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咏兰诗中,大多是赞美兰花的高洁品性的,然而该首咏兰诗与一般咏兰诗不同,它咏叙了兰花因托身非地而遭遇的不幸。
全诗可分为两个部分。从“蕙草生山北”至“独不蒙馀晖”为第一部分。写兰花所生长的环境。“蕙草生山北,托身失所依”是总写,兰花生长山的北面,生非其地。接下来“植根”六句,是具体描写这一恶劣的环境。
在这恶劣的环境中,幼小的生命怎么生活。诗的后半部分就着重描述了在险恶环境中的蕙草是怎样顽强抗争的。但任凭环境再恶劣,蕙草也没有丢掉自己的芳香,尽管百花都已开过,蕙草也在最后一个发出了动人心魄的芳香,即使这芳香姗姗来迟,却显示了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百折不挠的精神。但是蕙草刚刚发出芬芳,却又到了百花凋谢的季节,对于花草来说,开花吐香是其一生最辉煌的时期,然后蕙草的辉煌是如此的短暂。诗到这里,黯然而收,透出一种不言而伤的情调,诗人对此寄予了深深的同情与惋惜。
诗人身处东汉末年,当时各个势力割据,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诗作也正是反映了一部分中下层文士的极端苦闷又不甘沉沦的情绪,诗中那个阴冷凄清的环境正是东汉社会黑暗的一个侧面写照。
全诗采用“比兴”的手法,“怨而不怒”的态度,并用叙事体第一人称的口气,以形象的语言把咏物与身世之慨结合的天衣无缝,表现的感情有时哀怨动人,生动形象。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这是一首描写羁旅他乡凄迷心境的词。蒋捷这首词,字字锤炼,用句精巧,但也平淡,也是一首不可多得的佳作。
“丝丝杨柳丝丝雨,春在溟蒙处。”杨柳丝丝,细雨绵绵,柳丝轻拂。烟雨笼罩的远处,一派迷蒙缥缈的景象。这二句如一幅精心细琢的工笔画。以“杨柳”、“细雨”绘出江南春雨图。“丝丝”逼真地再现了柳枝的柔姿,描画了春雨连绵不断的形象。也喻指丝丝愁绪。词的起句重复出现了“丝丝”这一叠词,因而产生了特定的渲染效果,加强了词的丰富的内涵。读来琅琅上口,增强了词的艺术美感。
下面转入伤怀的心理描写:“楼儿忒小不藏愁”,北宋末年,国事江河日下。词人对前途感到无穷忧虑。心中的愁苦郁积,遇感而发。乡愁在文人眼里是一个永远抹不去的痛。古人写之多样,蒋捷此句则以“楼儿忒小”藏不下作喻。“藏”字,表现了隐忍、按捺已久。但以其愁太多,楼儿忒小,因而这“愁”摆脱小楼的羁绊。“几度和云飞去觅归舟”了。“几度”一词,渲染了词人思归之情的执着与痴迷。然而幻想只能是暂时的避难所,只能徒增忧愁。
急切盼归却不成之后,词人只好“天怜客子乡关远,借与花消遣”。“天怜”,点明题旨,把客愁乡思表现得更加突出。但“天”怜则怜矣,只能“借与花消遣”。“借”指客居他乡,花非我有,也只能“借”之而已!一“怜”一“借”中,婉转含蓄地表达了他乡孑然之苦,愁苦难消的复杂心理活动。
“海棠红近绿栏杆。才卷朱帘又晚风寒。”承“花消遣”而来,海棠临栏,红绿相映。细雨中的海棠,颜色自非一般。词人在这里写的是雨中海棠。词人羁旅已久,韶华已逝,思乡欲归,心境黯然。然而目触之处却是竞相红艳的红海棠,对比之下,更增添心中伤愁。貌似红绿眼的场景,实际上却暗含了凄凉之意。何况卷帘之际,迎面而来的又是那令人心寒的晚风呢。
这是一首词景交融的佳作。起笔点染景物,写词人凄迷愁苦的心境,使人思归。词中匠心独运,写“愁”多,用“楼”小作衬托。写哀愁,用海棠反衬。恰如王夫之所说,这里是用“乐景写哀”,起到“一倍增其哀乐”之效果。词中语言清新素淡,雕琢之下,不仍平淡之本色,是其艺术之最大特色。
然而,本词的主人公看成是作者塑造的一个女主人公形象更说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