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通过孤儿对自己悲苦命运和内心哀痛的诉述,真实有力地描绘了了社会的人情冷漠与人们道德观念的扭曲,揭露了社会关怀与信任基础解体前的黑暗与冷血,是一首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感染力的优秀诗作。
全诗分为三部分:一、首三句孤儿慨叹自己偶然生在世上,偏偏数他命苦。“遇”是“偶”的假借,“遇生”意思谓偶然而生。以慨叹之语带起全篇,一开始就引人进入充满悲剧气氛的情境之中。二、“父母在时”至“当兴校计”,历叙孤儿年年月月、无休无止地遭受兄嫂种种虐待,是诗的主体部分。三、“乱”词以孤儿不堪兄嫂折磨的绝望心绪作结,既贯连第二部分的叙事,又与第一部分慨叹之词遥为呼应。
其中第二部分又可分为这样三段:
第一段从“父母在时”至“孤儿泪下如雨”。孤儿的生活以父母去世为界线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时期。“乘坚车,驾驷马”,未必完全是实际情形的写照,更可能是孤儿在留恋昔日安乐生活时产生的一种心理映象,但也说明了他当年在家中娇子的地位。父母死后,他即刻沦为兄嫂不化钱雇用的奴婢仆役。“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是诉说他行贾路途遥远。“头多虮虱,面目多尘土”,正写出他一路上餐风宿露的艰辛。可是寒冬腊月回到家中,他却“不敢自言苦”,兄嫂的冷酷和孤儿的畏惧,由此可见。前人指出:“苦极在不敢自言。”(谭元春评语,《古诗归》卷五)深中其微。回家后,孤儿得不到片刻休息,兄嫂又将一大堆繁重的家务推到他身上,刚在“高堂”置办好饭菜,又赶紧奔向“殿下堂”去照管马匹。“行”意思是复,“取”通趋,意谓急走。用“行取”二字将“办饭”和“视马”二件活连在一起,于不间断中更显出促迫和匆忙,如见孤儿气喘吁吁不堪劳累之状。孤儿生活从“乘坚车,驾驷马”沦为“行贾”、“视马”,今昔对照异常鲜明,这比单单状说诸般苦事,更能激起心灵的震荡。
第二段从“使我朝行汲”至“下从地下黄泉”。孤儿冒寒到远处取水,朝出暮归。他双手为之皴裂,脚上连双草鞋都未穿,踩着寒霜,心中哀切。更有甚者,覆盖在寒霜下的荆棘无情地扎进他的腿,拔去后,其刺却折断在胫肉中,剧痛难忍,这使孤儿更加悲哀,泪涕涟涟(“渫渫”,水流貌;“累累”,不断)。兄嫂只把他当作供使唤的工具,从未关心过他的寒暖,他冬天没有短夹袄御寒,夏天没有单衣遮体。诗中“足下无菲”、“冬无复襦,夏无单衣”,三个“无”字概括了孤儿一年四季衣着褴褛不完的苦状。他的生活毫无乐趣,因此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如果说第一段“泪下如雨”尚表现为一种哀感,第二段“下从地下黄泉”则已经转为厌生,这表明孤儿的心绪朝着更消沉的方向作了发展。
第三段从“春气动”至“当兴校计”。阳和流布,绿草萌芽,从寒冻中苏醒过来的大自然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孤儿的生活却依然是那祥困苦,三月里他要采桑养蚕,六月里又要收菜摘瓜,这是言其大端。诗歌接着叙述收瓜一事,笔笔生哀。孤儿受兄嫂驱迫去收瓜是一悲;年幼体弱,不堪其劳,致使瓜车翻倒,此又一悲;路人不予相助,反而趁机白吃其瓜,此更是一悲。孤儿本当斥责路人不义之行,然身单力薄,不足与之抗衡,只好转而苦苦哀乞于人;然而,值此社会崩溃之际,谁还跟你讲仁义道德、仁义亲爱,不仅不帮忙反而乘乱抢瓜,社会的冷漠与人情的淡薄可见一斑。这也是对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警示吧!作者如此周详委折,描写入微,极状孤儿悲苦,严厉抨击了社会与人性的黑暗面,是汉乐府成功运用细节叙述故事、刻画人物突出的一例。
这一段与最后的“乱”词叙事连贯,并反映出孤儿心理的进一步变化。孤儿哀乞路人还他瓜蒂,好让他带回家去点数,冀望因此而减轻兄嫂对自己的贵罚。“独且急归”,是说孤儿要(“独”即将要)赶快回家去,以便在兄嫂风闻覆瓜之事前向他们说明事由。然而当他走近居地,已听见兄嫂“譊譊”怒骂声——他们已经得知此事,不会再听孤儿的解释,等待他的凶毒的后果可想而知。孤儿在投诉无门的境况下,再一次想到已故的父母,想到轻生,这与前面“父母已去”和“下从地下黄泉”相互回应,同时也表现出孤儿覆瓜之后,其心理由侥幸到绝望的急剧转变。
全诗采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较完整地反映出孤儿命运的线型流程。作品艺术上的这种构思与主人公孤儿的身份正相适宜,因为孤儿的痛苦不仅表现在他平时干活的繁重劳累,还反映在他无人可与诉说,无人愿与交谈的孤独处境;他的痛苦也不单是来自一时一地突发的事端,在长年累月供人驱使和遇到的大量琐碎细事中都无不伴有他哀痛的泪水。故作者选择自述方式,通过许多生活琐事来反映孤儿痛苦的一生,更具有真实感。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讲述者话题中心比较分散。一会儿写不堪兄嫂使唤,一会儿写他自己体貌瘦羸龌龊,衣饰不完,一会儿写郁结心头的悲怆怨怒,这三部分内容依次出现构成一个周期,整首诗主要就由它们回复迭现的变化而组成。孤儿话题中心的分散,一方面反映了他因痛苦而变得烦乱无绪的心境,另一方面,这种讲述方式正是智力尚弱的未成年人谈话的特点,与他的年龄恰好相合。
作品语言浅俗质朴,句式长短不整,押韵较为自由,具有明显的口语型诗歌的特征。
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
化无情之物为有情,往往是使平凡事物富于诗意美的一种艺术手段。这首短诗,很能说明这一点。
诗中所写的分水岭,大约是今陕西略阳县东南的嶓冢山。这是秦蜀或秦梁间往来必经之地,是唐代著名的交通要道,故一般径称分水岭而不必冠以所在地。题称《过分水岭》,实际上写的是在过分水岭的行程中与溪水的一段因缘,以及由此引起的诗意的感受。
“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溪水无情却似对我脉脉有情,进山三天得以有它伴我同行。
首句从溪水写起。溪水是没有感情的自然物,但眼前这条溪水,却又似乎有情。在这里“无情”是用来引出“有情”的,“有情”二字是一篇的眼目,下面三句都是围绕着它来具体描写的。“似”字用得恰到好处,它暗透出这是诗人时而浮现的一种主观感觉。这个“似”字,语意灵动轻妙,且与全诗平淡中见深情的风格统一。开头一句在点出“有情”的同时,也就设置了悬念,引导读者去注意下面的解答。
次句叙事,暗点感到溪水“似有情”的原因。嶓冢山是汉水与嘉陵江的分水岭,因为山深,所以“入山三日”方才到达岭头。山路蜿蜒曲折,缘溪而行,所以行人感到这溪水一直在自己侧畔同行。其实,入山是向上行,而水流总是向下,溪流的方向和行人的方向并不相同,但溪水虽不断向相反方向流逝,而其潺湲声却一路伴随。因为深山空寂无人,旅途孤孑无伴,这一路和旅人相伴的溪水就变得特别亲切,仿佛是有意不离左右,以它清澈的面影、流动的身姿和清脆的声韵来慰藉旅人的寂寞。我们从“得同行”的“得”字中可以体味到诗人在寂寞旅途中邂逅这位有情良伴的欣喜。
“岭头便是分头处,惜别潺湲一夜声。”小诗的后两句是说,登上山岭头就是我俩的分手之处,潺湲流淌与我惜别一夜有声。
在入山三日,相伴相依的旅程中,溪水有情之感不免与日俱增,因此当登上岭头,就要与溪水分头而行的时候,心中便不由自主的涌起依依惜别之情。但却不从自己方面来写,而从溪水方面来写,以它的“惜别”进一步写它的“有情”。岭头处是旅途中的一个站头,诗人这一晚就在岭头住宿。在寂静的深山之夜,耳畔只听到岭头流水,潺湲作响,彻夜不停,仿佛是同自己这个同行三日的友伴殷勤话别。这“潺湲一夜声”,暗补“三日同行”时日夕所闻。溪声仍是此声,而当将别之际,却极其自然的感到这溪水“潺湲一夜声”如同是它深情的惜别之声。在这里,诗人巧妙的利用了分水岭的自然特点,由“岭头”引出与溪水的分头,又由分头引出惜别,因惜别而体会如此溪声。联想的丰富曲折和表达的自然平易,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写到这里,溪水的有情已经臻于极致,诗人对溪水的深情也在不言之中了。
分水岭下的流水,潺湲流淌,千古如斯。由于温庭筠对羁旅生活的深切体会,对朋友间友谊的分外珍重,他才能发现溪水这样的伴侣,并赋予它一种动人的人情美。在这里,与其说是客观事物的是诗意出触发了诗人的感情,不如说是诗人把自己美好的感情移注到了客观事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