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
此诗虽只是写了作者走访友人未遇这样一件寻常小事,却因诗人出神入化的语言,而变得别具韵致。诗人以草径、荒园、宿鸟、池树、野色、云根等寻常景物,以及闲居、敲门、过桥、暂去等寻常行事,道出了人所未道之境界,表达了作者对隐逸生活的向往之情。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一条杂草遮掩的小路直通向荒芜的小园;园旁也没有人家居住。诗人开篇用简练的语言,描写一处幽静的环境,通过对友人居所的描写,暗示友人的隐者身份。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明月清辉映照,万籁俱寂,老僧轻轻的敲门声,惊动了夜 宿的鸟儿,引起它们的躁动不安,大概就是鸟儿从窝中飞出转个圈,又飞回巢中这个瞬间,被诗人抓住,用僧人的敲门声反衬周围环境的幽静。“敲”字用得很妙,而贾岛曾在“推”、“敲”两字使用上犹豫不决,后来在韩愈的建议下,使用“敲”字,两人因此也成为了朋友。
“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是写回归路上所见。过桥是色彩斑斓的原野;晚风轻拂,云脚飘移,仿佛山石在移动。“石”是不会“移”的,诗人用反说,别具神韵。这一切,又都笼罩着一层洁白如银的月色,更显出环境的自然恬淡,幽美迷人。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表明诗人不负归隐的约定。前三联都是叙事与写景,最后一联点出诗人心中幽情,托出诗的主旨。正是这种幽雅的处所,悠闲自得的情趣,引起作者对隐逸生活的向往。
诗中的草径、荒园、宿鸟、池树、野色、云根,无一不是寻常所见景物;闲居、敲门、过桥、暂去等等,无一不是寻常的行事。然而诗人偏于寻常处道出了人所未道之境界,语言质朴,冥契自然,而又韵味醇厚。
《孔子世家赞》开篇借用《诗经·车舝》里的两句诗,云:巍峨的高山可以仰望,宽广的大道可以行走。自己虽然不能到达那里,但心中对它却充满向往。——使人可望而不可即,这是太史公对孔子的总体评价。这种评价,很容易使人想起颜回、子贡等人对孔子的看法。颜回曾经感慨:“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子贡则说:其他贤人仅如丘岭,而孔子则如日、月,世人无法逾越。夫子仿佛数仞宫墙,不得其门而入,则无以发现其内部的富丽和华美。非深知孔子,不能有此种决断。
赞语又云:“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对于司马迁来说,读孔子书即如面对孔子本人。读其谈坟羊、楛矢,可以见其渊博;读其意欲“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可以见其风雅;读其“以不义之富且贵为天边之浮云”,可以见其闲淡;读其“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可以见其整饬赞语用一个“读”字、一个“想”字,传达出作者对孔子人格的深深憧憬。“读”乃是投入地读,“想”乃是深情地想。尽管从时间上说,司马迁与孔子相差几百年,但从精神上说,司马迁与孔子之间却似乎没有丝毫间隔。司马迁尝云: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自孔子卒,至今又五百岁矣。司马迁似乎认定要做孔子第二。他创作《史记》五十余万言,其本意正在于继承孔子之《春秋》赞语接下来说:“适鲁,观仲尼庙堂、车服、礼器,诸生以时习礼其家。余低回留之,不能去云。”仲尼虽逝,然其遗物依然,其遗教犹在司马迁面对这一切,恍若重逢故人,不忍离去。一“低回留之”,一“不能去云”,写出了作者眷眷的深情。
然而,生死是最最真实的问题,人鬼殊途是最最真实的分离。孔子那“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悲歌,早已成为司马迁深志不忘的绝响司马迁意识到:恰恰是一个人在后世影响的大小,增损着其生命本身的意义。天下君王、贤人众矣,他们生前的荣耀与其自身的生命一起完结;孔子身为平民百姓,可其思想学说在后世却一直广为流传,从天子王侯到其他所有研究六经的人,都以孔子的学说为准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给孔子无以复加的赞誉,即孔子“可谓至圣矣”。
赞语开篇以总评揭出自己对孔子的无限景仰;继而从遗书、遗物、遗教三个方面,极言自己对孔子的向往;结篇再以总评写自己对孔子的崇奉。前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作者自身的比照,主要从作者自身的感情落笔,因此显得亲切;后一总评,主要是立足于孔子与天子、王侯以及后世儒家学者的比照,主要从孔子的历史影响着墨,因此显得得体。二者相互映衬,而各有韵味。另外,赞语第一层主要是描写,第二层主要是叙事,第三层主要是议论。但描写含情,叙事含情,议论亦含情。读之,觉字里行间,深情无限。
全诗十八句,可分为前后二部分,前八句借韩信事自喻。淮阴人韩信,开始为布衣,“贫无行,不得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从人寄食,人多厌之者”。后来碰到一位“漂母”,她见韩信饥饿,就给他饭吃,一连数十日。……当时淮阴屠中有恶少公开欺侮韩信说:你虽然个儿大,还喜欢带着刀剑,其实是个胆小鬼,如果你有胆量不怕死,就用剑刺我,如果贪生怕死,就从我胯下爬过去!韩信冷冷地看了他们一下,忍受着暂时的屈辱照办了。“众皆笑,以为怯。”……后来韩信碰到汉高祖刘邦,得到重用,为汉朝的开国立下大功,被封为淮阴侯。韩信出头后,“召所食漂母,赐千金。”这个故事一直为后人传诵。八句诗概述的就是这段史事,见于《史记·淮阴侯列传》。李白自幼聪颖,满腹经纶,自认有韩信那样的辅国才智,自比眼前遭遇有如韩信未遇汉王前在淮阴的处境。“少年相欺凌”句,是否李白在邠州也遭到过像淮阴屠中少年欺韩信那样的事,今无可考。但落魄文人到处受人白眼,在李白诗中多有记载,其忍气吞声的苦状可以由此体会。“屈体若无骨”句,原出蔺相如故事,此处承前之意仍应指韩信受辱事。意思是说,韩信从恶少袴下钻过,是一时之辱,而心中却怀抱着自己的“壮志”。“一遭龙颜若,啸咤从此兴”两句是说:韩信遇到刘邦后,受到重用,从此叱咤风云,为汉朝的统一大业大大地干了一番事业,为人万古传颂。
“而我竟何为”以下,由上八句咏史转入言志。这十句又可分为几层,前六句慨叹自己的困顿处境。李白二十四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去成都,下渝州;二十五岁出三峡,过荆门,到江陵,游洞庭,登庐山,抵金陵,二十六岁往扬州,西达陈州;二十七岁娶妻孙氏,遂家安陆,直到三十四岁西谒长安。这期间他游历祖国名山大川,饱尝旖旎风光。但其真正目的在于从事干谒活动,广交豪士,寻求政治出路,希望以布衣直接进入仕途。据《与韩荆州书》所云:“十五学剑术,遍干诸侯”,他的干谒活动从十五岁就开始了。其诗歌中明白记载的如:二十岁谒益州长史苏颋,得到称赏,说他“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也”,(《上安州裴长史书》);二十六岁由扬州谒陈州刺史李邕,《上李邕》诗:“大鹏一日同自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李白以大鹏比,语极狂放;二十九岁谒安州李长史遭辱,后来连交情较深的裴长史也不理解他,一次又一次干谒失败。三十岁已是而立之年,本望来京都能有所获,结果仍是一无所得,“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在长安,络纬秋啼金井栏,微霜凄凄簟色寒”!(《长相思》)。
李白来邠州以后的遭遇,还是一派凄寒孤寂的惨景:“长风入短袂,内手如怀冰,故友不相恤,新交宁见矜?”这二句与前一句“寒苦坐相仍”是写气候,写环境,写愁情。北风呼哨,客舍枯坐,两手如冰,一腔苦水,无法倾吐!同时同地之作《邠歌行上新平长史兄粲》中有句:“哀鸿酸嘶暮声急,愁云苍惨寒气多”“寒灰寂寞凭谁暖,落叶飘扬何处归”,正好用作这几句的注释。“故友不相恤,新交宁见矜”是写世态、写人情。“故友”当指入长安前曾八、九次干谒过的裴长史等一班人;“新交”或指来长安拜见的张垍、来新平后结交的同族李粲等。投靠无门的一介书生,旧友既不能扶持救济,新知也没有谁能怜悯。
最后四句“摧残槛中虎,羁绁韝上鹰。何时腾风云,搏击申所能!”李白以猛虎、雄鹰自比,说自己目前的处境,有如被囚的猛虎,任人“摧残”;有如束缚着的雄鹰,不能展翅。呼哨腾越、博击长空之宏志无法实现。李白自少以神鸟大鹏自况,廿五岁那年在江陵遇见道士司马承祯,作有《大鹏希有鸟赋》,后改定为《大鹏赋》,希望自己能像大鹏那样展翅翱翔,为国家建立功业,对前途充满信心,他是乐观的。这年他才三十岁,风华正茂,所以坚信“腾风云”,“申所能”的机会一定会到来。用历史上的英雄人物为榜样,以山川鱼鸟为比拟,咏史言志,赋物抒情,是李白诗歌浪漫主义的一个特色。他对光明前途的执着追求,对暂时困难的乐观主义精神,在这首诗中也表现得很突出。
新雷,就是春雷。经过漫长而寒冷的冬天一声春雷,引来明媚如画的春天,人间重新呈现出勃勃生机。这首诗写了诗人渴望春天尽快到来的急迫心情,以及春天即将来临的喜悦。
首先,诗人的移情手法,赋予自然界具有人的情感活动和思维能力。
“造物无言却有情”造物,万物的创造者,指天。造物无言,来自孔子《论语。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原意是,天什么时候说过话呀,但四季的轮转,百物的生长,都由它来掌管。这句是说:天不会讲话,但却是富有情感的。
“每于寒尽觉春生”寒,寒寒冷,指冬天。觉,启发,催动。意思说:每当冬天将要完了时,就催动着春天到来。这就是诗人认为天有情的地方。其实,四时变化,冬去春来,是一种自然规律。诗人把它说成是天有情感,有意这样做的,正是诗人自己有情,他感到春天即将来临了,产生了无限的喜悦,和对天——造物主的感激之情。同时,还有渴望尽快让春天到来的希冀。
其次,诗人在处理全诗情绪的转换时,巧妙地利用最富于孕育性的时刻这一美学手段。
诗人不写新雷之后满目欢愉的情形,而集中写新雷炸响前夕,万物俱备而万物俱待这一关键时刻,使画面更富悬念,更具戏剧色彩。因为造物有情,寒尽春生,千红万紫的百花正含苞待放,自然界一时间仿佛处于静止的等待之中。这是巨大变化前夕的平静,是第一声春雷炸响前的寂静。所以,平静、寂静之中,蕴藏着即将爆发的巨变。在人们的情绪上,只有这样的时刻,最令人紧张,也最富于想象力。诗人抓住了第一声春雷炸响前夕这个富于孕育性的时刻,更能表达他对春天的渴望,对新的生活环境的渴望。
这首诗写诗人呼唤春天,是自然界的春天,也是社会的春天。当时中国处在封建社会末期,黑暗落后,诗人希望改变这种现状,社会发展也必然要改变它。诗入借新雷的描写,渴望和坚信社会变革的到来。诗的构思巧妙,情调激昂向上,语句清新,寓意深刻。读着它,仿佛感受到诗人激动的脉博,不由产生奋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