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偈,见于敦煌写本《坛经》。关于这首诗的来历,《坛经》第四节至第八节,有明白的记载:五祖弘忍“一日唤门人尽来”,要大家“各作一偈”。并说“若悟大意者”,即“付汝衣法,禀为六代”。弘忍的上首弟子神秀在门前写了一偈道:“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弘忍知道后,“遂唤神秀上座于堂内”,说是“汝作此偈,见即未到”,“若觅无上菩提,即未可得”,因而要他“更作一偈”。而“秀上座去数日,作不得”。惠能的偈语,即针对神秀的《无相偈》而发。据《坛经》所载,惠能本不识字,他先“请人一读”神秀的偈语,然后作此歌偈,“请得一解书人于西间壁上题着”。
这首偈,同神秀的那一首,在修行方法上具有原则的区别。神秀的那首“无相偈”,使他失去作为弘忍继承人的资格,却成了北宗一派的开山祖。由于神秀强调“时时勤拂拭”,后人以其主张“拂尘看净”,称之为“渐修派”。而惠能的这一首,是对神秀偈的彻底否定,也即主观唯心主义对客观唯心主义的彻底否定,直接把握住“见性成佛”的关键,被称为“顿悟派”。
在《坛经》第二十节,惠能指出:“世人性本自净,万法在自性。思量一切恶事,即行于恶;思量一切善事,使修于善行。”这是惠能“顿悟说”的基础。在他看来,“愚人”与“智人”,“善人”与“恶人”,他们和“佛”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从“迷”到“悟”,仅在一念之间。这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思想,不仅对我国佛教的演变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对于后来的中国哲学理论也有重大的影响。
第二首偈,也是惠能针对神秀的《无相偈》所作的。旨在说明“明镜”的清净,也即“自性”的清净,这是佛教徒坚信能到达理想境界人人所共有的主观条件。该偈亦见于敦煌写本《坛经》,但据郭朋《坛经校释》考证,这一首当属衍文。特别是前两句,虽调换了“身”、“心”二字的位置,实际也是重复神秀的话,不应视为惠能的思想。
第三首偈,见于《六祖法宝·坛经》,流传甚广,为《全唐诗外编》所补录。据郭朋《坛经校释》考证,这一首是由《菩提偈》第一首演化而成,关键在第三句,由惠昕本带头,契嵩本、宗宝本因之,把“佛性常清净”改成“本来无一物”。这是一种误解,早在宋代即有人提出非议。郭朋认为:“《坛经》的首窜者,不仅不了解‘佛性’论,而且也不了解‘性空’说。”其实,大乘佛教的所谓“空”、“无”,是就“妄心”、“妄境”而言;若就“真心”、“真境”而论,则决非“绝无”。在《坛经》第十五节,惠能有言:“有灯即有光,无灯即无光。灯是光之体,光是灯之用。”在《坛经》第二十四节,惠能又说:“虚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恶人善人、恶法善法、天堂地狱,尽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复如是。”这些都足以证明惠能的思想体系,同“一切万法,自性本空”的理论完全不同。不过在这句话之前,惠能先说:“心量广大,犹如虚空。”他把一切归结于“心”,也即“自性”。这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但无论如何,把“佛性常清净”和“本来无一物”等同起来,是不适当的。
第四首偈,见于《大正藏·坛经》,着重讲修行方法。《坛经》第三十五节,惠能引佛言:“随其心净,则佛土净。”接着说:“心但无不净,西方去此不远;心起不净之心,念佛往生难到。” 《坛经》第三十六节说:“若见真道,行正即是道;自若无正心,暗行不见道。自若无佛心,向何处求佛!”《坛经》第五十二节说:“我心自有佛,自佛是真佛;自若无佛心,向何处求佛!”《坛经》第五十三节又说:“若能心中自有真,有真即是成佛因;自不求真外觅佛,去觅总是大痴人。”反复申明向人的自我求真,自我求佛,这是惠能教导其弟子立地成佛的唯一途径。在他看来,求佛的人只图自悟,不假外示,心注一境,化难为易,自能达到目的。论根据。
此诗拓展古意而成哀悼诗声,先写送荆轲的时间和地点,再写送别时壮观的场面,然后写刺秦王的经过,最后写秦王一匡诸侯统一中国后天下宝物都集秦宫且美女钟鼓繁若云霞。
开头四句为第一层,写送荆轲的时间和地点。易水河畔原为古老航道,背燕面赵,襟带二邦,河水浩荡,两岸白沙无垠,足为送别开拓寥廓宏大背景。又时值天风萧瑟、草木零落暮秋季节,北国天空尤为高远幽旷,浩浩江水,茫茫白沙,飒飒天风,萧萧草木,这些大自然奇特景观为全诗铺垫了慷慨悲壮基调。“送君迢遥西入秦”一句点明送谁去何处。其中,“迢遥”一词既写征途之遥,复含任重而道远深意。
紧接着四句为第二层,写送别时壮观的场面,以“骊驹一唱心茫茫”渲染悲壮场面,既为赞古代英雄荆轲,更为颂现实生活左懋第北上议和壮举。
之后四句为第三层,写刺秦王的经过,借荆轲悲剧重演以痛悼左懋第遇害。
最后四句为第四层,写秦王一匡诸侯统一中国,天下宝物都集秦宫,美女钟鼓繁若云霞。邪恶战胜正义,如同清朝灭明朝。但荆轲、高渐离虽亡,而博浪沙椎击秦王的张良终将再度出世。篇终“浩茫”之思,幽深婉曲地传达出陈子龙救亡图存的坚定决心。
全诗构制宏伟,用思深沉,立意深沉含蓄,风格慷慨悲凉,融合写景、叙事、议论于一体而浑化无迹:写景在于创造情感氛围,叙事在于抒发情感,全诗叙事都隐隐荡漾着郁勃的情思,结尾的议论又将这种情感推向高潮,故全诗写景、叙事、议论都统一在总体的情感节奏中。
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本文是用骈体写成的一篇山水小品。一共140多个字。骈文常用四字六字组织,故亦称“四六文”。但文章又有异于当时一般的骈文,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骈文形式上的束缚,体现了可贵的突破与创新。
首段是总写全景,写出富春江山水之美。第一句“风烟俱净,天山共色”绘的是远景,极目远眺,风停雾散,高爽晴空一尘不染,天山一碧,景象清新而壮阔。这既绘写景色,又暗点惬意畅游的季节。秋天特有迷人景象深深吸引作者,于是泛舟江上,兴致分外盎然。第二句,由远及近,由景及人,写的是泛舟情景和畅游心情。“从流飘荡”,既写小舟沿江逆水而上的情态,又抒写心中随顺追趣之情。一中路美景收不尽,只好“任意东西”以饱眼福。第三句进而写出作者游踪,统观“自富阳至桐庐”百来里的山光水色之后,作者由衷赞叹:沿江奇山异水,天下无与伦比。
第二段先承上写“异水”。前两句写富春江静态美。江水色泽,青白一片,水流清澈,深可见底。“游鱼细石,直视无碍”可以看见鱼儿在往来嬉戏,甚至连细小的石子也历历在目,足见江水的明静和、清澈。第三句又转写富春江的动态。作者运用两个比喻,形容江流比射出的箭还快,激浪像骏马飞奔,真是动人心魂,气势不凡。这段只用了三句二十四字,或是正面描绘,或侧面烘托,或设喻作譬,就把变幻多姿的景象展现出来。
第三段进而写山之景。作者用概括而形景的语言写出那江流险峻的山势和山中种种奇异的景物,视野从低到高,从点到面。“负势竞上”,视线由低往高移动:“互相轩邈”,视线向远处发展,视线扩展到座座高山:“争高直指。千百成峰”,再从局部扩展到整体。“竞上”、“互相”、“争高”,无生命的山,无不奋发向上,这不仅描绘出层峦迭峰种种奇特的雄姿,还写出观赏者荡涤心胸的奇趣,写了奇特山势,作者的目光又从整体转到细部,再次突出山之“奇”,从描写对象看,写了泉水、百鸟、鸣蝉、山猿和树木,但不是突出形象而是从音响和日照角度来写,写出听觉和视觉中新奇的美感,泉水泠泠,清越悦耳,好鸟嘤嘤,和谐动听;山蝉儿高唱,山猿长啼,也无不令人振奋。山林百间交汇,组成一曲优美交响乐。这一段最后珍两句写树木,跟段首“皆生寒树”照应,群峰丛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给人以欣欣向荣,蓬勃向上感觉,写树木繁茂,、虚实结合,正写“横柯”、“疏条”,侧写“在昼犹昏”,“有时见日”,运笔手法灵活多变。
这一段描写山中景物,插入一组议论性偶句“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这是作者观赏美景中油然而生和联想,借景言志,既反映了作者对争名逐利官场的鄙视,又衬出大自然美景诱人的力量。这里“望峰息心”和“窥谷忘反”中的“谷”既是实指,又是泛指。就实指而言,意谓这名利极力攀上峰巅,热衷政务而想飞黄腾达者,应窥见面前危险深谷而返,就泛指而言,意谓大自然的伟大会使人流连忘返,平息功名利禄之心。总之,既写奇景,又抒感概。
作者抓住此山此水特征,把动与静、声与色、光与影巧妙结合,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充满生命力的山水图,让读者充分享受到了富春江两岸的“山川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