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此诗前四句主要是围绕着“春还”二字细腻生动地描写了早春的气息。先写“闻道”,再写“走”“访”,直至东风荡入之后,方见焕然春景,紧扣“春还”二字娓娓写来。后四句是邀请友人前来醉饮赏春:五六句是全诗的承转机杼之句;七八句不直言说透“邀请”二字,却以超脱的想象把邀请的殷切之情表达出来。此诗之妙,即在于写阳春之气不落俗套,诗词通俗易懂,新鲜活泼,全似从心里流出,饶有情致。全诗结末一股按撩不住的赏春激情全从“连日醉壶觞”数字一涌而出,足以荡人心魄。
诗的前四句主要是围绕着“春还”二字细腻生动地描写了早春的气息,写春天是怎样悄然回归的,表达了诗人终于迎来了春天的那种喜悦之情。“闻道春还未相识”,是说只听到春天回来了,还没有见到她。一开始就流露出急于看到春还的心情。其实当寒凝大地的时候,春天的气息才刚刚萌动,哪里能亲眼见到她呢!所以“闻到”二字表明春归的消息最先是从人们交谈中听到的。如此生活细节,一经诗人捕入诗句便增加了诗的韵味。既然是闻春未见春,就自然要去寻春、问春,于是引起了下面的诗句。
“走傍寒梅访消息”,梅是无生命的,怎么能够拜访、叩问呢?这是运用了拟人化的手法。“走”“访”二字生动地表达了诗人急不可待地走出房舍,到梅树下去探究春天归否的一片诗情。
“昨夜东风入武阳”一句是写春归。人们常说:一夜暖风就染绿了柳梢访。这里“东风”之前冠以“昨夜”二字,意在形容久盼不归的春风,一夜之间就迅速而又静悄悄地来了。然而这还仅仅是表现时节骤然暗换的特点,并没有写出春归的气势来,所以“东风”之后再缀一“入”字,表明春风的到来是排挞而入的。这样就把春归的特点表现得维妙维肖了。可见诗人炼字炼句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陌访杨柳黄金色”一句是写早春的动人景象。全诗至此几经婉转方才暗暗点明诗人终于看到了“春还”这一层意思。“黄金色”是一种嫩嫩的鸭黄之色。春上柳梢,最初并不是绿色,那是因为细嫩的柳尖刚刚钻出,还没有饱受春光的沐浴,因而显得很幼稚,从远处看去便是一种朦胧的悦目的灿然金色。近人刘永济说:“景物之接于人无私也,而慧眼词人独能得其灵妙,……然景物自有精、粗之不同,而感人最深,必其精者。故当其由目入心之际,殆已加以拣择而遗其粗迹;及乎由心出手之时,不过自写吾心之照耳。”(《词论》)可见诗人写早春之色,不用“嫩绿”“新绿”等字,完全是出于细心观察又融进了自己喜悦之情所得。总观如上四句,诗人先写“闻道”,再写“走”“访”,直至东风荡入之后,方才写所见到的焕然春景,这全是紧扣“春还”二字娓娓写来,细如抽丝地再现了早春姗姗来迟的脚步儿声。
诗的后四句是邀请友人前来醉饮赏春。五六两句是全诗的承转机杼之句。“碧水浩浩云茫茫”是比兴用法,没有更多的意思,不过是用景语虚引而已。从而自然贯通到“美人不来空断肠”一句上来。既然春已回归,而美人未至,岂不辜负了一片融融春光!为此诗人才说他有“断肠”之恨。称友人为“美人”,亦不过是言思念之切,用这样戏谑俏皮的诗句寄给友人更见友情的亲密。
“预拂青山一片石,与君连日醉壶觞”,是说自己已经预先将青山中一片石拂拭干净,只等友人来此痛饮一番。这两句写得尤为精采。诗人不直言说透“邀请”二字,而是通过丰富的想象,运用了一个动人的细节,便把邀请的殷切之情表达出来了,同时还含有共赏春光之意,这样便与前四句所婉转写出的盼春、迎春之意暗暗沟通了。古人作诗,结句大体不出景结、情结两法。本诗当属予情结。全诗结末一股按撩不住的赏春激情全从“连日醉壶觞”数字一涌而出,足以荡人心魄。
清代袁枚提倡诗要有“性灵”,他在《随园诗话》中曾说:“牡丹芍药,花之至富丽者也,剪彩为之,不如野蓼山葵矣。味欲其鲜,趣欲其真,人必知此而后可与论诗。”本诗之妙,即在于写阳春之气不落俗套。比如诗中“闻道春还未相识,走傍寒梅访消息”,就完全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话虽然说得通俗,但是新鲜活泼,全似从心里流出,饶有情致。又比如“预拂青山一片石,与君连日醉壶觞”也一是出于一片真情。这就证明:只有情真,才有诗人自己的个性。
此词自辟意境、写法新奇,通篇用比拟手法,一气贯注,寓意深沉,风格绮丽宛转,色彩浓丽缤纷,是词人婉约词的代表作之一。夏敬观评日:“连续诵之,如笛声宛转,乃不得以他文词绳之,勉强断句。此自是好词,虽去别调不远,却仍是裱丽一派也。”用十三女儿学绣喻春光丰满,用轻薄浪子难久比喻风雨对春花的摧残,护花爱美之意的深处,是对美好生命的热爱和呵护之心。落花将春水酿成醇醪,与人之清愁约会,想象奇妙,余味无穷。
为了加大“赋落花”的情感重量,词章从“繁花”切人:“昨日春如十三女儿学绣,一枝枝不教花瘦。”如果依现代女性年龄标准看,十三岁不过是刚刚踏进中学校门的稚气十足的少女,谈什么拈针学绣。也许是中国古代女性早熟吧,十三岁被视为“豆蔻年华”的妙龄期。如唐代诗人杜牧就这样描写他喜爱的歌女:“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赠别二首》其一)诗人把“昨日春”比成“十三岁女儿学绣”真算是善于创新的神来之笔:如果把“昨日春”比做一位姿容娇美而又技艺精湛的成熟的绣花女,凭着丰富的刺绣经验,当然要讲究个疏密相间,浓淡相宜的美学原则,决不可能把每一朵花都绣得同样鲜艳肥大;只有十三岁少女如春蕾初绽,涉世未深,心地不杂一丝尘滓,有少女的聪慧和青春的热情又不工于心计,学起刺绣来,全神贯注,一丝不苟,一枝一叶自然会绣得丰盈而厚实,真个是“一枝枝不教花瘦”,体现了春阳普照,春雨均沾的春的特点。这正好显示了姹紫嫣红、繁花似锦的浓郁而热烈的春光。
诗人写春闹花繁的可喜,正是为了反衬春去花残的可惜:“甚无情便下得雨儇风倦,向园林铺作地衣红绉。”大自然真个是太无情了,竟忍心让风雨一个劲儿摧残折磨着春花,使零落残红严严实实地覆盖着园林地面,简直像铺上一层地毯一样。春花随风飘落,地面或厚或薄,那厚处犹如红色地毯上叠起的皱纹。这落红狼藉的景象描画,昭示了诗人对花落春残的惋惜情怀。
下阕,诗人从对“昨日春”的深情关注中转到对“而今春”的艺术观照:“而今春似轻薄荡子难久。”诗人对春的情感太深太重了,他简直把春当成理想中的情人。春,本是岁序中一个季节,诗人不但使她有明确的性别、具体的年龄,还有鲜明的个性。当写到东风君临大地、万物开始苏醒的“昨春日”,诗人把她比成十三岁的妙龄女郎在心爱的绣物上绣进少女的柔情,绣进青春的智慧,一心绣出人间最美丽的锦绣;当写到春尽花残的“而今春”,诗人又把他比成用情不专、朝秦暮楚的浪荡子。这不但充分体现出诗人爱春惜春真挚情怀,也收到了诗歌口语化的美学效应。
人生代代无穷已,风雨年年送春归。诗人回忆起前一年送春归去:“记前时送春归后,把春波都酿作一江醇酎。”“春来江水绿如蓝”,自居易不过写出了春水的颜色,就惹得人们赞叹不已,被誉为咏春的名句;辛弃疾呢,却进了一层,道出了春水的质地:浓浓的、酽酽的,春水春波像酿成为一江醇醪佳酿。春真的要走了,愁,是诗人内在的情感,怎么一下子变成“约”的对象,从外部应邀而至呢。显然,愁,被诗人别具机杼地人化了,仿佛变成了与诗人休戚与共的好友,被邀请在杨柳岸边等候着为春举行告别宴会,以壮春的行色哩。向春告别,为什么要在“杨柳岸边?”因为古代有折柳送别的习俗,在这里,春也被人化了,也成了诗人难分难舍的挚友了。人与自然如此融洽契合,真亏诗人妙笔驱遣。
贺知章在长安做了国子学四门博士后,人们都知道他是个博学多闻、潇洒倜傥的永兴才子,姑表兄弟陆象先最喜与知章说天道地,写诗品文,甚至一日不见,便觉鄙吝之感顿生。时有苏州人顾况者,在京城以机敏善变著称,他们两人说的话南方口音都很重,但北方人倒很爱听。一批朝臣在背后嘲笑道,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他们虽长于南方,在南方并不算怎么样,而在北方这样的环境里,倒是发出了金子那样的光彩!有人把此话传给贺知章和顾况听,于是两人先后作诗“回敬”他们,老老实实地讲道理、摆事实,使他们口服心服。贺知章的诗就叫《答朝士》。
“钑镂银盘”指贵族使用的饰有金质的银盘。“蛤蜊”是一种海鲜,河里面也有。上品出自浙江明州和越州,明州的蛤蜊在唐代是贡品,每年派人运送至京师长安。贺知章年青时常在家乡的埭上河中摸蛤蜊吃,味极鲜美。“镜湖”即今绍兴鉴湖,以大禹在会稽山下铸镜的传说而得名。“莼菜”是生长在南方水乡一种味佳质鲜的水生食物,鉴湖和湘湖都养植莼菜,有的用作贡品。据说唐代时把镜湖的莼菜根熬制成汤羹,作为一道名菜用在酒宴上。这两句的意思是:镂金的银盘中盛着哈蜊,簋中盛着莼菜根熬的汤,所以看上去“乱如丝”,唐代长安的官员喜食这种菜汤。(“簋”是一种古人盛食物的汤和盆,一种器具,可译作“碗”)
“乡曲近来佳此味”,是指“东南一曲”的吴越地方,今特别看好哈蜊与莼菜,以为佳肴,并为下句作好铺垫。接着便是“遮渠不道是吴儿”。“吴儿”泛指南方人。贺知章就是吴中四士之一,亦是吴儿。“遮渠”是指北方人,“渠水”在江北的射阳县,另一在郑县之巴岭。“不道”是为什么不说之意。最后两句的意思是:现流行于北方长安的这些佳肴,你们为什么不说是来自吴越,而在别的地方专对南方人故意挑剔呢?贺知章的话比较温和,而顾况则尖锐多了。他作诗写道:“钑镂银盘盛炒鰕,镜湖芰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诗中的“鰕”指的是南方的斑纹鱼,“爷”是长辈的意思。最后两句是说:“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了个北方老婆,生了个北方儿子,最后南方人不就都成了北方人的爹了么!”顾况也是一个著名作家,他写这诗也许是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