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一开头,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的描绘了丰收,用“种”和“收”赞美了农民的劳动。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诗的后两句是说,普天之下,没有荒废不种的土地,劳苦农民,仍然要饿死。
第三句推而广之,描述四海之内,荒地变良田。这和前两句联系起来,便构成了到处硕果累累,遍地丰收的景象。“引满”是为了更有力的“发”。前三句诗人用层层递进的笔法,表现出劳动人民巨大的贡献和无穷的创造力,就使下文的反结变得更为凝重,更为沉痛。丰收了又怎样呢?“农夫犹饿死”,它不仅使前后内容连贯起来了,也把问题突出出来了。勤劳的农民以他们的双手获得了丰收,而他们自己呢,还是两手空空,惨遭饿死。诗迫使人们不得不带着沉重的心情去思索:是谁制造了人间悲剧?答案是很清楚的。诗人把这一切放在幕后,让读者去寻找。这就把矛头直指不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第二首诗,第一句“锄禾海当午”,概括的写出农民从事的活动、时间和天气情况。海当午,是指到了中午,太阳当头照着,是一天最热的时候,诗人没有一般地写农民锄禾如何劳累,而是集中写他与第一句“海当午”紧相呼应。这两句的意思是:夏天的中午,农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田里给禾苗锄草松土。由于天气炎热,劳动紧张,农民累得满头大汗,汗水一滴滴落到禾苗下的泥土里。
第三、四句“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是诗人在抒发感慨。盘,盘子,这里指碗。餐,指饭食。皆,都。意思说:有谁知道碗里的饭,一粒一粒都是农民辛苦劳动得来的呀!言外之意,世上的人们,难道不应该珍惜每一粒粮食、尊重农民的劳动吗?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浅显易懂,但却十分感人,主要原因是借助形象的描述、形象的议论,来揭示生活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描述,细致写烈海下农民田中锄禾;议论,紧紧围绕人人必需的“盘中餐”。而且,诗的前后联系很紧,顺理成章。没有前面两句的描述,后面两句议论就显得空泛,没有根基,没有力量。反之,没有后面的议论,前面的描述也就还停留在表面,意义也就没有这样深刻了。
这两首小诗在百花竞丽的唐代诗苑,同那些名篇相比算不上精品,但它却流传极广,妇孺皆知,不断地被人们所吟诵、品味,其中不是没有原因的。
首先,这两首诗所抒写的内容是人们经常接触到的最熟悉的事情。但是,最熟悉不一定真知道,生活中就有许多熟视无睹的情况,如果一旦有人加以点拨,或道明实质,或指出所包含的某种道理,就会觉得很醒目,很清楚,从而加深了认识。这两首小诗之所以有生命力,就有这一方面的道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这个春种秋收的景象大概是人人习见,众人皆知的,然而往往难于像诗人那样去联系社会、阶级而思考一些问题。诗人却想到了,他从“四海无闲田”的大丰收景象里看到“农夫犹饿死”的残酷现实。这一点拨就异常惊人醒目,自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再如“盘中餐”,这原是人们天天接触,顿顿必食的,然而并没有谁想到把这粒粒粮食和农民在烈海之下的汗水联系在一起。诗人敏锐地观察到了,并凝聚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这就给人们以启迪,引人去思索其中的道理,从而使那些不知珍惜粮食的人受到深刻的教育。
其次,诗人在阐明上述的内容时,不是空洞抽象地叙说和议论,而是采用鲜明的形象和深刻的对比来揭露问题和说明道理,这就使人很容易接受和理解。像第一首的前三句,从总体意义来说都是采用了鲜明的形象概括了农民在广大田野里春种秋收等繁重劳动的辛苦。这些辛苦并换来了大量的粮食,该说是可以生活下去的,但最后一句却凌空一转,来了个“农夫犹饿死”的事实。这样,前后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引发读者从对比中去思考问题,得出结论,如此就比作者直接把观点告诉读者要深刻有力得多。再如第二首,作者在前两句并没有说农民种田怎样辛苦,庄稼的长成如何不易,只是把农民在烈海之下锄禾而汗流不止的情节作了一番形象的渲染,就使人把这种辛苦和不易品味得更加具体、深刻且真实。所以诗人最后用反问语气道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就很有说服力。尤其是把粒粒粮食比作滴滴汗水,真是体微察细,形象而贴切。
最后,诗的语言通俗、质朴,音节和谐明快,朗朗上口,容易背诵,也是这两首小诗长期在人民中流传的原因。
第一首词中,作者没有从描写江南惯用的“花”、“莺”着手,而是别出心裁地从“江”为中心下笔,又通过“红胜火”和“绿如蓝”,异色相衬,展现了鲜艳夺目的江南春景。白居易用的是异色相衬的描写手法,因而江南的春色,在白居易的笔下,从初日,江花,江水之中获得了色彩,又因烘染、映衬的手法而形成了一幅图画,色彩绚丽耀眼,层次丰富。
这首词写江南春色,首句“江南好”,以一个既浅切又圆活的“好”字,摄尽江南春色的种种佳处,而作者的赞颂之意与向往之情也尽寓其中。同时,唯因“好”之已甚,方能“忆”之不休,因此,此句又已暗逗结句“能不忆江南”,并与之相关阖。次句“风景旧曾谙”,点明江南风景之“好”,并非得之传闻,而是作者出牧杭州时的亲身体验与亲身感受。这就既落实了“好”字,又照应了“忆”字,不失为勾通一篇意脉的精彩笔墨。三、四两句对江南之“好”进行形象化的演绎,突出渲染江花、江水红绿相映的明艳色彩,给人以光彩夺目的强烈印象。其中,既有同色间的相互烘托,又有异色间的相互映衬,充分显示了作者善于着色的技巧。篇末,以“能不忆江南”收束全词,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第二首词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第三首词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喝着吴酒,观“吴娃双舞”犹如醉酒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呢?则又回到今天,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整个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这三首词,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大“联章”诗词中,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这是一首送别诗,诗人通过乐观开朗的诗词来减轻柴侍御的离愁。而实际上自己却是十分伤感。这种“道是无晴却有晴”的抒情手法。更能表达出诗人浓浓的离愁。
“沅水通波接武冈,送君不觉有离伤”,点出了友人要去的地方,语调流畅而轻快,“流水”与“通波”蝉联而下,显得江河相连,道无艰阻,再加上一个“接”字,更给人一种两地比邻相近之感,这是为下一句作势。龙标、武冈虽然两地相“接”,但毕竟是隔山隔水的“两乡”。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运用灵巧的笔法,一句肯定,一句反诘,反复致意,恳切感人。也承接了一二句,表达出了诗人的思念之情。如果说诗的第一句意在表现两地相近,那么这两句更是云雨相同,明月共睹,这种迁想妙得的诗句,既富有浓郁的抒情韵味,又有它鲜明的个性。
读者可以感到诗人未必没有“离伤”,但是为了宽慰友人,也只有将“离伤”强压心底,不让自己的“离伤”感染对方。更可能是对方已经表现出“离伤”之情,才使得工于用意、善于言情的诗人用乐观开朗又深情婉转的语言,以减轻对方的离愁。这是更体贴、更感人的友情。正是如此,“送君不觉有离伤”,更能让人感到无比的亲切和难得的深情。
这首诗通过想象来创造各种形象,以化“远”为“近”,使“两乡”为“一乡”。语意新颖,出人意料,然亦在情理之中,因为它蕴涵的正是人分两地、情同一心的深情厚谊。而这种情谊也是别后相思的种子。又何况那青山云雨、明月之夜,更能撩起诗人对友人的思念,一面是对朋友的宽慰,另一面已将深挚不渝的友情和别后的思念,渗透在字里行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