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是写给水部员外郎张籍的一首描写和赞美早春美景的七言绝句。张籍在兄弟辈中排行十八,故称张十八。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原来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可与王维的“青霭入看无”、“山色有无中”相媲美。
第三、四句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
这首小诗,诗人只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全篇中绝妙佳句便是那“草色遥看近却无”了。早春二月,在北方,当树梢上、屋檐下都还挂着冰凌儿的时候,春天连影儿也看不见。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雨脚儿轻轻地走过大地,留下了春的印记,那就是最初的春草芽儿冒出来了,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人们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人们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饱蘸水分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远远望去,再像也没有,可走近了,反倒看不出。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酥就是奶油。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柔嫩饱含水分,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人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物以稀为贵”,早春时节的春草之色也是很娇贵的。“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韩愈《春雪》)。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这一些轻淡的绿,是当时大地唯一的装饰;可是到了晚春则“草树知春不久归”(韩愈《晚春》),这时哪怕柳条儿绿得再好,人们也无心看,因为已缺乏那一种新鲜感。
所以,诗人就在第三句转折时提醒说:“最是一年春好处。”一年之际在于春,而春天的最好处却又在早春。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这是一首题画诗。诗人赞美白梅不求人夸,只愿给人间留下清香的美德,实际上是借梅自喻,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以及不向世俗献媚的高尚情操。
“冰雪林中著此身”,就色而言,以“冰雪”形“此身”之“白”也;就品性而言,以“冰雪”形“此身”之坚忍耐寒也,诗人运用拟人手法,将寒冬中伫立的梅树比作自己。 已经表现白梅的冰清玉洁,接着就拿桃李作反衬。夭桃秾李,花中之艳,香则香矣,可惜争春太苦,未能一尘不染。“不同桃李混芳尘”的“混芳尘”,是说把芳香与尘垢混同,即“和其光,同其尘”、“和光同尘,不能为皎皎之操。”相形之下,梅花则能迥异流俗,所以“清香”二字,只能属梅,而桃李无份。
“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也许只是诗人在灯下画了一枝墨梅而已。而诗句却造成这样的意向:忽然在一夜之中,世间的白梅都齐齐绽放,清香四溢,弥漫整个大地。这首诗给人以品高兼志大,绝俗而又入世的矛盾统一的感觉,这又正是王冕人格的写照。
前两句写梅花冰清玉洁,傲霜斗雪,不与众芳争艳的品格。后两句借梅喻人,写自己的志趣、理想与抱负,讴歌了为广大民众造福的英雄行为及牺牲精神。本文通过对梅花的吟咏描写,表达了诗人自己的志趣和品格。
从诗歌大的构思技巧来看,这是一首“托物言志”之作,诗人以梅自况,借梅花的高洁来表达自己坚守情操,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格远志。在具体表现手法中,诗歌将混世芳尘的普通桃李与冰雪林中的白梅对比,从而衬托出梅花的素雅高洁。通过阅读与分析,我们便知这首的主要的艺术手法是:托物言志,对比衬托。
陆游的诗歌继承了屈原以来诗人忧国忧民的优良传统,以现实主义风格为主,立足于时代。《读书》虽以读书为题材,但诗人的眼光早已离开书斋这个狭小的空间,他将目光投向于整个人民,所以他所有的读书诗包括《读书》,仍然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仍然流露着对生命的感慨,仍然是活色生香,精力充沛,是文学意味十分浓厚的好诗。同时他的读书诗既有现实主义的精神,使他的诗内容充实,热情横溢,显得既沉郁悲壮,又恢宏雄放。从平凡细微当中觅得诗情,写成活泼生动的好诗,一切都取决于诗人是否有灵心慧性。
“归志宁无五亩园,读书本意在元元。”这两句直抒胸臆,说自己读书是为了平民百姓,前两句不重情节画面,而是把事实压缩在极其精炼的诗句内,着重抒写自己的主观感受,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抒情性。一个“宁无”把诗人内心深处对黎民百姓的牵挂表达的淋漓尽致。也显示诗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情操。在封建时代,能提出“读书本意在元元”,把读书看做是为百姓而读,展现了诗人的可贵。
“灯前目力虽非昔,犹课蝇头二万言。”这两句是写实,具有二个特点:一是细节的真实性,灯下读书,眼神已大不如从前了。写这首诗时,诗人已是五十三岁,视力减退。透过诗句,诗人灯下读书的形象出现在眼前。二是具体描写方式的客观性,一盏青灯为何出现在陆游的诗中,因为是其读书生涯中最为重要的一件物体,故而成了其读书诗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意象。作者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客观,具体的描写,从作品的场面和情节中自然地体现出作者的忠于人民思想倾向和爱憎感情,尽管明白如话,浅显平淡,但却浅中有深,平中有奇。把诗人在孤灯之下,老眼昏花地阅读蝇头小字的场景,维妙维肖地刻划出来。既是对生活描写,更是对后人告诫,寓意深远。
这首《读书》七绝,如同诗人的学习体会,既反映了诗人在年老时仍坚持苦学的情况,又表明了他学习是为平民百姓而并无他求的可贵精神。诗言志,诗歌是诗人对人生的歌咏,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关于诗歌内容的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出发,凡是属于人生的各类内容,都可以被纳入诗人取材的范围,不应有什么事先划定的禁区 。对于主要身份是士人的陆游来说,其生活内容有相当大的部分是在书斋里度过的,读书正是他人生经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当他要想写诗歌咏其生活内容,表示其人生感慨时,读书便理所当然成为不可或缺的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