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渔家傲·与赵康靖公》是欧阳修设宴酬宾,感慨平生之作。词的上片称颂朋友,他说才高名重,为国家栋梁。这些话,虽稍嫌夸张,但并无阿谀之意(欧、赵二人,均非阿附之辈,又何况此时均已退休,无阿附之必要),而是热情地肯定朋友的一生行事和品德,包含了昔日共事交往所积累起来建立在相知相信的基础上的深厚友谊。
下片述及自己。欧阳修晚年虽然官高位显,但心情并不舒畅,随后又不满王安石变法,曾不待朝廷批复,即擅自止散青苗钱,受到严厉批评,加上身体确实不好,因而求退心切。“顾我薄才无可用”这句多少是有些牢骚的,说明自己力请退休,是实在不愿意勉强为官了。“今日一觞难得共”说明老朋友相聚难得,因此,他感慨万端,要求歌女高歌一曲助兴佐酒,要求老朋友相对捧杯,痛饮一番。这里,让人体会出其中一言难尽的饱经沧桑的喟叹。
此词叙事是直叙,抒情是直抒,质朴无华,在艺术上虽略嫌粗疏,但内容是充实的,胸襟是坦荡的。作品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欧阳修晚年生活的情况。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诗所寄何许人,有友人和妻子两说。前者认为李商隐居留巴蜀期间,正是在他三十九岁至四十三岁做东川节度使柳仲郢幕僚时,而在此之前,其妻王氏已亡。持者认为在此之前李商隐已有过巴蜀之游。也有人认为它是寄给“眷属或友人”的。从诗中所表现出热烈的思念和缠绵的情感来看,似乎寄给妻子更为贴切。
诗的开头两句以问答和对眼前环境的抒写,阐发了孤寂的情怀和对妻子深深的思念。后两句即设想来日重逢谈心的欢悦,反衬今夜的孤寂。这首诗即兴写来,写出了诗人刹那间情感的曲折变化。语言朴实,在遣词、造句上看不出修饰的痕迹。与李商隐的大部分诗词表现出来的的辞藻华美,用典精巧,长于象征、暗示的风格不同,这首诗却质朴、自然,同样也具有“寄托深而措辞婉”的艺术特色。
开首点题,“君问归期未有期”,一问一答,先停顿,后转折,跌宕有致,极富表现力。其羁旅之愁与不得归之苦,已跃然纸上。诗前省去一大段内容,可以猜测,此前诗人已收到妻子的来信,信中盼望丈夫早日回归故里。诗人自然也希望能早日回家团聚。但因各种原因,愿望一时还不能实现。首句流露出离别之苦,思念之切。
次句“巴山夜雨涨秋池”是诗人告诉妻子自己身居的环境和心情。秋山夜雨,总是唤起离人的愁思,诗人用这个寄人离思的景物来表了他对妻子的无限思念。仿佛使人想象在一个秋天的某个秋雨缠绵的夜晚,池塘涨满了水,诗人独自在屋内倚床凝思。想着此时此刻妻子在家中的生活和心境;回忆他们从前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咀嚼着自己的孤独。
三、四句“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是对未来团聚时的幸福想象。心中满腹的寂寞思念,只有寄托在将来。那时诗人返回故乡,同妻子在西屋的窗下窃窃私语,情深意长,彻夜不眠,以致蜡烛结出了蕊花。他们剪去蕊花,仍有叙不完的离情,言不尽重逢后的喜悦。这首诗既描写了今日身处巴山倾听秋雨时的寂寥之苦,又想象了来日聚首之时的幸福欢乐。此时的痛苦,与将来的喜悦交织一起,时空变换,
此诗语言朴素流畅,情真意切。“巴山夜雨”首末重复出现,令人回肠荡气。“何当”紧扣“未有期”,有力地表现了作者思归的急切心情。
诗题是“梦后”,诗的重点也是抒发梦后感怀,但诗先从未入梦时写,交代自己的情况,作为梦的背景。首联实写,随手而出,说自己离开朝廷已经很久,安居在故乡。这联很质朴,实话实说,但对后面写梦起了重要作用。唯有“不趁常参久”,与友人离别多日,所以思之切,形诸梦寐;唯有“安眠向旧溪”,满足于现状,才会有下文感叹人生如梦,唯适为安,希望欧阳修富贵不忘贫贱之交的想法。接下去,“五更千里梦,残月一城鸡”两句,转入“梦后”情景。
这首诗之所以见称于人,主要就在这三四两句,特别是第四句,写景如画,并含不尽之意。一些文学史就以它作为梅尧臣“状难写之景,含不尽之意”的范例。
梅尧臣提出这一名论时,他以“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为例,认为“道路辛苦、羁旅愁思,岂不见于言外?”梅尧巨这时“安眠向旧溪”,并没有“道路辛苦、羁旅愁思”;然而,他在梦中走过“千里”(在梦中走到京中,见到欧阳修),“五更”时醒来,看到的是屋梁“残月”,听到是满城鸡啼。这种眼前光景与梦境联系起来,就有了说不尽之意。
杜甫《梦李白》中写到梦后时说:“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那是把要说的“意”说了出来(也还含有未尽之意)。这里“残月”二字实际上概括了杜甫那十个字。这里的“一城鸡”与茅店的鸡声不一样,因为那是催人上道,而这里却还在“安眠”之中。但“残月”虽在,而不见故人“颜色”,耳边唯有“一城鸡”声,离情别绪涌上心头。不特如此,“鸡唱”还是催人上朝的信号。《周礼·春官·鸡人》即利用鸡的“夜呼旦,以叫百官,王维诗也说:“绛帻鸡人报晓筹”。梅尧臣“不趁常参久”,在梦回闻鸡时,又会想到“汉殿传声”(《春渚纪闻》语)。所以,这一句不仅写出在“安眠向旧溪”时的梦醒情景,而且寄托着去国(离开京城)、思友之深“意”。
第五句的“往”,指梦中的魂“往”到京城与欧相见,是承“千里梦”而来的。“言犹在”是梦后记忆。杜甫的梦李白,写梦李白来;此诗则写诗人“往”;杜甫对梦中情景描写较多;而此则仅以“言犹在”三字概括过。这是因为两诗所要表现的重点不同,详略自异。梦中“言犹在耳”,顷刻间却只剩下“残月”、鸡声,这使诗人想到“人生如梦”,因之而觉得得失“可齐”之“理”。这就是第六句“浮生理可齐”的含意。关于“人生如梦”,有人斥为消极,但这只是一方面;从身在官场者说,看轻富贵功名之得失,才能保持廉节、操守,因而还是未可厚非的。
最后两句,由梦中与欧阳修相会,想到了现实中的交往。诗用竹林七贤中山涛、王戎来比欧阳修,因为欧阳修当时已擢官翰林学士,因此梅尧臣希望他虽然已处高位,但不要忘记当年朋友之间的交往。诗以听竹禽啼鸣为往日萧散自在、相互脱略形骸的生活的代表,以问句出之,正是深切希望欧阳修莫改初衷,与诗人保持友情,珍惜过去。方回认为末联是说欧阳修已登显贵,要忙于朝政,已经无法享受高眠之适,也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山涛保荐嵇康,而嵇康却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梅尧臣却希望欧阳修保荐自己,有人认为这样太庸俗了,是贬低了梅尧臣。其实,当时的时代、事情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梅尧臣原本不是山林隐士,而宋朝制度,官吏考绩又要看保荐者多少。而且,梅尧臣在诗中先说“不趁常参久”,再说到“梦后”的满城鸡声;又说到他对官场得失并不十分介意,然后再微示求助之意,正是老老实实说话。既不是遗世脱俗,也不是汲汲富贵,这样反而表现出梅尧臣的品格。另外,写此诗的那一年八月,梅尧臣返回京城;第二年(1056年,即嘉祐元年)便由欧阳修与赵概的联名奏荐,而得官国子监直讲。
论人必须顾及“全人”,讲诗也必须顾及全诗。如果寻章摘句,再加抑扬,反而会失去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