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赠与好友许寿裳。诗的首联写作者所处环境之艰险,恐怖之惊人;颔联言心情之抑郁,国事之蜩螗;颈联状生死之无地,心境之寒栗;尾联虽言“闻鸡起舞”而不能,一但终见北斗阑干,曙色冉冉。全诗风格沉郁,感情深沉,意境宏远,对仗工整,词句凝练。
首联“曾惊秋肃临天下,敢遣春温上笔端。”一语双关,既概括了节令和时局的肃杀、严峻气氛,又表露出忧郁的情怀。这和鲁迅一贯不媚悦权势,正视现实黑暗,以“枭鸣”报告“大不吉利的事”的态度是一致的。首句“曾惊”一词,含有不自今年始的意思,他曾写过“中夜鸡鸣风雨集,起然烟卷觉新凉”等“惊秋”诗句。
中间四句具体写“残秋”情景。
颔联“尘海苍茫沈百感,金风萧瑟走千官。”此联半是抒情半是叙事。诗句中的“沈百感”,与杜甫“抚事煎百虑”的诗意相近。“金风”句愤怒指斥了南京政府将几十万中央军撤离河北的罪行。其中“走千官”一语,是反其意活用唐朝诗人岑参的诗句“玉阶仙仗拥千官”;岑诗是赞群臣早朝的盛况,鲁迅将“拥千官”改换一字,讽刺意味十足。
颈联“老归大泽菰蒲尽,梦坠空云齿发寒。”进一步抒发心境之忧。此联驰骋想像,以上下求索而不可得,比喻时局极为艰险。这是鲁迅所写诗句‘‘泽畔有人吟不得,秋波渺渺失离骚”、“深宵沉醉起,无处觅菰蒲”等寓意的相承和发展。
尾联“竦听荒鸡偏阒寂,起看星斗正阑干。”首句是反其意用晋朝人祖逖“闻鸡起舞”的典故,形容国统区万马齐喑的状况。这是鲁迅的亲身感受:“周围像死一般寂静”,“邻人十去其六七,入夜阒寂,如居乡村。”与去年“中夜鸡鸣”的气氛和心境不同。次句忽转“亮色”,表现了作者鲁迅对中国前景的乐观预见,因为他深信在中国共产党身上“寄托着人类和中国的将来”。
这首诗即充满对国破民艰的忧郁,又含有对未来的希望,可喻为现代“离骚”。其艺术技巧也十分精湛,如:诗题与诗意的绝妙契合;比喻、借代、对仗等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用字的精当传神,“惊”、“沉”、“走”、“尽”、“偏”等词,都是富有情采的“诗眼”。此外,平仄既守格律又不拘泥格律。
此曲写作者远离是非的隐逸生活.。
“百年浑似醉 ,满怀都是春。” 分别浓缩宋苏轼《满庭芳》词“百年里,浑教是醉,三万六千场”和宋陈郁《未庵为吴应祥愉赋》“生意满怀都是春”句意。 表达了是非颠倒,贤愚不分的社会里,只有整个人生都保持醉态,才能免受气愤烦恼的干扰,醉醺醺地浑身觉得充满春意融融的温暖 。虽忘却尘世,却也抒发了隐居者对人间沧桑的感叹。
“高卧东山一片云 。”作者说要像东晋谢安那样高卧东山,如一片白云那样自由自在,无牵无挂地悠闲。表现了隐者的陶然自得、忘却尘世。(谢安在出仕之前曾经隐居会稽东山,朝廷屡征不起,事见《世说新语·排调》及《晋书》本传。)
“嗔,是非拂面尘,消磨尽,古今无限人。”笔锋突转,以下三句都写愤怒生气的事:隐居就为躲避是非,可是是非之风仍然拂面而来给 作者满脸抹上尘垢,让作者蒙受许多污蔑或屈辱,这种烦恼的纠缠,不知消磨尽古今多少人的身心健康 。作者难言的切身之感自然也隐含其中。
本首曲表现了闲适散逸的情趣,同时吸收了诗词的声律,句法及辞藻到散曲中,形成一种清丽而不失自然的风格 。末三句坦白直率地道出自己对古今世事沧桑的彻悟,大有看破红尘之意味,但在语气上,作者却将这样一种深沉的感悟以松脱、不屑的方式表现出来。虽题为“乐闲”,但让人感觉到一种深沉的人生悲欢。作者正是乐得悠闲,乐得百年如醉,但这种人为的“醉”因,正是因为痛苦太多,不堪承受,不得不消极回避的结果.因此作者也冷静的看到,官场上扑面而来的是非尘土,消磨了无数士人的激情和斗志,使他们先先后后走出来,高卧东山去。
这首诗作于公元750年(天宝九年)。当时,诗人供职于高仙芝幕府,不受重用,因而心情压抑,此时诗作中大都有思乡之语,这一首为其中最沉郁、伤感者。
首联两句以鲜明对比来说明离家西行已越发遥远,返回之期更是渺茫,只能在极度思乡之时偶尔回首而已,可是行程仍然继续往西,那种无奈与沉痛扣人心弦。颔联写自然环境的恶劣和景物的重复单调,使诗人在无聊的旅途中,更增对家乡的怀念。颈联极言时间之延滞,路途来回之遥远,表明诗人对域外生活已经十分厌倦,如此则更见思乡之苦,思乡之切。尾联写诗人与友人分别后不到一年就头鬓斑白,可见其受愁思煎熬之深。
上片忆旧。“忆昔西都欢纵。自别后、有谁能共”这一深沉的慨叹蕴含着词人对青春生活的追忆,同时,更饱含着词人对洛中故友的深切缅怀。而事实上,在洛中与欧阳修相交甚欢的友人多半已经辞世,宋宝元二年(1039),谢绛卒,宋庆历七年(1047),尹洙又卒。到如今,昔日同在西京诗酒欢会、纵情游赏的友人,只有梅尧臣尚在,因而令词人十分感伤。所以一句“有谁能共”又包含着世事无常、人生沧桑之感。正因为如此,当词人回忆当年遍赏伊川山水洛川花的情形之时,不禁产生如梦如幻的感觉。“细寻思、旧游如梦”,细细寻思旧时同游之事,恍如一梦。
下片感今,述洛中故友多凋零,如今自首重聚痛饮,感慨良多,无限伤感。“今日相逢情愈重”三句叙写词人与友人久别重逢后的感受,沧桑的经历使二人更觉相互间情谊的厚重。一个“愁”字隐蕴对即将到来的离别的无限惆怅伤感。人生如此无常,故今挚友梅尧臣能折道来探望自己,让词人备觉这份情谊的珍贵。但白发相逢,词人终是难禁伤感之情。“愁闻唱、画楼钟动”,此一可理解为与老友畅谈之时,画楼钟声响起,警醒词人相聚之时在不断的流逝,故尔令闻者愁。二或可理解为筵席间歌女唱起了昔日洛中好友如今已然辞世的谢绛所填之词中的词句,“月西斜,画楼钟动”。词在人亡,引发筵席间词人的深重悲伤。末二句写词人面对又将到来的离别而劝饮的情景。老友见面,总是意味着许多的沧桑回忆,许多的酸甜苦辣,这些又岂是三言两语所能道尽的,眼下又要分别了,此地一别,此生还能否相见尚不得而知,因此还是撇开往事开怀畅饮,往事已够让人遗憾的了,千万不要再给此次相逢留下什么遗憾。句中的“此景”,是别离之景,更是人生迟暮之景。
全词语言质朴,感情挚烈,体现了词人与友人之问真挚淳朴的友情,是一首非常优秀的怀旧之作。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