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句写诗人在南来北往的旅途中,遇到能休息的地方便休息;次句写江水中的白珋已经消失了,水波粼粼,呈现出一派深秋的景色。后两句即景抒怀,三句自称不是逢秋就会伤感的一般文人;末句采用拟人的手法,写听凭傍晚的秋山相对发愁。诗写得富有韵味,显示出作者超尘脱俗的气质。
诗的起笔突兀,一开始就指出:不论是南去北来,还是北去南来,诗人总是想去就去,想休息就休息,无优无虑,恬然适意。诗的第二句紧承首句写道:“白蘋吹尽楚江秋。”诗人象是回答说,正是在萧萧秋风把白蘋都吹落了的深秋季节才如此这般说来。他身处秋气潇杀、万物凋零的深秋季节,丝毫没有悲哀凄凉的感觉,反而无优无愁,安然处之。本来,诗人得休便休已经够洒脱了,再有后一句萧瑟景象的衬托,就更显示出超尘脱俗的气质。在中国历史上,历来有“悲秋”的传统。一到秋天,西风瑟瑟、枯叶飘零,这萧条凄清的景象极易引发诗人对不如意的人生大兴悲叹之辞。早在战国时期,楚人宋玉作《九辩》,第一句就叹道:“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而此诗作者能如此逢秋而不悲,随遇而安、怡然自得。诗的前两句在叙述诗人不寻常的举止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问号。
诗的三、四句紧扣首二句之意、“道人不是悲秋客,一任晚山相对愁。”在这里,诗人以道人自比,表现出诗人对闲适味道。飘逸、淡泊无求境界的向往。诗人之所以能够“南去北来休便休”,就是因为他不是见秋生悲的“悲秋客”,而是不以物喜,不以物悲的道人。因此,当众人对秋生悲时,诗人自然无悲可言,“一任晚山相对愁”。此时,作者远远望去,楚江两岸的山脉凄清寥落,像是在飒飒秋风中相对发愁。晚山本来不会悲愁,在超脱淡泊的道人看来,晚山也不会悲愁。只有在悲秋人眼里,晚山连同周围的一切才看上去象是都在悲叹哀伤。在此,诗人没有直接去写愁容满面的“悲秋客”,而是通过“悲秋客”眼里所看到的秋暮中凄凉悲伤的景物来写“悲秋客”,这样写,更显示出诗人超然物外的潇洒飘逸。
程颢是北宋有名的理学家,他这首诗就有些谈禅(佛教道理)的味道。但诗人并不是真的那么旷达,真的能超凡脱俗。其实他写要“休便休”,恰恰说明他对“南去北来”已经感到疲倦,渴望守着家人过宁静安逸的生活;他写“白蘋吹尽楚江秋”,可见他对秋天的到来是敏感的;他写“晚山相对愁”,恰恰反映了诗人内心深处的忧愁。所以欣赏诗歌,既要看诗歌中的议论,更要看诗歌中所描写的形象。
诗中诗人将秦军制造的长平之坑与项羽制造的新安之坑这两件惊心动魄、惨不忍睹的历史事件加以精心的绾合,以涵蓄亭泳、开阖流宕的笔触巧妙地点明秦的暴虐残酷是自取灭亡的根本原因,揭露了统治阶级之间进行的兼并战争给劳动人民带来骇人听闻的深重灾难。全诗构思佳妙、文笔流丽、反思深刻、感叹沉雄。
这首诗的第一部分是前十二句,是回忆长平惨案。诗的头两句如石破天惊,突兀而来。“怪”字,在此是令人惊骇之意。“白骨高于太行雪,血飞迸日汾流紫”两句,则是用夸张的笔法,极力渲染当时的惨状,因而有惊心动魄之效。“锐头竖子”两句,是诗人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评价。这两句似乎天外飞来,一反上面惨烈凝重的气氛。诗人似乎从对当时血肉横飞、鬼哭神嚎场面的回想中突然醒悟,以异常轻松的口吻说道:“那白起算得了什么,你们这四十万人为平原君卖命,甘愿找死。”显然是正话反说,孔衍《春秋后语》:“平原君对赵王曰:渑池之会,臣察武安君(白起)为人也,小头而锐,敢断行也。”故诗中以“锐头竖子”呼白起。
以下两句又回到惨烈的气氛中。“乌鸦饱宿鬼车哭”一句是写当时深夜,专啄腐肉的乌鸦食饱尸肉,心满意足地缩头栖息枝头;月明星稀,那传说中专收人魂的九头恶鸟(鬼车)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叫声。这是何等阴森恐怖的场景。“至今此地多愁云”一句是写现在。那四十万鬼魂不散,使近两千年后的此地,仍时时笼罩在鬼魂组成的阴云之下。此句承上启下,由历史过渡到现实。接下来的四句,又是一组轻松与凝重的对比。当地农夫们并不以为历史上的大悲剧有值得悲痛之处,而相反,以此为谈资。“即令方朔”两句,照应“此地多愁云”。
第二部分是十三、四句,写新安惨案。诗人忽然宕开笔墨,记述了另一起惨绝人寰的大悲剧:公元前206年,楚霸王项羽将秦将章邯部下的降卒二十余万人在新安(属今河南省)城南全部诛杀。诗人显然认为,这是长平惨案的再现。两事相隔仅仅半个世纪。
第三部分是十五、六句,写了赵国与秦国的灭亡的相似。公元前229年,秦国攻伐赵国,秦国私下买通郭开,让他在赵王面前散布谣言,赵王听信谗言,杀害忠臣,此后仅三个月,秦国大破赵军,赵国灭亡。赵高在秦始皇死后,指鹿为马,专权跋扈,使秦朝迅速灭亡,所以诗人认为,因“赵高出”而使“秦玺”易手。
整首诗运用对比手法揭露了历史事件的惊人相似之处,发人深省。叙事详略得当,详写长平惨案而略写新安惨案,盖二事略类,不必重笔。“郭开卖赵赵高出”句巧妙运用顶针格,写出赵、秦痛史悲恨相续的意味,亦见意匠经营。
这是一首作者表白自己的艺术主张的诗。指出文艺批评应提倡有独到的见解,不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评论诗词的好坏优劣,应当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哪个,而不能像文坛艺苑中的某些人一样,心口雌黄。马克思哲学认为,要做到独具慧眼,深刻地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是必须在实践中占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是必须善于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发展。
前二句点出在纷纷的艺苑里各种说法鱼龙混杂,这时 需要的是独具慧眼,有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当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自己有深厚的学养和阅历,成为“高人”。
后二句作一形象的比喻,用矮人看戏作比,矮人看戏时被前边的人挡住目光,哪里能看到戏台上的场景?戏散大家一起谈起来时,只能是附和人家的说法。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对“艺苑”的看法,如果自己学力浅薄,不能“独具只眼”,那就只能“随人说短长”了,这种鹦鹉学舌,拾人牙慧的行为作者是坚决反对的。
这首诗继承以诗歌体裁论诗歌的传统,见解卓异,说理畅达。全诗看似佶手拈来、随手而出,但却具有极为精辟深刻的理论内涵。李白、杜甫被称为诗中仙圣,在唐代即受到推崇,如韩愈在仕由逝世时才3岁,后来他熟读李杜诗篇,作有《调张籍》一诗,其中有“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等语,可谓敬佩得五体投地。而后世特别是明清两代,对李杜的崇拜更是前所未有,并且普遍地认为诗自唐以来诗道不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有人还提出从《诗经》以来每况愈下、自宋元以来无诗之论,这种看法在明清诗歌理论中占有主导地位。
诗人开篇即总论概述了这一普遍现象,以李杜为代表指出了他们的诗作固然光耀千秋,流传万古,其崇高地位与普及程度已是脸炙人家传户诵。接下来却陡然转笔,尖锐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另外的弊端:熟极而流,不仅令人觉得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新意,而且还隐隐含有这一现象在某一程度上阻碍了后世诗人的创新之意,其见解之深刻,笔触之辛辣,思虑之周到,足以发人深省。前两句并非真足在贬低李杜,而是为下文略作铺垫而已,以下即转入主题的抒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