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虽只是写了作者走访友人未遇这样一件寻常小事,却因诗人出神入化的语言,而变得别具韵致。诗人以草径、荒园、宿鸟、池树、野色、云根等寻常景物,以及闲居、敲门、过桥、暂去等寻常行事,道出了人所未道之境界,表达了作者对隐逸生活的向往之情。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一条杂草遮掩的小路直通向荒芜的小园;园旁也没有人家居住。诗人开篇用简练的语言,描写一处幽静的环境,通过对友人居所的描写,暗示友人的隐者身份。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明月清辉映照,万籁俱寂,老僧轻轻的敲门声,惊动了夜 宿的鸟儿,引起它们的躁动不安,大概就是鸟儿从窝中飞出转个圈,又飞回巢中这个瞬间,被诗人抓住,用僧人的敲门声反衬周围环境的幽静。“敲”字用得很妙,而贾岛曾在“推”、“敲”两字使用上犹豫不决,后来在韩愈的建议下,使用“敲”字,两人因此也成为了朋友。
“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是写回归路上所见。过桥是色彩斑斓的原野;晚风轻拂,云脚飘移,仿佛山石在移动。“石”是不会“移”的,诗人用反说,别具神韵。这一切,又都笼罩着一层洁白如银的月色,更显出环境的自然恬淡,幽美迷人。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表明诗人不负归隐的约定。前三联都是叙事与写景,最后一联点出诗人心中幽情,托出诗的主旨。正是这种幽雅的处所,悠闲自得的情趣,引起作者对隐逸生活的向往。
诗中的草径、荒园、宿鸟、池树、野色、云根,无一不是寻常所见景物;闲居、敲门、过桥、暂去等等,无一不是寻常的行事。然而诗人偏于寻常处道出了人所未道之境界,语言质朴,冥契自然,而又韵味醇厚。
这是一首咏物诗。古人咏菊之作很多,但此诗为作者一念触发,灵感倏至而作。
头二句写作诗缘起,乡居野处的百姓出于对隐居的英雄的敬佩,相赠菊花。首句“战罢秋风笑物华”,起势不凡,一个“战”字,一个“笑”字,使横戈疆场而又乐观坚贞的民族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次句“乡人偏自献菊花”,是对抗清英雄的崇高礼赞。诗的一、二句创造了赏菊的感情环境。
后两句则笔势急转,“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是全诗最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诗句。诗人由对自身的抒写转入对菊花的描绘。野菊挺秀的枝茎和灿然如火的黄花激发许多联想。花茎虽已经霜,仍不失挺拨咄咄之势;“铁骨”一词拟化出不畏风霜的菊花的伟岸不群的品格。诗人以怜惜的笔调写出对不畏风雨的菊花的爱护。后二句虽然字面上全为咏叹菊花的字句,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野菊经霜不老的傲岸实为诗人自身凛凛正气的象征。无疑,后两句仍是在抒写诗人自己的豪情气概。
前两句是叙述,叙述中充满诗情,后两句借景抒情。“骨”与“心”都将菊花拟人化,赋予菊以人的性格。“骨”用“铁”字修饰,“心”用“金”字限定,既写出了菊花的凌霜贞姿,又写出了诗人的英雄品格。全诗写菊,又是写人,是写景,又是抒情,菊与人,景与情,洽合无间,融为一体。
此诗严格说来,不是纯粹的咏物诗,因为诗人的感情、精神时时介入其间,不过借菊花象征而已。但野菊的自然情态处处与涌荡于诗人胸中的奔逸之情相合,所以诗人才得以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实质而言.作者描绘菊花的诗句已创造出一种艺术形式,从而将主体感情固着其中,菊花成为诗人情感的一个对等物。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闽童被掠为奴的经过,第二部分透过这一生活现象,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第三部分用细腻的笔触描写父子离别时痛不欲生的情景。
第一部分的前三句交代了这种野蛮风俗盛行的地区(闽方)、戕害闽地儿童的凶手(闽吏)以及戕害儿童的方式(绝其阳),极其简练。然后叙述奴隶的痛苦生活。诗人没有列举具体生活事例,而只是并列摆出一种极不公平的现象:奴隶为主人“致金满屋”,本应受到较好的待遇,然而却被视如草木,受到非人待遇。金,极言其贵;草木,极言其贱。一贵与一贱,两相比照,揭露奴隶所受待遇的不合理,写出了奴隶生活的不堪忍受。
第二部分,诗人将笔触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奴隶们的满腔怨愤:“天道无知,我罹其毒。神道无知,彼受其福。”悲惨的身世,痛苦的生活,使他们的怨愤非常之深,以致连封建社会里视若神圣的“天道”和“神道”,都被他们诅咒起来──都是上天和神灵无知,才造成如此不公平的世道!这里“彼”“我”对举,形象地揭示出对立的阶级关系──奴隶主们之所以能够大享其福,正是建筑在奴隶遭受荼毒的基础上的。这四句心理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奴隶们的思想感情。
第三部分,诗人抽出一个具体场景,用细腻的笔触描写囝被掠为奴,同郎罢分别时父子痛不欲生的情景。诗人把囝同郎罢的心理对照来写,笔墨摇曳多姿,错落有致。写郎罢,处处从他违反常情的心理着笔。在封建社会,人们都希望人丁兴旺,又由于重男轻女的习惯,尤其希望生男孩。可是这位做父亲的却后悔不该生男孩,生下后更不该养育他。这看来很“反常”。然而,正是从种“反常”中,才表现了他的断肠悲痛和对孩子的深爱。“人劝不举”一语更进一步说明,受这种野蛮风俗之害的,绝不是一家一户的个别现象,闽地人民受害之惨,受害之广,使人人都心怀恐惧。写囝,则是着力刻画他对郎罢的依恋,完全是小孩子的心理。这种对照的心理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父子相依、不忍分离的骨肉亲情。而造成生离死别、痛不欲生的,却正是那些掠卖儿童的人。所以,这种描写既是对苦难人民的深厚同情,也是对残民害物者的愤怒控诉。
诗人在这首诗的小序中说:“哀闽也”。对闽地人民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却通篇不发一句议论,而是用白描的手法,把血淋淋的事实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事实来说话,产生了雄辩的力量,因而比简单的说教内涵更丰富。诗人继承《诗经》的讽谕精神,形式上也有意仿效诗经,取首句的第一个字为题,采用四言体,并且大胆采用了闽地方言如“囝”“郎罢”入诗,使诗歌在古朴之中流露着强烈的地方色彩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