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
《黍苗》是宣王时徒役赞美召穆公(即召伯)营治谢邑之功的作品,诗意自明。《毛诗序》说它是“刺幽王也。不能膏泽天下,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职焉”。前人多有辩驳,朱子直言:“此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非刺幽王也。”(《诗序辨说》)可谓干净利落。
此诗是纪实性作品,要对作品有较为深刻的理解,须知如下史实:宣王是在其父厉王出奔并死于彘(今山西霍县),整个周王朝处于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即位的,“宣王即位,二相辅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史记·周本纪》)在其执政的四十七年中,宣王“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复文武之境土”,史称中兴。作为一代中兴贤君,周宣王重用了一批贤能之人,如仲山甫、尹吉甫、方叔等,《黍苗》诗中所赞美的召穆公召虎也是当时一位文武双全的贤才。诗中所述召伯营谢的事发生在宣王鼎盛时期。为了有效地加强对南方各族的攻守控制,宣王便封其母舅申伯于谢(在今河南唐县,与湖北枣阳近),并命召伯虎带领徒役之众前往经营谢邑。在营建任务圆满完成的时候,随行者唱出了这首诗歌。《诗经·大雅》中还收录了一首宣王的大臣尹吉甫作的《崧高》,也是叙述申伯迁居封地谢邑的事,可见当时申伯封谢确实是件大事,读者可参照阅读。
全诗共分五章,章四句。
第一章以“芃芃黍苗,阴雨膏之”起兴,言召伯抚慰南行众徒役之事。召伯如前所言,他是宣王时的贤臣,曾在“国人暴动”时以子替死保住了时为太子后为宣王的姬静性命,与宣王关系非同一般。他还曾率军战胜淮夷,建立奇功,《诗经》中多有吟唱,《大雅·江汉》有“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的句子。经营谢地这样的要冲重邑,非文治武功卓著的召伯没有人可担当此任。诗首两句兴中寓比,言南行众人得召伯抚慰如黍苗得时雨滋润一般。正因为如此,谢邑的营建才会那样迅捷而有序。首章用了两句(也是全诗仅有的两句)兴句开头,使得这首记录召伯营谢之功的诗作多了几许轻松的抒情味。车辇南行路途之遥远、跋涉之艰辛是可以想像的,但有召伯之劳,就没有什么让人不胜劳苦的。
第二、三两章反覆吟唱,既写建筑谢城的辛劳和勤恳,又写工程完毕之后远离故土的役夫和兵卒无限思乡之情。“我任我辇,我车我牛”,在短句中同一格式反覆出现,急促中反映出当时役夫紧张艰辛、分工严密且合作有序的劳动过程;“我徒我御,我师我旅”以同样的节奏叙述兵卒在营建谢邑中规模宏大也同样辛苦的劳作场面。这两部分看似徒役在谢邑完工之后对劳动过程的美好回忆,实际上也是对召伯经营谢邑这样的庞大工程安排有方的热情赞美。这两章后两句言:“我行既集,盖云归哉。”“我行既集,盖云归处。”是长期离家劳作的征役者思乡情绪真实而自然的流露。但尽管思乡之情非常急切,语气中却没有丝毫怨怒之气,确实是与全诗赞美召伯的欢快情绪相和谐的。
第四章是承接二、三两章所作的进一步发挥,言召伯营治谢邑之功。谢邑得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建成,完全是召伯苦心经营的结果。“肃肃谢功,召伯营之”两句照应第二章,不过第二章是铺排,这两句是颂辞,重心有所不同。“烈烈征师,召伯成之”,颂扬召伯将规模甚众情绪热烈的劳动大军有序地组织起来营建谢城的卓越的组织才能,这两句与第三章相照应。由此观之,此诗在结构安排上颇具匠心,严整的对应,反映出雅诗的雅正特点,与风诗不同。
诗最后一章言召伯营治谢邑任务的完成对于周王朝的重大意义。“原隰既平,泉流既清”,是说召伯经营谢邑绝非仅修城池而已,还为谢邑营造了必要的生存环境。修治田地,清理河道只是末节,但连这些都已安排到位,就不会有什么疏漏了。这个时候,谢邑作为周王朝挟控南方诸国的重镇已建成,周宣王心中当然舒坦多了。“召伯有成,王心则宁”,于篇末点题,为全诗睛目。在用韵上,末章一改前面几章隔句押韵的规律,句句押韵,且用耕部阳声韵,使节奏和语气顿时变得舒缓起来,极具颂歌意味。
李贺写诗,题旨多在“笔墨蹊径”之外。他写古人古事,大多用以影射当时的社会现实,或借以表达他的郁闷的情怀和隐微的意绪。没有现实意义的咏古之作,在他的集子里是很难找到的。这首诗题为“秦王饮酒”,却“无一语用秦国故事”(王琦《李长吉诗歌汇解》),因而可以判定它写的不是秦始皇。诗共十五句,分成两个部分,前面四句写武功,后面十一句写饮酒,重点放在饮酒上。诗人笔下的饮酒场面是“恣饮沉湎,歌舞杂沓,不卜昼夜”(姚文燮《昌谷集注》)。诗中的秦王既勇武豪雄,战功显赫,又沉湎于歌舞宴乐,过着腐朽的生活,是一位功与过都比较突出的君主。唐德宗李适正是这样的人。这首诗是借写秦王的恣饮沉湎,隐含对德宗的讽喻之意。
前四句写秦王的威仪和他的武功,笔墨经济,形象鲜明生动。首句的“骑虎”二字极富表现力。虎为百兽之王,生性凶猛,体态威严,秦王骑着它周游各地,人人望而生畏。这样的词语把抽象的、难于捉摸的“威”变成具体的浮雕般的形象,使之更具有直观性。次句借用“剑光”显示秦王勇武威严的身姿,十分传神,却又如羚羊挂角,香象渡河,无形迹可求。“剑光照天天自碧”,运用夸张手法,开拓了境界,使之与首句中的“游八极”相称。第三句“羲和敲日玻璃声”,注家有的解释为“日月顺行,天下安平之意”;有的说是形容秦王威力大,“直如羲和之可以驱策白日”。因为秦王剑光照天,天都为之改容,羲和畏惧秦王的剑光,惊惶地“敲日”逃跑了。第四句正面写秦王的武功。由于秦王勇武绝伦,威力无比,战火扑灭了,劫灰荡尽了,四海之内呈现出一片升平的景象。
天下太平,秦王洋洋得意,不再励精图治,而是沉湎于声歌宴乐之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从第五句起都是描写秦王寻欢作乐的笔墨。“龙头泻酒邀酒星”极言酒喝得多。一个“泻”字,写出了酒流如注的样子;一个“邀”字,写出了主人的殷勤。“金槽琵琶夜枨枨”形容乐器精良,声音优美。“洞庭雨脚来吹笙”描述笙的吹奏声飘忽幽冷,绵延不绝。“酒酣喝月使倒行”是神来之笔,有情有景,醉态可掬,气势凌人。这位秦王饮酒作乐,闹了一夜,还不满足。他试图喝月倒行,阻止白昼的到来,以便让他尽情享乐,作无休无止的长夜之饮。这既是显示他的威力,又是揭示他的暴戾恣睢。
“银云栉栉瑶殿明,宫门掌事报一更”。五更已过,空中的云彩变白了,天已经亮了,大殿里外通明。掌管内外宫门的人深知秦王的心意,出于讨好,也是出于畏惧,谎报才至一更。过去的本子都作“一更”,清代吕种玉《言鲭》引作“六更”,“六更”似太直,不如“一更”含义丰富深刻,具有讽刺意味。尽管天已大亮,饮宴并未停止,衣香清浅,烛树烟轻,场面仍是那样的豪华绮丽,然而歌女歌声娇弱,舞伎舞步踉跄,妃嫔泪眼泓泓,都早已不堪驱使了。在秦王的威严之下,她们只得强打着精神奉觞上寿。“青琴醉眼泪泓泓”,诗歌以冷语作结,气氛为之一变,显得跌宕生姿,含蓄地表达了惋惜、哀怨、讥诮等等复杂的思想感情,余意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