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有诗《别弟缙后登青龙寺望蓝田山》:“陌上新离别,苍茫四郊晦。登高不见君,故山复云外。远树蔽行人,长天隐秋塞。心悲宦游子,何处飞征盖。”与这首《观别者》诗同一机杼。只是这首《观别者》写法上很别致。它借陌上人的惜别,来表现自己的宦游之悲。
青青河畔,杨柳陌上,依依别离。似有“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之风,又宛若“杨柳依依”之韵,离别之境,自然而现。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爱子”一游,或为生计,或为功名。尚有高堂,已是老亲,又怎舍得弃高堂于不顾呢。一“爱”字,一“老”字,各种情境,只有画中人懂得。心念老亲,然生计所迫,远游原是那般无奈;此行远去,尚不知明天深浅,自然又有新的忧愁升起。此番远游,归期难料,然心中那个“孝”字,又该如何书写。切切转向兄弟,满腔的心思,托付于手足之上;依依而望,对父母的牵肠挂肚,都诉诸四邻。都门帐饮,饮毕做辞,心底仍是万千不舍,一一惜别那熟悉的脸庞。同伴早已动身,飞奔而去,再停留怕是要追赶不上,只得挥泪阔别,迈向前方,而那转身的瞬间,早已是两行滚烫的泪花。转眼间,已然望不见“车徒”,唯留下滚滚的行尘,淹没了远去的身影,那远眺的双眸,目送着远方消逝的身影,早已是老泪纵痕。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吾亦辞家久,看之泪满巾。”一句拉回现实,原来诗人只是一旁观者,大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内心的触动,亦随着飘扬的尘土,沾湿了衣襟。
诗中画面,在古代并不少见,诗词之中亦不乏这样的诗篇,然右丞笔下的画面,却是那般情深。至亲别离,肝肠寸断,然生活所迫,又无可奈何。历史画卷中,重复上演了多少幕。不同的朝代,不同的主角,不变的却都是那份难以割舍的情致,亲情、友情、爱情,一幕幕,一出出,在时空的帷幕里掀起层层浪花。
晚唐绝句自杜牧、李商隐以后,单纯议论之风渐炽,抒情性、形象性和音乐性都大为减弱。而郑谷的这首七绝则仍然保持了长于抒情、富于风韵的特点。
“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愁杀渡江人。”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扬子江边的岸边杨柳依依,那乱飞的柳絮,愁坏了渡江的游子。
前两句即景抒情,点醒别离,写得潇洒不着力,读来别具一种天然的风韵。画面很疏朗:扬子江头的渡口,杨柳青青;晚风中,柳丝轻拂,杨花飘荡。岸边停泊着待发的小船,友人即将渡江难去。淡淡几笔,像一幅清新秀丽的水墨画,景中寓情,富于含蕴。依依袅袅的柳丝牵曳着依依惜别的深情,唤起一种伤离意绪;蒙蒙飘荡的杨花惹动着双方缭乱不宁的离绪,所以说“愁杀渡江人”。诗人用淡墨点染景色,用重笔抒写愁绪,初看似不甚协调,细味方感到两者和谐统一。两句中“扬子江头”、“杨柳春”、“杨花”等词语同音字(扬、杨)的有意重复,构成了一种既轻爽流利,又回环往复,富于情韵美的风调,使人读来既感到感情的深永,又不显得过于沉重和伤感。次句虽单提“渡江人”,但彼此羁旅漂泊,南北乖离,君愁我亦愁,原是不言自明的。
“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三、四两句,从江头景色收转到离亭别宴,正面抒写握别时情景。驿亭宴别,酒酣情浓,席间吹奏起了凄清怨慕的笛曲。即景抒情,所奏的也许正是象征着别离的《折杨柳》。这笛声正倾诉出彼此的离衷,使两位即将分手的友人耳接神驰,默默相对,思绪萦绕,随风远扬。离笛声中,天色仿佛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握别的时间到了。两位朋友在沉沉暮霭中互道珍重,各奔前程——“君向潇湘我向秦”。诗到这里,突然停止,富有韵味。
这首诗的成功,和有这样一个别开生面,富于情韵的结尾有密切关系。末句只是交代各自行程的叙述语,既缺乏寓情于景的描写,也无一唱三叹的抒情;实际上,这首诗的深长韵味钧蕴含在这朴质的不结之结中。由于前面已经通过江头春色、杨花柳丝、离亭宴饯、风笛暮霭等一系列的物象情景进行反复渲染,结句的截然而止,更显示出分手握别的黯然神伤,天各一方的无限愁绪,南北异途的深长思念,乃至在这漫长旅程中的无边寂寞,都在不言中得到充分表达。“君”、“我”对举,“向”字重出,更使得这句诗增添了咏叹的情味。
宗武是诗人的幼子,诗人曾多次提到并称赞他,在《忆幼子》诗中说:“骥子春犹隔,莺歌暖正繁。别离惊节换,聪慧与谁论。”在《遣兴》中说:“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问知人客姓,诵得老夫诗。”说明宗武聪慧有才,可惜没有诗传下来。杜甫死后,是由宗武的儿子嗣业安葬的,并请元稹作墓志铭,人称不坠家声。
首句的意思是:何时看到小子的诞生,高秋的今天正是呱呱坠地之时,点名宗武生日的时间。次句“自从都邑语,已伴老夫名。”回想昔日写诗赞宗武懂事乖巧,宗武也随着诗文的传播而被人熟知,字里行间透着些许自豪。“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杜甫的远祖杜恕、杜预是汉、晋时的名臣名儒,祖父杜审言更是初唐著名诗人,诗人自己更是以诗著称于世,故勖勉宗武:诗是我家祖辈相传的事业,要继承和发扬,不仅是一般的世间亲情而已。“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杜甫自己得力于《文选》,所以勉励儿子熟读精研,继承父志,不要像古代的老莱子,七十岁时穿着彩衣在父母面前嬉戏,以娱乐父母。最后两句说自己以衰病之躯,还在为小儿子的生日开筵祝贺一番,父子深情,跃然纸上,字里行间也透出些许悲凉,适逢乱世,国破家离,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即使分隔两地,拖着病体也要为儿子摆生日宴席,写诗勉励宗武,此情可叹。
这是一首七言绝句,诗题或作“春光”,或作“春日”,皆非,应是截取开头一句的前两字而成。在李商隐诗集里有很多诗是属于这种虽曰有题实为无题的,如《流莺》(其首句云“流莺漂荡复参差”)、《相思》(首句云“相思树上合欢枝”)、《人欲》(首句云“人欲天从竟不疑”)等皆其例也。
全诗可分两层:前二句写的是春景,后二句是写由此景而感发的心情、意绪,并以“游丝”绾合前景后意,显得十分自然、缜密。诗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家国大事,也看不出什么博大的胸襟和深邃的思想。但是却从这普普通通的景色抒写中传达了诗人某种幽微而复杂的体验或感受,而这才是此诗感人之所在。
首句“日日春光斗日光”写诗人眼中的春色。一句之中连用三个“日”字,妙在使人不觉其重。原因何在?这须从“斗”字说起,“斗”乃“争强竞胜”之意,是此句之“眼”,有了它才使“春光”、“日光”充满了勃勃生机。在这里,“春光”和“日光”都具有双重含义。从字面看,“春光”泛指春天明媚艳丽的风物景致。“日光”则指时色天象。前者为物色,后者是时间,随着时间(“日光”)的推移,物色(“春光”)也在不断变化,而这推移与变化又是瞬息迥异,所以诗人用“日日”状其景况,以“斗”字提挈于时色物象之间,竟成此一热闹繁华的场面。因此不妨说这句诗是以开朗、畅快、愉悦作底色的。但是另一方面,在古典诗文里“春”、“日”还有另一重喻意,另一个传统,即人们常将春、秋同人的青春年少和年迈衰老联系在一起,或者竟是二者的代名词,将时日光阴同人的生命时光相比拟。自从屈原发出“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离骚》)的叹息之后,这种对生命本体的强烈意识和深沉感喟便无时无刻不倾注于诗人的笔端。了解了这一层,再来看李商隐的这句诗时,便会有不同的感受。“斗”字虽突现了春色的繁盛迷人,但是,在这愉心悦目中又蕴含着诗人莫名其妙的忧惧和哀伤,而这种不易觉察到的潜在情绪又终于发展成了后二句感情的直接坦露。
如果说首句还是笼统地描摹,那么次句“山城斜路杏花香”则是比较具体地状写了。“山城斜路”指示了诗人所处的位置——其实在看到“日日春光斗日光”之前诗人就已经走在这弯弯曲曲的路上了,这是诗家用笔狡狯之处。——“杏花”大约是“山城斜路”边最突出、最具特色的景物,所以单独拈出,又以“香”字来渲染,使春色具体化、立体化了。这两句虽同是写春色,但一较抽象,一较具体;一是望中之感受(视觉的),一是从嗅觉中得来,略有不同,因而富于变化。
三、四句“几时心绪浑无事,得及游丝百尺长”应作一气读。这大概是套用了卢照邻《长安古意》中“百丈游丝争绕树”的诗句。诗人缓步行进在山城斜路上,看见在空中自由自在浮动着的游丝,想到自己整日为尘世俗事所萦绕不得安宁,竟觉得自己反不及这无声无息的“游丝”,于是才生出了这一奇想: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像这百尺游丝一样浑然无知无觉、自由自在呢?但诗人毕竟不是“游丝”,庄周化蝶那是梦中才有的事,所以企羡也就只能归于企羡,“心绪”既不能似“游丝”一样“浑无事”,而诗人的烦恼、忧郁也就只能依然故我。如此思来想去,竟觉得此时“心绪”之多“事”比直说更增百倍令人难堪。这种将有感情的人同无情的物相比的构思在古典诗词中是非常常见的,有时是正接,有时是反衬,如杜甫《秋兴八首》诗“信宿渔人还泛泛,清秋燕子故飞飞”,以有巢可归的燕子反衬人的无家可归;又如岑参《寄左省杜拾遗》“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以鸟儿高飞喻写自己的抱负和眼下的不得志等等。但在这些诗里还多是可以寻绎的外在类比联想,而在李商隐这两句诗中则是以双关的“绪”将无形无影的心理情绪(“心绪”)同空中的“游丝”联系起来。这可以看出李商隐诗设喻的巧妙。
尽管此文与《送石处士序》为姐妹篇,事件与人物均相关涉,然而在写法上却有所变化,所以有相得益彰之美。例如前文体势自然,而本文则颇有造奇的文势。文章开头的一段譬喻,说“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用来比喻“大夫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焉”。但却不紧接着说出来,而是先论述“马群遂空”的原因来比喻乌公搜罗东都贤士的情况。作者在文中既设奇喻,又在正文中反复议论以求其合,显得煞有介事,将本是韩愈个人的一个想法写成似颠扑不破的真理。为此,论其章法,该文比《送石处士序》那篇文章要显得曲折离奇。此外,该篇的立意要比前一篇单纯一些,无非是变着法儿赞扬温、石二人。以伯乐喻乌公,是为了赞扬温、石;极说温、石一去,东都政府和士群无所依恃,也是为了赞扬温、石。看来似乎说得过分了,但作者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在强调人才的可贵,提醒朝廷要高度重视人才。
该文与《马说》同是宣扬重用人才的文章。然而写法自有不同。作者在本文中匠心独运,用“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比喻“大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赞颂乌重胤慧眼识贤、善于荐拔人才;又用“私怨于尽取”反衬乌公“为天子得文武士于幕下”的难得可贵,石处士和温处士隐居在洛阳一带,韩愈与他们的关系密切,都是好朋友。石处士因大义而征召,温处士也因大义应聘出仕。这篇文章就是在送温处士时写的。文章赞扬了温处士出众的才能和乌大夫善于识人、用人的德才,作者惜别了两个老朋友,心里难过。但更希望人尽其才,他们都能得到任用,表达了为朝廷得到人才而欣慰以及自己失友的惋惜心情。
文章用比喻与反衬,从“空”字引出“怨”字,而这“怨”比正面的“颂”乌公识才更具有力量。所以,本文笔法巧妙,渲染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