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写失恋的悲愁,充满作者心灵深处的凄厉哀鸣。朱淑真在少女时期曾有过一段自由婚恋的幸福,可是后来由父母主婚,强嫁一俗吏,志趣难合,遂愤然离去。这棒打鸳鸯散的忧伤,这琼枝错插、忍遭摧损的隐痛,萦盘郁结于心,使她在恨、愁、悲、病、酒五字生涯中凄然以终,她的《断肠诗》、《断肠词》真实地铭刻着她心灵上的伤痕。这首《江城子》算是最典型的代表作。虽然题作《赏春》,但只不过说明愁恨是因其所触发而已。时当春日,词人独对孤樽,或许欲以解闷而已。不想这“斜风细雨”、这料峭“春寒”,却勾起了她对许多“前欢”往事的回顾。这“前欢”,应当是少女时期与恋人聚会的欢乐,是花前月下的欢歌,还是兰闺之中的私语,词人没有说,留给读者去想象了。她只记下了欢会后的寂寞凄凉和送伊远行的惨别情景。“曾把梨花,寂寞泪阑干。”情人离去寂寞无欢,只有手把梨花,泪水横流而已。这里化用白居易《长恨歌》中“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二句诗意,用这种啼泪愁容的形象描写烘托了悲哀之情。聚会之后的暂别尚难为怀,又要送君远行,情何以堪。“芳草断烟南浦路,和别泪、看青山。”写送别,自屈原《河伯》之“送美人兮南浦”及江淹《别赋》之“送君南浦,伤如之何”以后,“南浦”一词便成为情人别离地点的代称了。这里再配以“芳草断烟”的凄迷之景,以衬茫茫悲情,充满浓郁的感伤色彩。因为不忍眼睁睁看着恋人远离,于是含泪无语、呆看青山而已。这当中该包含着很多难言的苦痛。
回忆了从前的欢会与离别,过片又转入对昨夜梦会的追思。“昨宵结得梦夤缘,水云间,悄无言。”梦魂之中,水云之间,与伊人喜结丝萝(夤缘,当据《广韵》释为连也),绸缪纤绻,悄然无语。梦中欢情,正如水云渺渺,倏忽即逝,一觉醒来,“愁恨又依然”如故。回思梦中幽欢,面对眼前寒衾,展转反侧,倍觉凄凉,懊恼、嗟呀、哀叹,全然无济于事,于是从那饱受创伤的心灵深处发出了绝望的哀鸣:“天易见,见伊难!”词在绝然痛语中戛然作结,尤如凄厉的旋律达到高潮时而弦绝声止,虽然曲终韵歇,但那哀痛的余音却经久不息地震荡在人们的灵府空间。
这首词从春景凄寒起笔,转入“忆前欢”时却反接以闺中的寂寞和送别的感伤;过片以后折入梦境的回顾和思索,最后回到现实,以痛绝之语作结,由此显出沉郁顿挫的风致,与温婉蕴藉的《谒金门》相比,显然又另是一种格调了。
这是一首咏物词,是咏范南伯家文官花的。文官花,又名锦带花、海仙花。
词的上片主要写文官花的颜色多变及其原因。王僧孺《夜愁示诸宾》诗说:“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倚栏”二句反用其意,言凭倚画栏观赏文官花,初看碧绿,转眼变为朱红色,而白色花苞也不经意地褪了色。两句之中,写出了该花由粉(白)变碧(绿)再变为朱(红)的变化,且造语自然,可谓健笔。“上林”三句写其由红变紫。上林,这里指翰林院。“紫云衣润”,言其变为紫色。如果说前两句写了白、绿、红三色,意象很密;而“上林”三句则用三句词写了一种紫色,而意象极疏,一疏一密,相得益彰,可知此词深得疏密相间之旨。“几许”三句另辟一境,探寻其颜色多变的原因。“春风”,一语双关,既指春风,又可指人。言文官花之所以粉、碧、绯(红)、紫见于一日之间,变态尤异于腰金紫,是春风“朝薰暮染”的结果,也是种花者精心培育的结果,这种解释虽然还没揭示出此花“变态”的真正原因,但在当时的科学还欠发达的条件下,也许只能如此解释。《全芳备祖》卷二十七引王元之《海仙花赋序》说:“予视其花”,未开如海棠,既开如文瓜,而繁丽袅弱过之。”又说“好事者作花谱,以海棠为花中神仙,予视此花不在海棠下,宜以仙为号”,因名海仙花。故“笑旧家”三句,指出桃李虽“东涂西抹”,强作艳丽,也不及文官花“繁丽袅弱”之风韵,为其在花谱中争得一席之地。
词的下片写对文官花的告诫和对范南伯的同情。其中前五句写告诫之意。“拟倩”二句言花之荣华“易消难整”,而借流莺之口“说与”,用笔极婉。朱熹《春日》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而“人间”三句则反用朱诗,言万紫千红虽然给人带来了春天的气息,犹如“人间得意”之事,然而“转头春尽”,“人间得意”也将随着“春尽”而消失。这既是对文官花的忠告,又巧妙地引出了对范南伯“官冷”的惋惜之意。“白发”六句向范南伯致意。杜甫《奉赠韦左丞丈》诗云:“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范南伯曾赋诗谓:“伊人固可笑,历落复奇嶔。略无资身策,而有忧世心”,可知南伯确为儒者。刘宰《范大夫行述》说:“公治官犹家,抚民若子,人思之至今”,仅做了两任县令,便不得不弃官家居,故作者以“儒冠曾误,平生官冷”惜之。据刘宰说:“公岁晚居贫而好客,客至辄饬家人趣治具,无则典衣继之,须尽乃白”,仍保持中原豪杰的本色,所以作者在结尾三句中谓其“风流未减”,但“年年醉里,把花枝问”,这虽然表示出他对花的爱恋,但晚景之凄凉,心绪之愁苦,也就可想而知。这几句词语极婉而情极痛,确实感人之至。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是一篇寿词,词人始终对寿星的家庭荣耀进行夸赞,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寿星主人充满了敬意,特别是对寿星有两个好儿子好生羡慕。
词的上半阕主要是写寿星本人,手法采用顺序结构写作,白描手法直接来讲述寿星本人及其家庭。其中“叶阶蓂初秀”说明了寿星出生在初六日。接着就说她从小生活在一个有良好教育的家庭,在家庭里就像冬日的阳光和标志着春天来临的星斗,被视为掌上明珠。再接赞美“南昌”长得美而贤惠,嫁了一个难得的好丈夫。到如今,儿孙满堂,且都是锦衣还乡的高官显宦。
词的下半阕就是采用大量的用典手法来写寿星的两个儿子。夸其人不如夸其子,作者深谐此道。大量贴切的典故赞誉寿星的两个儿子。如“棠棣连阴”、“虎符熊轼”、“夹河分守”、“青云咫尺”。不管是那个母亲听了别人这样赞自己的儿子肯定心花怒放。
因为是应酬寿词,无非是善颂善祷,应世随俗而已,所以难得有佳句,因此有人以此来说明此词不是李清照所作。其实词中赞美颂词写的委婉含蓄,比喻贴切,用典自然,表现了作者较高的语言修养,也是贺寿词中的佳品。徐培均也是以此来说明此词风格为什么与李清照的一贯风格不符,实为体裁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