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师道的五言古诗《妾薄命》共有两首。诗人表达感情的方式是多样的,以一位侍妾悲悼主人的口吻抒写了自己对老师曾巩的悼念。要不是原诗题下有诗人自注:“为曾南丰作。”后世的读者会以为这是一首侍妾的哀歌。
至于陈师道与曾巩的关系,宋人笔记上说得颇带传奇色彩:曾巩路过徐州,当时的徐州太守孙莘荐陈师道前往谒见,虽然送了不少礼,但曾巩却一言不发,陈师道很惭愧,后来孙莘问及,曾巩说:“且读《史记》数年。”陈师道因此一言而终身师事曾巩,至后来在《过六一堂》诗中还说:“向来一瓣香,敬为曾南丰。”(见陈鹊《耆旧续闻》)这种记载只是小说家之言。其实,曾、陈的师生关在史书上有明文记载,《宋史》中陈师道本传上说他“年十六,早以文谒曾巩,巩一见奇之,许其以文著,时人未之知也。留受业。”元丰年间(1078-1085),曾巩典五朝史事,举荐陈师道为史才,然而终因他未曾登第而未获准,因而,陈师道对曾巩有很深的知遇之恩。故1083年(元丰六年),当他听到曾巩的死讯后,即写下了这组感情诚挚的悼诗。
第一首诗托侍妾之口,写主死之悲,并表达了不愿转事他人的贞心。起二句极言受主人的宠爱,“十二楼”即指十二重的高楼,鲍照《代陈思王京洛篇》中有“凤楼十二重,四户入绮窗”之句,这里是形容宫楼的高峻和豪华。“一身当三千”句,取自白居易《长恨歌》中“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意思,然以五字概括,更为精炼,所以陈师道诗最权威的注释者任渊说,此句“语简而意尽”。这正体现了陈师道诗工于锻炼和善于点化前人诗句的特点。
“古来”二句陡然转折,主人公悲叹自己不能至死侍奉主人,与上二句连读,可谓一扬一抑。“起舞为主寿”句承首二句,“相送南阳阡”句则承三四两句。汉代原涉在南阳为父亲置办的墓地,称为“南阳阡”,因而后世以此泛指墓地。此二句以极概括的语言抓住典型事件,构成鲜明对照:本来为祝祷主人长寿而翩翩起舞,转瞬间却往坟地为他送葬。两句中意象丰赡,节奏跳动,可见诗人用墨的简炼,故陈模说,此二句“盖言初起舞为寿,岂期今乃相送南阳阡,乃不假干澹字而意自转者”(《怀古录》)。刘禹锡的《代靖安佳人怨》悼宰相武元衡遇刺,说:“晓来行哭里门外,昨夜华堂歌舞人。”也是写乐极哀来,生死的变幻无常,意境与此二句略同,然而陈师道的造语更为高古凝炼。
白居易《燕子楼》诗说:“钿晕罗衫色似烟,几回欲着即潸然。自从不舞《霓裳曲》,叠在空箱十一年。”此诗中“忍著”二句,与白居易诗意蕴相近,但并非泛咏男女之情,而另有很深的寓意。北宋中期,政治上风云变幻,元祐党、变法派轮番掌权,所以一般士人都讳言师生关系,以避免党同伐异,受到连累。一些趋炎附势之徒,则随波逐流,诌谀权贵。陈师道此诗正是对此种风气的批判,他责问道:难道忍心穿着以前主人踢子我的衣裳,去博取他人的欢笑冯?
末四句直抒胸臆,一腔悲慨,啧涌而出。然而死者无知,只有生者独自哀怜。整首诗便在生与死、哀与乐、有知与无知的对照中结束。
第二首是组诗第一首的主题的延伸,表达了杀身相从的意愿,二首一气贯注。故范大士《历代诗发》评价说:“琵琶不可别抱,而天地不可容身,虽欲不死何为?二诗脉理相承,最为融洽。”
“叶落”二句以写景起兴,然意味无穷,诗人的用意至少有三层:此二句承上文“相送南阳阡”而来,故写墓园景象,且兴起下文,此其一;又写墓地凄惨之状,以飘零之落叶与绚烂之红花相衬,愈见山野的空旷寂寥,写景状物颇能传神,并烘托出苍凉凄迷的气氛,故任渊说:“两句曲尽丘源凄惨意象。”此其二;此二句写景起兴中又带有比喻意,落叶指已逝之人,而红花喻主人公自己。但落叶飘败,花的娇艳,徒成空无。潘岳《悼亡诗》说:“落叶委埏侧,枯荄带坟隅。”这首诗以落叶比喻人的长逝,然而寓意的深刻远不及陈师道此诗,故陈模盛赞《妾薄命》中这两句说:“陈后山‘叶落风不起,山空花自红’,兴中寓比而不觉,此真得诗人之兴而比者也。”(《怀古录》)此其三。
“捐世”以下八句一气流走,自然涌出。诗中说,主人不待年老即弃世而去,因而对我的恩惠未能到头。想来一死尚可忍受,而今后无穷的生涯怎样度过?偌大的世界,却容不得主人公微弱的一身,于是发出了最后的心声:“死者如有知,杀身以相从。”语气坚定,如铮铮誓言。此八句层层相绾,语意畅达,纯自肺腑中流出,读来不觉其浅率,唯感其真诚。
至此感情的激烈已无以复加,全诗表面上应戛然而止了,然而“向来”二句,转以哀婉的情调结束:那以前歌声鼎沸、舞姿婆娑的地方,只留下夜雨的淅沥和蟋蟀的悲鸣,由此表达了盛时不再、人去楼空的感慨,一变前文率直奔放的激情,遂令诗意深远,避免了一览无余。这末尾的“歌舞”几句,正与组诗第一首的开头“十二楼”首尾相应,也表现了作者的匠心。
《妾薄命》向来是被认为是陈师道的代表作,故《后山诗集》以此为冠,其原因便在于此诗集中体现了陈师道诗的风格。陈师道诗的佳处在于高古而具有真情,锻炼而以淡雅出之。这首诗造语极平淡,表面上没有用典故,不作艰深之语,只是直陈胸臆,实际上却几乎无一字无来历。任渊评价说:“或苦后山之诗非一过可了,迫于枯淡,彼其用意,直追《骚》、《雅》。”意谓他的诗须细细品味,不是一读即可明白其中用意的,这正说明,陈师道的诗在平淡的背后,有着惨淡经营的苦心。
除了平淡典雅,精炼浓缩也是陈师道诗的一个显著特点,如此诗中“叶落风不起,山空花自红”等语,都以极简练的字句表达了丰富的意蕴,如前人所评,有“以少许胜多多许”的特点,故刘壎《隐居通议》说,陈师道“得费长房缩地之法,虽寻丈之间,固自有万里山河之势”。
然而此诗最突出之处还在于用比兴象征的手法,以男女之情写师生之谊,别具风范。这种手法可追溯到《诗经》中的比兴,《楚辞》中的美人香草。这在古典诗词中是屡见不鲜的,因为男女之情最易感人。正如明人郝敬所说:“情欲莫甚于男女,声音发于男女者易感,故凡托兴男女者,和动之音,性情之始,非尽男女之事也。”(陆以谦《词林纪事序》引)托喻男女之情而实寄君臣、朋友、师生之谊的作品历代都有,但与陈师道此诗有明显血缘关系的可推张籍的《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诗中说:“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繻。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此诗是张籍为推辞李师古之聘而作,与陈师道此诗所述之事虽然不同,但抒写手法颇多相通之处。虽然后世也有人对此执不同意见,以为此诗“比拟终嫌不伦”(陈衍《宋诗精华录》),然而作为诗之一格,作为表达感情的一种方法,《妾薄命》还是有新意、有真情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夫主家富贵豪华,高楼连云;我受到夫主的看重,宠爱集于一身。
自古以来女子薄命的不知有多少,如今轮到我,侍奉夫主,不能尽自己的天年。
正在轻歌曼舞为夫主祝寿,忽然间送殡南阳雨泪涟涟。
我怎忍心穿着夫主为我做的衣裳,为别人歌舞打扮强作欢颜?
我悲痛呼叫,声彻云天;我泪如雨下,洒到黄泉。
死去的人恐怕不会知道,我是这样地日日夜夜惆怅自怜。
残叶落地,秋风再也不能把它吹回故枝;空旷的山野中,花儿寂寞地开放,一片惨红。
你撒手西归还不待年老,我受到你的恩惠,却已是无尽无穷。
死亡的痛苦还能够忍受,苟活世上的惨味,何时能够告终?
谁说天不高地不广?只不过我自己不能与世相容。
死去的人如果有知觉,我一定会杀身到地下相从。
先前歌舞繁华之地,如今是一派荒凉,只有潇潇夜雨,把凄凉的蟋蟀鸣声伴送。
注释
妾薄命:乐府旧题,多写欢聚不久,良人远别不返等。原诗有题注云:“为曾南丰作。”曾南丰,诗人的老师曾巩。
十二楼:指宅第豪华,楼台高峻。
一身当三千:谓美貌而受宠爱,一人抵当所有人。
不尽年:不能到生命的尽头。《庄子·养生主》:“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为主寿:为夫君祝福。
南阳阡:《汉书·游侠传》:原涉父为南阳太守,父死,原涉大起冢舍,买地开道,立表署曰“南阳阡”。此代指墓地。
春妍:即打扮。
彻天:响彻云天。
彻泉:下达黄泉。
长自怜:惆怅悲伤无休止。
捐世:犹弃世。
一死尚可忍:《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魏氏春秋》:魏明帝临死执宣王手目太子曰:“死乃复可忍,朕忍死待君。”
百岁:指活着的人剩下的岁月。
何当穷:怎么打发。
杀身以相从:谓自杀后得以在阴世相从。
寒蛩:秋天的蟋蟀。
陈师道的五言古诗《妾薄命》共有两首。诗人表达感情的方式是多样的,以一位侍妾悲悼主人的口吻抒写了自己对老师曾巩的悼念。要不是原诗题下有诗人自注:“为曾南丰作。”后世的读者会以为这是一首侍妾的哀歌。
至于陈师道与曾巩的关系,宋人笔记上说得颇带传奇色彩:曾巩路过徐州,当时的徐州太守孙莘荐陈师道前往谒见,虽然送了不少礼,但曾巩却一言不发,陈师道很惭愧,后来孙莘问及,曾巩说:“且读《史记》数年。”陈师道因此一言而终身师事曾巩,至后来在《过六一堂》诗中还说:“向来一瓣香,敬为曾南丰。”(见陈鹊《耆旧续闻》)这种记载只是小说家之言。其实,曾、陈的师生关在史书上有明文记载,《宋史》中陈师道本传上说他“年十六,早以文谒曾巩,巩一见奇之,许其以文著,时人未之知也。留受业。”元丰年间(1078-1085),曾巩典五朝史事,举荐陈师道为史才,然而终因他未曾登第而未获准,因而,陈师道对曾巩有很深的知遇之恩。故1083年(元丰六年),当他听到曾巩的死讯后,即写下了这组感情诚挚的悼诗。
第一首诗托侍妾之口,写主死之悲,并表达了不愿转事他人的贞心。起二句极言受主人的宠爱,“十二楼”即指十二重的高楼,鲍照《代陈思王京洛篇》中有“凤楼十二重,四户入绮窗”之句,这里是形容宫楼的高峻和豪华。“一身当三千”句,取自白居易《长恨歌》中“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意思,然以五字概括,更为精炼,所以陈师道诗最权威的注释者任渊说,此句“语简而意尽”。这正体现了陈师道诗工于锻炼和善于点化前人诗句的特点。
“古来”二句陡然转折,主人公悲叹自己不能至死侍奉主人,与上二句连读,可谓一扬一抑。“起舞为主寿”句承首二句,“相送南阳阡”句则承三四两句。汉代原涉在南阳为父亲置办的墓地,称为“南阳阡”,因而后世以此泛指墓地。此二句以极概括的语言抓住典型事件,构成鲜明对照:本来为祝祷主人长寿而翩翩起舞,转瞬间却往坟地为他送葬。两句中意象丰赡,节奏跳动,可见诗人用墨的简炼,故陈模说,此二句“盖言初起舞为寿,岂期今乃相送南阳阡,乃不假干澹字而意自转者”(《怀古录》)。刘禹锡的《代靖安佳人怨》悼宰相武元衡遇刺,说:“晓来行哭里门外,昨夜华堂歌舞人。”也是写乐极哀来,生死的变幻无常,意境与此二句略同,然而陈师道的造语更为高古凝炼。
白居易《燕子楼》诗说:“钿晕罗衫色似烟,几回欲着即潸然。自从不舞《霓裳曲》,叠在空箱十一年。”此诗中“忍著”二句,与白居易诗意蕴相近,但并非泛咏男女之情,而另有很深的寓意。北宋中期,政治上风云变幻,元祐党、变法派轮番掌权,所以一般士人都讳言师生关系,以避免党同伐异,受到连累。一些趋炎附势之徒,则随波逐流,诌谀权贵。陈师道此诗正是对此种风气的批判,他责问道:难道忍心穿着以前主人踢子我的衣裳,去博取他人的欢笑冯?
末四句直抒胸臆,一腔悲慨,啧涌而出。然而死者无知,只有生者独自哀怜。整首诗便在生与死、哀与乐、有知与无知的对照中结束。
第二首是组诗第一首的主题的延伸,表达了杀身相从的意愿,二首一气贯注。故范大士《历代诗发》评价说:“琵琶不可别抱,而天地不可容身,虽欲不死何为?二诗脉理相承,最为融洽。”
“叶落”二句以写景起兴,然意味无穷,诗人的用意至少有三层:此二句承上文“相送南阳阡”而来,故写墓园景象,且兴起下文,此其一;又写墓地凄惨之状,以飘零之落叶与绚烂之红花相衬,愈见山野的空旷寂寥,写景状物颇能传神,并烘托出苍凉凄迷的气氛,故任渊说:“两句曲尽丘源凄惨意象。”此其二;此二句写景起兴中又带有比喻意,落叶指已逝之人,而红花喻主人公自己。但落叶飘败,花的娇艳,徒成空无。潘岳《悼亡诗》说:“落叶委埏侧,枯荄带坟隅。”这首诗以落叶比喻人的长逝,然而寓意的深刻远不及陈师道此诗,故陈模盛赞《妾薄命》中这两句说:“陈后山‘叶落风不起,山空花自红’,兴中寓比而不觉,此真得诗人之兴而比者也。”(《怀古录》)此其三。
“捐世”以下八句一气流走,自然涌出。诗中说,主人不待年老即弃世而去,因而对我的恩惠未能到头。想来一死尚可忍受,而今后无穷的生涯怎样度过?偌大的世界,却容不得主人公微弱的一身,于是发出了最后的心声:“死者如有知,杀身以相从。”语气坚定,如铮铮誓言。此八句层层相绾,语意畅达,纯自肺腑中流出,读来不觉其浅率,唯感其真诚。
至此感情的激烈已无以复加,全诗表面上应戛然而止了,然而“向来”二句,转以哀婉的情调结束:那以前歌声鼎沸、舞姿婆娑的地方,只留下夜雨的淅沥和蟋蟀的悲鸣,由此表达了盛时不再、人去楼空的感慨,一变前文率直奔放的激情,遂令诗意深远,避免了一览无余。这末尾的“歌舞”几句,正与组诗第一首的开头“十二楼”首尾相应,也表现了作者的匠心。
《妾薄命》向来是被认为是陈师道的代表作,故《后山诗集》以此为冠,其原因便在于此诗集中体现了陈师道诗的风格。陈师道诗的佳处在于高古而具有真情,锻炼而以淡雅出之。这首诗造语极平淡,表面上没有用典故,不作艰深之语,只是直陈胸臆,实际上却几乎无一字无来历。任渊评价说:“或苦后山之诗非一过可了,迫于枯淡,彼其用意,直追《骚》、《雅》。”意谓他的诗须细细品味,不是一读即可明白其中用意的,这正说明,陈师道的诗在平淡的背后,有着惨淡经营的苦心。
除了平淡典雅,精炼浓缩也是陈师道诗的一个显著特点,如此诗中“叶落风不起,山空花自红”等语,都以极简练的字句表达了丰富的意蕴,如前人所评,有“以少许胜多多许”的特点,故刘壎《隐居通议》说,陈师道“得费长房缩地之法,虽寻丈之间,固自有万里山河之势”。
然而此诗最突出之处还在于用比兴象征的手法,以男女之情写师生之谊,别具风范。这种手法可追溯到《诗经》中的比兴,《楚辞》中的美人香草。这在古典诗词中是屡见不鲜的,因为男女之情最易感人。正如明人郝敬所说:“情欲莫甚于男女,声音发于男女者易感,故凡托兴男女者,和动之音,性情之始,非尽男女之事也。”(陆以谦《词林纪事序》引)托喻男女之情而实寄君臣、朋友、师生之谊的作品历代都有,但与陈师道此诗有明显血缘关系的可推张籍的《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诗中说:“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繻。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此诗是张籍为推辞李师古之聘而作,与陈师道此诗所述之事虽然不同,但抒写手法颇多相通之处。虽然后世也有人对此执不同意见,以为此诗“比拟终嫌不伦”(陈衍《宋诗精华录》),然而作为诗之一格,作为表达感情的一种方法,《妾薄命》还是有新意、有真情的。
这首诗层次分明。首联写游佛祠的时间,这是春天一个黄昏。颔联写佛祠的外观,在断桥边的树林下,有短篱围着。颈联写进祠门后所见情景。尾联点出诗序所叙之意。这首诗虚实隐显,巧于安排,读来又浑然一气,毫不见雕琢之迹。
全诗可分“寻宿”和“投宿”两部分。前四句写寻宿。诗人从麦田着笔,一则是借大麦抽芒点明春末的物候,二则也暗示了自己在外求宿之由。当时诗人正“之官历阳石迹戍,日从事田野间”,以阅田为务,并非随兴所至的游览观光,这就和下文所说的“行役”暗相呼应,第二句写风势之大,此处的“晚”不是指日暮时分,当作晚春、暮春解,否则,与下文写天日的“待晚”,就不能契合了。贺铸此诗,正作于暮春三月间。欧阳修《蝶恋花》词“雨横风狂三月暮”,亦以“狂”字形容三月时的风势。诗人既已阅田事毕,风尘仆仆,故欲求一块清静地方栖息,由此引出下面的“寻寺”之行。
诗人写“寻寺”的过程仅用了两个画面。前一个画面是“微径断桥”,以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和断折不通的桥梁,把人们引进一个僻静冷落、略带荒凉感的幽深境界。环境之荒芜深僻,羁旅之寂寞疲困,尽在不语之中。正当道路不明、方向莫辨之际,前面却现出一个“短篱高树”的处所来:那池塘对面,竹篱丛中的院落,便是佛祠的所在地了。两个画面不但表现了空间的移动,而且连行人在征途中的心理变化也依稀可辨。前一句用一“微”一“断”,突出了主人公置身于人烟稀少的陌生地域中,那种惘然若失空无所依的意绪;后一句用一“短”一“高”,暗示了错落有致的人工布置和安排,给人以柳暗花明的感觉。“短篱”非粉垣高墙,仍带山野风味;而“隔横塘”则又可见泉石萦回之势。
诗的后四句写“投宿”。诗人按入寺过程写来,层次井然:先写进入庭院,见满地堆积着飘落的杨花;次写走进祠殿:看寺僧点燃夜香;末写转至殿后的长廊,意外地发现了故人的题字。落花未扫,寺僧燃香,处处透出寺院所特有的清幽意趣。值得注意的是,在写投宿的过程中,还有人物的活动,除了行人之外,就是迎客的寺僧。诗中说“开门”,也就是是推门而入,其间已含宾主间一呼一应的意思在内。于是紧接着的“未扫”、“先烧”,就不止是写来客的所见,而实在是暗写主人殷勤待客的情意。寺僧原不料会有不速之客来到这幽僻的所在,因未及洒扫庭院而深致歉意;为了便于来客早些安息,故天色未晚就焚香净室。主人待客的殷殷情意,于此跃然纸上。在寂寞与困顿之中,诗人意外地得到温暖,但更意外的,是诗人还在这里发现了老朋友的题字,更令他感到欣慰。诗人的感情于此达到高潮。《庄子·徐无鬼》说:“夫逃虚空者,……闻人足音趁然而喜矣。又况昆弟亲戚之謦欬其侧者乎?”见到故人题字,如亲身与其会面。于是旅途的风尘、仕途的失意,此刻都消融了。
这是一首咏燕之作。燕子作为春天的信使,美丽的象征,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赏爱,所以咏燕之作代不乏人,《诗.邶风.燕燕》,南宋词人史达祖的《双双燕》词就是其中脍炙人口的特别清拨之作。张惠言的这首《双双燕》词显然汲取了我国古代咏燕诗词的文化底蕴,尤其可以看出他对史达祖《双双燕》词在艺术构思上的某些传承。不过,作为清代文学史上开宗立派的一流文学宗师,张惠言始终不屑于拾前人牙慧,始终欲有创立和开辟,他的朋友鲍桂星就说他:“独念君生晚近时,慨然为举世不为之学,每举一艺,辄欲与古之第一流者相角,而不屑稍贬以从俗”(《受经堂汇稿序》)。所以,惠言的这首《双双燕》词虽有汲取,但多新变,展示更多的是他独立不偶的心性以及别出心裁的艺术追思,且又传达出他游踪漂泊而又寂寞孤苦的人生遭际。
农历一月底二月初的“春社”时节,“满城”均下着淅淅沥沥的春雨,那沥沥雨丝与潇潇雨声唤起一双燕子无家可归的“新恨”,因为花开花落,冬去春来,年年迁移的侯鸟燕子,又要开始新的漂泊。然而,此时此刻,燕子还不知道家在何方。春天的花朵还是那样灿烂,春天的杨柳还是那么葱翠,它们重重叠叠隔断了通向闺中思妇居住的“红楼”小径。燕子隐隐约约还记得去年砌下的旧巢,但又不能确认。燕子打量了多少屋檐雕龙描凤的殷实之家,想找出去年旧巢,但它们最终还是飞来飞去,迟疑彷徨,找不到一个栖息或再筑新巢的地方。谁人能够了解燕子春去秋来那年年岁岁都萦绕在心头如“丝魂絮影”般的漂泊与孤独的心境?那漂泊与孤寂的燕子呵,前身理应是那一片片凋谢飘零的“落红残粉”。燕子迟疑彷徨,但它们相濡以沫,态度亲昵。它们不停地呢喃,似乎在交换着意见,又似乎在互倾衷肠。它们恩爱的关关鸣声,又让黄莺鸟听得那么专注。燕子虽然恩爱,但它们栖移不定的漂泊生涯,毕竟比不上那日日在水池画栏傍双栖双眠的鸳鸯来得宁静、温馨。
张惠言出生于常州武进县一个世代为儒然科考不彰的清寒家庭,四岁时父亲就病卒,其母将他含辛茹苦教养而成。惠言回忆其早年孤苦生活时描述道:“一日,暮归,无以为夕餮,各不食而寝。迟明,惠言饿不能起。先妣曰:‘儿不惯饿惫也?吾与尔姊尔弟,时时如此也!’惠言泣,先妣亦泣”(《茗柯文编.先妣事略》)。从十四岁开始就外出教授为生,其间两次在安徽歙县金榜家设帐授徒,泄留时间最为长久。二十六岁至三十九岁时又七上京师应进士试。在张惠言四十二岁的生命历程里,约四分之三的时间身居异乡,为糊口而漂泊四方。所以惠言一生饱尝抛妻离子的别离之苦,也屡受寂寞孤苦的煎熬。此词就借咏燕,委婉且淋漓尽致地抒写他身处异乡时那种寂寞难耐的孤苦感,那种漂泊四方时压抑在心头的感伤,那种茕茕孓立时对亲人与故乡不可遏止的思念。词中“满城社雨,又唤起无家,一年新恨”,“前身应是,一片落红残粉”,“输于池上鸳鸯,日日阑前双暝”等语,既是惠言对浪迹天涯燕子的拟人化描摹,更是他此时此刻孤苦、感伤、思念且又有几分怨懑心态的真实反映。张惠言《双双燕》词所反映出来的苦寒人生遭遇,既是他个人的,又是传统社会中诸多为生计、为功名奔走四方、萍飘天涯的“寒士”们孤苦生涯的真切写照。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