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传诵很广的名作。它之所以受到推崇,主要是写得自然、本 色。岑参这次西行的目的,他自己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万里奉王事,一身 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因 此从道理上讲,他是自愿的,情绪的基调当是昂扬乐观的。只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一回事。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 在通讯、交通都极不方便的唐代,对一个久居内地的读书人来说,要离家数 千里,穿越戈壁沙漠,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岂有不想家的道理?
此诗首联塑造西行途中的旅人形象:“故园东望路漫漫”,在碰到入京使以后, 作者久久不语,只是默默凝视着东方,思乡的主题一上来便得到有力的揭 示。步步西去,家乡越来越远,“路漫漫”三字不仅指出这种事实,而且很 容易勾起“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李煜[清平乐])一类的感触 来。首句只叙事,不言情,但情感自生。第二句中的“龙钟”是沾湿的意 思,全句说: 揩眼泪已经揩湿了双袖,可是脸上的泪水仍旧不干。这种写法 虽有夸张,却极朴素、真切地再现了一个普通人想家想到极点的情态,没有丝 毫的矫揉造作。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逢”字点出了题目,在赶赴安西的途中,遇到作为入京使者的故人,彼此都鞍马倥偬,交臂而过,一个继续西行,一个东归长安,而自己的妻子也正在长安,正好托故人带封平安家信回去,可偏偏又无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只好托故人带个口信,“凭君传语报平安”吧。这最后一句诗,处理得很简单,收束得很干净利落,但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的,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渴望建功立业的豪迈胸襟,柔情与豪情交织相融,感人至深。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是有这一特色。
这是一首通过对客观景物荣枯更替的描写,来抒发因人生短暂,所以人应“立身”宜早,应以“荣名”为宝的说理诗;同时也是一首抒写仕宦虽有建树但又并不十分得意的士子对人生的感悟和自励自警的诗。全诗共十二句,可分作两层。前六句为笫一层,写诗人由叙事写景引发出对人生的联想和感慨;后六句为第二层,写诗人继续抒发自己对人生的议论和感慨。此诗情文并茂,富含哲理,其艺术风格质朴自然,行文如行云流水,但又不浅露,而是余味曲包,耐人寻味。
“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这两句是说,调转车头我驾着车子开始远行,路途遥远不知何时才能到达。
“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这两句是说,抬头四顾,但见原野茫茫,春风吹拂摇动着原野上无边的青草。
“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这两句是说,一路上我所见的不再是我认识的旧物,不能不使人感到岁月催人老。
首起两句叙事,写诗人要驾车远行。是出门离家游宦,还是衣锦还乡省亲,诗人并没有言说。不过结合全诗来说,诗中的主人公应是游宦京都多年,在功名事业上略有建树,虽不是一帆风顺,但也并非完全失意潦倒。从首起“回车”二字来看,他应该是准备动身离开京师返回自己的故乡。从诗人笔下的描绘来看,此时应该是一年中景致最为美好的春天。但现在眼下美好的春光,并没有个诗人带来美好的心情。诗句中一个“何”字,一个“摇”字就隐隐地带有沧桑感。紧接着诗人由眼前景物引发出对人生的联想和感慨,一路上,昔日来时的景物都不见了,当然这里的故物,不仅仅局限于物,也应指人,如亲朋古旧。正如曹植诗言:“不睹旧耆老,但见新少年。”“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 ”这两句诗是全诗的纽带,既是对前四句叙事写景发出来的联想和感慨,又是开启后六句议论感慨的由头所在。
“盛衰各有时,立身苦不早。”这两句是说,人生和草木的兴盛和衰败都有各自的时限,苦恼的是自己没有很早地建立起自己的功名。
“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这两句是说,人没有像金石那样坚固,怎么能长寿无尽期?
这两句用来比喻人的生命短暂和短促。
“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古今注本于荣名有二解。一说荣名即美名;有一说荣名则谓荣禄和声名。许多人把这两种说法对立起来,认为前者认为人生易尽,还是珍惜声名为要追求的是永恒的东西;后者认为人生短暂,不如早取荣禄声名,及时行乐显身。这两种境界有高下之别。事实上,在封建社会,儒家正统知识分子都以搏取功名,建树事业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所以不能说追求荣禄和声名,就是庸俗的,就只是为了行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儒家正统知识分子追求的目标。因此诗人把“荣禄和声名”作为人生之宝,是无可非议的事。从全诗来看,诗人还是认真地对生命进行了思考,立足于追求永恒的美名,是希望自己有所作为的,对人生的态度还是积极进取的,并以此自警自励。
显然,这是一首哲理性的杂诗,但读来却非但不觉枯索,反感到富于情韵。这一方面固然因为他的思索切近生活,自然可亲,与后来玄言诗之过度抽象异趣,由四个层次的思索中,能感到诗人由抑而扬,由扬又以抑,再抑而再扬的感情节奏变化。另一方面,也许更重要的是,这位诗人已开始自觉不自觉地接触到了诗歌之境主于美的道理,在景物的营构,情景的交融上,达到了前人所未有的新境地。诗的前四句,历来为人们称道,不妨以之与《诗经》中相近的写法作一比较。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这首《王风·黍离》是《诗经》的名篇。如果不囿于先儒附会的周大夫宗国之思的教化说,不难看出亦为行人所作。以此诗与之相比,虽然由景物起兴而抒内心忧苦的机杼略近,但构景状情的笔法则有异。《王风·黍离》三用叠词“离离”、“靡靡”、“摇摇”,以自然的音声来传达情思,加强气氛,是《诗经》作为上古诗歌的典型的朴素而有效的手法。而此诗则显得较多匠心的营造。“回车驾言迈,悠悠涉长道。四顾何茫茫,东风摇百草。”“迈”、“悠悠”、“茫茫”、“摇”,叠词与单字交叠使用,同样渲染了苍茫凄清的气氛,然而不但音声历落,且由一点——“车”,衍为一线——“长道”,更衍为整个的面——“四顾”旷野。然后再由苍茫旷远之景中落到一物“草”上,一个“摇”字,不仅生动地状现了风动百草之形,且传达了风中春草之神,而细味之,更蕴含了诗人那思神摇曳的心态。比起《黍离》之“中心摇摇”来,此诗之“摇”字已颇具锻炼之功,无怪乎前人评论这个摇字为“初见峥嵘”。这种构景与炼字的进展与前折“所遇”二句的布局上的枢纽作用,已微逗文人诗的特征。唐皎然《诗式·十九首》云:“《十九首》辞精义炳,婉而成章,始见作用之功。”(作用即艺术构思),可称慧眼别具;而此诗,对于读者理解皎然这一诗史论析,正是一个好例。
皎然所说“初见作用之功”很有意思,这又指出了《古诗十九首》之艺术构思尚属于草创阶段。此诗前四句的景象营构与锻炼,其实仍与《黍离》较近,而与后来六朝唐代诗人比较起来,是要简单得多,也自然得多。如陆云《答张博士然》:“行迈越长川,飘摇冒风尘。通波激枉渚,悲风薄丘榛。”机杼亦近,但刻炼更甚,而流畅不若。如果说《十首诗》是“秀才说家常话”(谢榛《四溟诗话》),那末陆云则显为秀才本色了。由《黍离》到此诗,再到陆云上诗,可以明显看出中国古典诗歌的演进足迹,而此诗适为中介。所以陆时雍《古诗镜·总论》说“《十九首》谓之《风》馀,谓之诗母”。
对于人生目的意义之初步的朦胧的哲理思考,对于诗歌之文学本质的初步的朦胧的觉醒。这两个“初步”,也许就是此诗乃至《古诗十九首》整组诗歌,那永久的艺术魅力之所在。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