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思念情人的小诗。采葛为织布,采萧为祭祀,采艾为治病。都是女子在辛勤劳动。男子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月、年)。说一天会像三个月,三个季节,甚至三年那样长,这当然是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的区别所在。用这种有悖常理的写法,无非是为了极言其思念之切,之深而已。
热恋中情人无不希望朝夕厮守,耳鬓相磨,分离对他们是极大的痛苦,所谓“乐哉新相知,忧哉生别离”,即使是短暂的分别,在他或她的感觉中也似乎时光很漫长,以至于难以忍耐。此诗三章正是抓住这一人人都能理解的最普通而又最折磨人的情感,反复吟诵,重叠中只换了几个字,就把怀念情人愈来愈强烈的情感生动地展现出来了。第二章用“秋”而不用“春”“夏”“冬”来代表季节,是因为秋天草木摇落,秋风萧瑟,易生离别情绪,引发感慨之情,与全诗意境相吻合。
全诗既没有卿卿我我一类爱的呓语,更无具体的爱的内容叙述,只是直露地表白自己思念的情绪,然而却能流传千古,后人并将这一情感浓缩为“一日三秋”的成语。关于此诗艺术感染力的奥妙,蒋立甫《风诗含蓄美论析》曾剖析说:“妙在语言悖理。”其意是说:从科学时间概念衡量,三个月、三个季节、三个年头与“一日”等同,当是悖理的,然而从诗抒情看却是合理的艺术夸张,合理在热恋中情人对时间的心理体验,一日之别,逐渐在他或她的心理上延长为三月、三秋、三岁,这种对自然时间的心理错觉,真实地映照出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的恋情。这一悖理的“心理时间”由于融进了他们无以复加的恋情,所以看似痴语、疯话,却能妙达离人心曲,唤起不同时代读者的情感共鸣。
这是一首题画诗,本诗前两句画景,后两句叙事,景物的和美与人事的温馨交融掺杂,使整篇诗歌洋溢着其乐融融的纯朴甜美的气息。
首句写远景。青天一片,白鹭翩飞,诗人用淡雅的色彩为全篇染上一层明快的底色。一个“前”字,又给静止无垠的蓝天平添无限生机。
次句写近景。桃花绽开,寓示着正是阳春三月的时令:春水猛涨,江波浩渺,渔船忽上忽下,在岸边拍打着浪花。在这里,诗人还特意指出,这是一条“住家船”。如此看来,江水是渔父赖以谋生的土壤,渔船则是渔父借以栖身的房屋。如今渔父泊船岸边,显然是有需要到岸上解决的事务,于是,自然引出了下面的诗句。
三四两句写渔父唤儿进城打酒,而酒资则是刚刚捕捞到的鲜美的“槎头缩颈鳊”,也就是武昌鱼。这本是极其普通的场面,打鱼人大多嗜酒,以捕捞所得与人换酒也是常事,而诗人正是希望通过这些日常普通的事物的描绘,显示以物易物的质朴、父呼子应的天伦之乐以及渔父自给自足、自得其乐的畅快。
该诗的字里行间,处处透露出对渔父生活的歆羡和对自然风光的赞美,实际上反映了诗人对那种宁静安详、无拘无束的境界的向往与渴求。
作为一首题画诗,显然侧重对于画面的解释,这样的诗歌语言具有清新、明白、流畅的风格,取得了与画面、与主旨的一致。
古时文人墨客常常借酒抒怀,使得酒成就了“钓诗钩”的美名。这篇《殿前欢》正是卢挚乘着酒兴挥洒而成的作品。这首小令写作者携酒游山,任性自然之乐。曲子开篇就带浓浓醉意,而后极力渲染率情任意的醉翁之态,意态飘逸。
“酒杯浓。一葫葫春色醉山翁,一葫葫酒压花梢重。”开篇三句渗透着浓醇的酒香,满目春色尽在酒中。醉后的卢挚品味出欧阳修“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的意趣来。一杯接一杯的美酒,蕴藏着生机勃勃的大地和花枝叶茂的美景。酒“钓”出了春景和醉趣,作者将酒葫葫挂在枝丫上,显示出自己率真自然的醉翁情态。不仅作者自己如此,连书童也兴致高昂:“随我奚童,葫葫干、兴不穷。”两人就算喝尽了葫葫中的美酒,兴致也依然高昂。这时候酒已非必要的存在,作者因酒兴而诗意大发,畅游山水间,忘记了俗世的杂念,变得无拘无束。
“谁人共,一带青山送。”此时他已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物我合一的境界,于是有了“乘风列子,列子乘风”这样的妙句。列子名列御寇,是传说中得道的“至人”,是“任真脱俗”的代表。此处借用列子的故事来表现自己饮酒之后所达到的冲而不薄,淡而有味的精神境界。卢挚正如其笔下的醉翁一般,既不追求“桃花源”式的理想,他所表现出来的超然也并不是另有寄托,别有怀抱。官运尚算亨通的他,并没有矫揉造作地强诉愁思,而是表达一种纯净无忧的情怀。他饮酒不是为了排解忧郁,而是为了享受独酌的乐趣。以“酒”贯穿全篇,是这首小令的特色。卢挚处处将情绪的表达与“酒兴”结合起来,使整首曲子读来酣畅淋漓。最后两句句式反复,又增加了几分洒脱之趣。
卢挚是元代早期散曲作家“清丽派”有影响的人物,但他的“清丽”还没有像以后散曲那样过多地向词靠近。此曲体现了散曲特有的灏烂放达之趣。如“葫葫”一词在全曲中重复出现三次,这种情况是作诗词的大忌,然却是散曲特有的风味。这种以“葫葫”为语脉串通全篇,紧扣“酒杯浓”层层递进展开的作法颇得酣畅爽快的曲旨。而曲尾颠倒反复的句式更增加了全曲的洒脱之趣。此外,清丽之中而兼豪放,也是疏斋散曲的一大特色,此曲以“清”为里,以“放”为面,作者是在“我”的抒展中进入“冲虚”之境的。这种悠远和安宁与诗词大多以一种含蓄的内向深化而进入“超然”之境迥异其趣。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