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说从师求学的道理,讽刺耻于相师的世态,教育了青年,起到转变风气的作用。文中列举正反面的事例层层对比,反复论证,论述了从师学习的必要性和原则,批判了当时社会上“耻学于师”的陋习,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斗争精神,也表现出作者不顾世俗独抒己见的精神。全文幅虽不长,但涵义深广,论点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富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全文分4段。
第1段提出中心论题,并以教师的职能作用总论从师的重要性和择师的标准。开篇第一句“古之学者必有师”句首冠以“古之”二字,既说明古人重视师道,又针对现实,借古非今。“必有”二字,语气极为肯定。然后指出师的职能作用是“传道受业解惑”,从正面申述中心论点。接着紧扣“解惑”二字,从不从师的危害说明从师的重要,从反面申述中心论点。最后紧扣“传道”二字,阐明道之有无是择师的唯一标准,一反时俗,将贵贱长少排出标准之外,为下文针砭时弊张本。
第2段批判不重师道的错误态度和耻于从师的不良风气。这一段用对比的方法分三层论述。第一层,把“古之圣人”从师而问和“今之众人”耻学于师相对比,指出是否尊师重道,是圣愚分野的关键所在;第二层,以为子择师而自己不从师作对比,指出“小学而大遗”的谬误;第三层,以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与士大夫之族作对比,批判当时社会上轻视师道的风气。
第3段以孔子为例,指出古代圣人重视师道的事迹,进一步阐明从师的必要性和以能者为师的道理。这一段开头先提出“圣人无常师”的论断,与第1段“古之学者必有师”呼应,并且往前推进一步,由“学者”推进到“圣人”,由“必有师”推进到“无常师”。举孔子为例加以论述,因为孔子在人们心目中是至圣先师,举孔子为例就有代表性,能加强说服力。由此得出“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结论,这个结论显然是正确的。这种以能者为师的观点就是“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观点。
第4段赞扬李蟠“不拘于时”“能行古道”,说明写作本文的缘由。“不拘于时”的“时”指“耻学于师”“惑而不从师”的社会风气。“古道”指“从师而问”,以“闻道”在先者为师的优良学风。从而总结全文主旨,点明主题。
在作者的论说文中,《师说》是属于文从字顺、平易畅达一类的,与《原道》一类豪放磅礴、雄奇桀傲的文章显然有别。但在平易畅达中仍贯注着一种气势。这种气势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理论本身的说服力和严密的逻辑所形成的夺人气势。作者对自己的理论主张高度自信,对事理又有透彻的分析,因而在论述中不但步骤严密,一气旋折,而且常常在行文关键处用极概括而准确的语言将思想的精粹鲜明地表达出来,形成一段乃至一篇中的警策,给读者留下强烈深刻的印象。如首段在一路顶接,论述从师学道的基础上,结尾处就势作一总束:“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大有如截奔马之势。“圣人无常师”一段,于举孔子言行为例之后,随即指出:“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从“无常师”的现象一下子引出这样透辟深刻的见解,有一种高瞻远瞩的气势。
其次是硬转直接,不作任何过渡,形成一种陡直峭绝的文势。开篇直书“古之学者必有师”,突兀而起,已见出奇;中间批判不良风气三小段,各以“嗟乎”、“爱其子”、“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发端,段与段问,没有任何承转过渡,兀然峭立,直起直落,了不相涉。这种转接发端,最为韩愈所长,读来自觉具有一种雄直峭兀之势。
此外,散体中参入对偶与排比句式,使奇偶骈散结合,也有助于加强文章的气势。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客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蒋捷的这首词是和其《虞美人·听雨》一样,是其对己身世和生平的自叙性文字。这首词在表达了更为婉约些。它用一种闲适、淡漠的表面,以潇洒而轻逸的笔调写出内心的隐痛蒋捷世属宜兴望族。
全词以写景起调。“枫林红透晚烟青”,枫叶深红,是经霜长久,“透”了即要落地。“烟青”在“晚”:这恰如一个饱经折磨身乏神疲,凄恻迟暮的老人。接着抒发愁思:“客思满鸥汀”,“客思”是客居江湖的亡国飘泊之愁:“鸥汀”,表示水乡,愁对闲暇栖息的鸥鸟和平静空阔的沙汀,一“思”便即景见情。
“二十年来,无家种竹,犹借竹为名。”“二十年”,应是亡国后的二十多年。他想“种竹”,因为竹节是被当作保持高节与虚心的象征的。种竹,实为寄托亡国遗民的心事。“种竹”而“无家”,是因国破家亡。如果还不想改变自己的好尚,而只能“借竹为名”。在词人故乡宜兴有竹山,在县东北六十里的太湖之滨,作者曾隐居于此,故号竹山。
转笔写时间之易逝。“春风未了秋风到”,季节迅速地变换,其余是一片空虚。“老去万缘轻”,意同《虞美人·听雨》的“悲欢离合总无情”,词人表示这种淡漠、麻木的感情,是包含了失去少年欢乐和豪情壮志的悲哀。实际上他是用冷漠、麻木来表示对黑暗现实的蔑视的。
“只把平生,闲吟闲咏,谱作棹歌声。”以颓唐、闲散、放浪的形态自污,以山水、渔樵为知音,作逍遥游,“闲吟闲咏”,让舟子、渔人,去作“棹歌”歌唱了。“闲淡”是被迫养成的:“无闷”、“无愁”恰是愁闷大到无可收拾的地步。
蒋捷世属宜兴望族,加上少年即中科第,使他从骨子养成一种名士风流的气概。但朝代的更换,使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词只好在吟花赏月表示出对往昔盛事的眷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