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四月,苏轼第一次吃到了因博得过杨贵妃的一笑而闻名的荔枝。经他的品赏,荔枝本身就被比作了穿着绛罗襦和红纱内衫的海山仙人、倾城美女,不是给“妃子笑”作陪衬的物品了。相反在诗里,妃子倒过来只成了荔枝的陪衬,一起作为陪衬的还有山楂和梨,都被荔枝比下去了。与荔枝同享赞美的是作为荔枝伴侣的松、桧和品味相像的江鳐柱、河豚鱼,而杨梅和卢橘则因为比荔枝稍为早熟,许其为“先驱”。东坡先生一边喝着桂花酒,一边饶有兴致地作着点评,令人感到情趣盎然,而细读之下,却又寓意良深。荔支的“厚味”和“高格”原是东坡先生的人格像喻,“不须更待妃子笑,风骨自是倾城姝”,寓含着不需要皇家的赏鉴,其自身的美便具有价值的意思。
与黄州时期咏海棠的诗相比,虽然都是以物自比,借物抒怀,但含义很不相同。海棠诗是一片凄清寂寞的氛围,诗人与海棠孤独相对,同病相怜;此诗却显得热闹,为荔枝找了许多先驱、陪衬和伴侣,仿佛并不孤独。海棠是那种流落异邦、得不到欣赏的美,荔枝则是自具风姿、远处南方的云山之上与松桧同老、不必等待欣赏的美。所以,写海棠诗的苏轼心怀孤傲不平之气,写荔枝诗的苏轼则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颇为放达自适。所谓“南来万里真良图”,这远离朝廷、没有霜雪打击的南方,才是适宜于荔枝生长之地,回顾北方的霜雪之下被困的山楂和梨,真是粗俗之物了。
因此,作此诗的次年,苏轼再次吃到荔枝的时候,就更明快地表示: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为续补文字,非曹雪芹所作。《赏海棠花妖诗》出自第九十四回,共有三首。这首《赏海棠花妖诗·海棠何事忽摧隤》就是其中之一,为贾宝玉所作。小说中,怡红院里的海棠本来枯萎了几棵,忽然冬日开花,贾赦、贾政说是花妖作怪,贾母说是喜兆,命人备酒赏花。贾宝玉等人“彼此都要讨老太太的喜欢”,就做了诗。
八十回之前,曹雪芹让海棠在晴雯死时枯萎了,这象征着大观园女儿的命运。这里,续书者让海棠花也像气候的“阴极阳回”那样能够死而复生,这也是一种象征,它与原本该“一败涂地”的贾府后来衰而复兴一样,都反映了续书者的创作思想与坚持“按迹循踪”的曹雪芹是不同的。续书者在小说中宁可“失真”,也要顽强地表现自己维护传统制度和这个大家庭利益的主观愿望。
贾母说:“我不大懂诗,听去倒是兰儿的好,环儿做的不好。”这是因为她喜欢听吉利话。其实三首诗都做得很蹩脚。别人还可以,连贾宝玉也写得如此笨拙,毫无诗意,这与小说前面的描写是不符合的。而且,这个“古今不肖无双”的传统叛逆者,在这里却成了一个善于说好话、能迎合长辈心理的孝子,这种转变也很惊人。
《九歌》是屈赋中最精、最美、最富魅力的诗篇。它代表了屈原艺术创作的最高成就。《九歌》以楚国宗祖的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晚年放逐南楚沅湘之间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和“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
《九歌》包括11章,前人为了使它们符合“九”的成数,曾作过种种凑合。如清代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主张《湘君》、《湘夫人》并为一章,《大司命》、《少司命》并为一章。《闻一多》《什么是九歌》主张以《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章为“九歌”正文。但多数人的意见,以“九”为虚数,同意汪瑗《楚辞集解》、王夫之《楚辞通释》之说,认为前十章是祭十种神灵,所祭的十种神灵,从古代人类宗教思想的渊源来考察,都跟生产斗争与生存竞争有密切关系。十种神灵又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天神──东皇太一(天神之贵者)、云中君(云神)、大司命(主寿命的神)、少司命(主子嗣的神)、东君(太阳神);②地□──湘君与湘夫人(湘水之神)、河伯(河神)、山鬼(山神);③人鬼──国殇(阵亡将士之魂)。有人认为,在上述十种神灵里面,篇首“东皇太一”为至尊,篇末“国殇”为烈士,都是男性;其余则是阴阳二性相偶,即东君(男)与云中君(女),大司命(男)与少司命(女),湘君(男)与湘夫人(女),河伯(男)与山鬼(女)。《九歌》原来的篇次,也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的关系排列的,今本《东君》误倒(闻一多《楚辞校补》)。
从《九歌》的内容和形式看,似为已具雏形的赛神歌舞剧。《九歌》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如余、吾、君、女(汝)、佳人、公子等,它们都是歌舞剧唱词中的称谓。主唱身份不外三种:一是扮神的巫觋,男巫扮阳神,女巫扮阴神;二是接神的巫觋,男巫迎阴神,女巫迎阳神;三是助祭的巫觋。所以《九歌》的结构多以男巫女巫互相唱和的形式出现。清代陈本礼就曾指出:“《九歌》之乐。有男巫歌者。有女巫歌者;有巫觋并舞而歌者;有一巫唱而众巫和者。”(《屈辞精义》)这样,《九歌》中便有了大量的男女相悦之词,在宗教仪式、人神关系的纱幕下,表演着人世间男女恋爱的活剧。这种男女感情的抒写,是极其复杂曲折的:有时表现为求神不至的思慕之情,有时表现为待神不来的猜疑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会的欢快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别的悲痛与别后的哀思。从诗歌意境上看,颇有独到之处。
朱熹曾评《九歌》说:“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楚辞辩证》)同是言情之作,而《九歌》较之《诗经》的郑、卫之风,确实不同。但这并非由于“世风日下”的“再变”,而是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民族文化不同特征的表现。郑、卫之诗,表现了北方民歌所特有的质直与纯朴;而《九歌》则不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外衣,而且呈现出深邃、幽隐、曲折、婉丽的情调,别具一种奇异浓郁的艺术魅力。
男女之情并不能概括《九歌》的全部内容。作为祭歌,由于它每一章所祭的对象不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东皇太一》的肃穆,《国殇》的壮烈,便与男女之情无涉。《国殇》是一首悼念阵亡将士的祭歌,也是一支发扬蹈厉、鼓舞士气的战歌。它通过对激烈战斗场面的描写,热烈地赞颂了为国死难的英雄,从中反映了楚民族性格的一个侧面。
《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这首诗的前半部分概述唐以前诗歌创作发展的一般情况,作者对前代作家的景仰和个人致力创作的抱负;后半部分抒写对世道多乱和个人漂泊的感慨,并说明诗歌是由情而生、缘情而发的,是作者对现实生活感受的反映。全篇语言高度凝炼,又多用典故, 语意较为含蓄深沉,需细细揣摩。
曹丕《典论·论文》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使杜甫感到欣慰的是,尽管“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壮志未酬,迭经挫折,饱尝动乱之苦,倒却取得了诗歌创作的丰硕成果。于是开篇之首,便吟出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的饱含哲理的名句。当然,这个“寸心知”,既是指己之所知,亦是指知己之所知。
接着,在佐证这“不朽”的“千古事”的同时,谈到了由古及今的诗歌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历代的诗人可以排出一个次第来,骚体乃至再早的诗经已被两汉以降的五言、七言诗体所替代,前辈诗人驰骋才思、腾跃文坛,余风所及,给后世以强烈的影响。后世的贤才总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兼收并蓄,从而有所创新,以至于不同时代的创作皆能形成独特的清新的规范。再想到自己的创作,原是出自儒家的体系,从童年时便开始竭尽情思致力于创作。忘不了像“騄”“骥”等良马般驱驰的西晋诗人潘岳、陆机等人的影响,更得感谢如马中“骐”“䮼”带着千里驹驰骋于诗坛的邺下三曹父子所给予的激励。值得叹息的是,尽管而今已如轮扁斫轮一样“得之于手而应于心”,然而无益于治国安民。即使写出王符《潜夫论》、邯郸淳《曹娥碑》一样的文字来,也不过空传后世罢了。反过来又一想,写诗毕竟是自已的兴趣爱好、自己的思想寄托,是自己带病迁徙漂荡流寓生涯的一种慰藉啊,凭何侈谈经世济民之策,像疲敝的飞鸟一样,能有一枝栖息之处也算不错了。
回到现实中来,世尘中蜂虿横行,江峡里蛟螭出没——触目萧瑟凄怆,离唐虞之世愈来愈远了;军阀联翩抗轭,似乎又重现了楚汉的危局。所谓的圣明之朝却是盗贼蜂起,边鄙之地的异俗风景就更是喧阗卑下了。郁郁盘结、上绕星辰的剑气下是兵锋森列,苍苍无际、如云雨笼罩池上的是战气蒸腾。东西各镇都设起了将军的幕府,到处都是军旗在飘荡。东汉马援立于南海交趾极界的铜柱已被残毁,像西风渐紧、东风避之不及似的,西边的月支又屡次入侵。自己流寓异域,乌鹊啼鸣却空报亲人的音信,又时时听见山野的熊罴怒号,这样的心境无法用“恨”“怪”道清楚,只好将每日的稼穑生活以吟诗的兴致来表达,柴门茅屋里的自食其力的生活也能使一个读书人自得其乐。想到长安故居烟草迷茫的白阁和白阁下秋水弥漫的皇陂,有家难归,只好以吟诗来分解自已的离情乡思,不敢期盼能写出真能传之于后世的绝章妙句。
杜甫对诗歌艺术的传承发展和自己一生诗歌创作的主旨的思考和见解,却是以这样的五言排律的形式来表达,格律严谨,对仗工稳,一韵到底,丝毫不受约束,记事、议论、抒情均得心应手,足以表现出其诗歌造诣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