自然和蔡琰联系起来,既联系她的创作,又联系她的身世、经历和她所处的特殊环境。全诗的特色就在于巧妙地把演技、琴声、历史背景以及琴声所再现的历史人物的感情结合起来,笔姿纵横飘逸,忽天上,忽地下,忽历史,忽目前。既周全细致又自然浑成。最后对房给事含蓄的称扬,既为董庭兰祝贺,也多少寄托着作者的一点倾慕之情。李颀此时虽久已去官,但并未忘情宦事,他是多么希望能得遇知音而一显身手啊!
《卫风·氓》是一首上古民间歌谣,是一首弃妇自诉婚姻悲剧的长诗。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全诗六章,每章十句。第一章,追叙自己由初恋而定的婚;第二章,叙述自己陷入情网,冲破了媒妁之言的桎梏而与氓结婚;第三章,她对一群年青貌美的天真少女,现身说法地规劝她们不要沉醉于爱情,并指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第四章,对氓的负心表示怨恨,她指出,这不是女人的差错,而是氓的反复无常;第五章,接着追叙她婚后的操劳、被虐和兄弟的讥笑而自伤不幸;第六章,叙述幼年彼此的友爱和今日的乖离,斥责氓的虚伪和欺骗,坚决表示和氓在感情上一刀两断。此诗通过弃妇的自述,表达了她悔恨的心情与决绝的态度,深刻地反映了古代社会妇女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倍受压迫和摧残的情况。
诗中虽以抒情为主,所叙的故事也还完整细致,但它已将女主人公的遭遇、命运,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抒情叙事融为一体,时而夹以慨叹式的议论。就这些方面说,这首诗已初步具备中国式的叙事诗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其后二千余年的叙事诗,在《孔雀东南飞》《长恨歌》,直到近代姚燮的《双鸩篇》中似乎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氓》诗的结构,是和它的故事情节与作者叙述时激昂波动的情绪相适应的。全诗六章,每章十句,但并不像《诗经》其他各篇采用复沓的形式,而是依照人物命运发展的顺序,自然地加以抒写。它以赋为主,兼用比兴。赋以叙事,兴以抒情,比在于加强叙事和抒情的色彩。
开头一、二章,《诗集传》云:“赋也。”具体描写男子向女主人公求婚以至结婚的过程。那是在一次集市上,一个男子以买丝为名,向女主人公吐露爱情,一会儿嬉皮笑脸,一会儿又发脾气,可谓软硬兼施。可是这位单纯的女子看不透他的本质,说是必须有人来说媒,最后将婚期订在秋天。从此以后,女子朝思暮想,“乘彼垝垣,以望复关”,望不到男子所住的复关,便泪流不止;既见复关,就像见到所恋之人,不禁眉开眼笑。她还打卦占卜,预测婚事的吉凶。及至男方派车前来迎娶,她就带着全部的财物,嫁了过去。这两章叙事真切,历历可见,而诗人作为一个纯情少女的自我形象,也刻画得栩栩如生。方玉润评这一段云:“不见则忧,既见则喜,夫情之所不容已者,女殆痴于情者耳。”(《诗经原始》)一个“痴”字。点出了此女钟情之深。
朱熹《诗集传》谓第三章“比而兴也”,第四章“兴也”,也就是说这两章以抒情为主,诗中皆以桑树起兴,从诗人的年轻貌美写到体衰色减,同时揭示了男子对她从热爱到厌弃的经过。“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桑葚是甜的,鸠多食则易致醉;爱情是美好的,人多迷恋则易上当受骗。男人沉溺于爱情犹可解脱。女子一旦堕入爱河,则无法挣离。这是多么沉痛的语言!从桑叶青青到桑叶黄落,不仅显示了女子年龄的由盛到衰,而且暗示了时光的推移。“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般以为女子嫁过去三年,但另有一种解释:“三岁,多年。按‘三’是虚数,言其多,不是实指三年。”(程俊英《诗经译注》)实际上是说女子嫁过去好几年,夫妻关系渐渐不和,终至破裂。女子不得已又坐着车子,渡过淇水,回到娘家。她反覆考虑,自己并无一点差错,而是那个男子“二三其德”。在这里女子以反省的口气回顾了婚后的生活,找寻被遗弃的原因,结果得到了一条教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只有痴心女子负心汉。
诗之五章用赋的手法叙述被弃前后的处境,前六句承上章“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补叙多年为妇的苦楚,她起早睡晚,辛勤劳作,一旦日子好过一些,丈夫便变得暴戾残酷。这个“暴”字可使人想像到丈夫的狰狞面目,以及女主人公被虐待的情景。后四句写她回到娘家以后受到兄弟们的冷笑。《诗集传》释此段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说女主人公“淫奔”,固不足取;但其他的话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她当时所受到的精神压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心矛盾。
第六章赋兼比兴,在抒情中叙事,当初他们相恋时,有说有笑;男子则“信誓旦旦”,表示白头偕老。可是他还未老时就产生怨恨,而且无法挽回。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浩浩汤汤的淇水,总有堤岸;广阔连绵的沼泽,也有边际。言外之意是:我的痛苦为什么竟没有到头的时候?《诗集传》指出“此则兴也”,其实它是比中有兴。诗人运用这两个比喻,强烈地抒发了一腔怨愤,诉说了弃妇无边无际的痛苦。为了摆脱这些痛苦,她下决心与那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从此后不再希望他回心转意,算了,算了。然而她果真能做到吗?方玉润认为:“虽然口纵言已,心岂能忘?”(《诗经原始》)是的,从这女子一贯钟情的性格来看,她对男子不可能在感情上一刀两断,这就是今天常说的悲剧性格。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这首词写思念之苦。
词先由凄苦情绪写起。上片第一句,“新寒中酒敲窗雨”,“中酒”意思是喝醉酒,新寒是指寒冷冬季来临前时期,即深秋时节。“残香细袅秋情绪”,意思是说:悲秋的情绪,像一缕残香,细袅如丝,萦绕心头,窗外的秋雨,不断地敲打着窗门,也敲打着他的心扉,这两句表达了词人当时凄苦的心境。他在周围一片静寂中,望着香炉里的残烟,袅袅升起,满腹愁思,只能以酒浇愁。秋风秋雨,萧飒凄凉,搅得人愁怀似醉。“才道莫伤神,青衫湿一痕”。道出了词人心情凄苦惆怅的缘由,正是因为思念心上人。诗人以“酒”、“雨”、“烟”几样景物,构成一幅凄残景象,把抒情主人公愁肠百结、泪洒衣衫的思念之苦,巧妙而又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下片“无聊成独卧,弹指韶光过”。指的是尽管孤枕而眠,弹指间,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可是思念之心却清清醒醒,他依然还清楚地回忆着春天分手时的情景。词人在这里却将笔锋一转:“记得别伊时,桃花柳万丝。”主人公的眼睛一亮突然眼前出现一派春意融融、情意缠绵的幸福画面。这桃红柳绿的妩媚景色,这如此美好的幸福回忆,与前面的“新寒”、“窗雨”、“泪痕”的惨淡孤寂的情景,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出人意外,令人回味。层层深入地揭示人物思想感情,又以反常的出人意外的感受表现感情的起伏变化,是词人最为熟悉,并且运用最多也最为成功的艺术手法。
全词情思翻转跳宕,屈曲有致,相思之苦表现得哀婉曲折。非有切身的体会,不会写得如此神采飘摇,真实细腻,令人感到一丝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