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巴蜀檄》载《史记》卷一一七,《汉书》卷五七下,《文选》卷四四,《艺文类聚》卷五八。檄是用于声讨的一种文体。这篇文章是斥责巴蜀吏民的“罪”“过”的。文章为稳定人心,先用对外征讨的声威和虽被征招而无隐患来震动和安抚人心,为皇帝本意辩解,并分析唐蒙和地方官吏的责任;再树边民为榜样,以当官享乐传名来规范和开导百姓,并在对比中寻过责怪巴蜀吏民;最后说明作意,要求及时传达。总之,维护皇帝,斥责官吏,开导百姓,扬威以慑之,示安以慰之,示范以规之,示利以导之,寻过以责之。纵横辩说,思维产密;策略周祥,全盘平衡;运用权术,有利有节,入情入理,语言晓畅,说服力强。
从需要解决的问题来看,《喻巴蜀檄》为文其实非常为难,因为作者司马相如的使命比较麻烦。唐蒙略通西南夷乃是奉命,并且是司马相如本人所赞成的,引起巴蜀震动后,皇帝却要谴责唐蒙,并告知巴蜀百姓,唐蒙的做法并非皇帝本意。也就是说这篇文章必须顾及唐蒙、巴蜀民、皇帝三方面的意图,而又不能违背朝廷通西南夷的大政方针。司马相如的“蜀人”身份此刻并非无谓,指摘巴蜀本地凭“愚民”是唯一解开这个三重连环套的钥匙,司马相如的“蜀人”身份至少可以比“外地人”让巴蜀本地“愚民”具有更多的认同感。刘熙载《艺概》说:“相如一切文,皆善于架虚行危。”就《喻巴蜀檄》一文来说,“虚”即不在于“巴蜀民大惊恐”的事实如何,而在于如何认识;“危”即在于唐蒙、巴蜀民、皇帝三方各有道理需要平衡,如何阐述其中的轻重缓急确实非常为难。
从《喻巴蜀檄》的内容来看,指责唐蒙并非重点,宣传皇帝的本意也非重点,而指摘“巴、蜀行者”有“不忠死亡之罪”才成为重点,连带指摘这些“行者”的“父兄”以及专管教训百姓的官员有“不教诲之过”。杨升庵云“得告喻体裁,以大义令使者与蜀民两分其责”,“两分”说还未深入其内在逻辑,应当说此文是以指摘“蜀民”为主。
文章开头阐述朝廷在“边境”治理上的巨大成就和唐蒙奉使西南的必要性,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朝廷和唐蒙此次行动的正义所在,为后文指责巴蜀“行者”和巴蜀“愚民”建立一个坚实的道义基础。接着说明这次行动本“靡有兵革之事,战斗之患”,略叙事实:“今闻其乃发军兴制,惊惧子弟,忧患长老,郡又摧为转粟运输,皆非陛下之意也。”其中“惊惧、忧患”,即将抚慰巴蜀人士之意带出,却又明白将唐蒙加以指责,但仅此一笔带过,就转到总结此次出使的原意:申明“皆非陛下之意也”。行文至此,似乎出使的任务就完成了,但仅如此,“略通夜郎西僰”的任务就难于继续进行了,既然“陛下即位,存抚天下,辑安中国“,“不顺者已诛,而为善者未赏,故遣中郎将往宾之”,所以,唐蒙又无可厚非,指责”巴蜀民大惊恐“就势所必然,并称扬“夫边郡之士”与之相对:“当行者或亡逃自贼杀,亦非人臣之节也。”“夫边郡之士”“肝脑涂中原,膏液润野草而不辞”,“计深虑远,急国家之难,而乐尽人臣之道也。”他们是“贤人君子”,而这些“自贼杀,或亡逃抵诛”的“行者”及其“父兄”乃“寡廉鲜耻”,“为天下笑”,有“不忠死亡之罪”“教诲之过”,措辞极为严厉。然后再次重申“陛下”之德为“患使者有司之若彼,悼不肖愚民之如此”,阐明自己的任务为“遗信使晓喻百姓以发卒之事”。最后要求巴蜀各级官员务必传达给“远所溪谷山泽之民”,“使咸知陛下之意”。以“通西南夷”为根本、为标准,在这个前提下阐述评论各方意见功过,这应当是司马相如完成使命唯一的途径,也是《喻巴蜀檄》必然的结构方式。
全文五百六十余字,严正精悍、周详晓畅,深得文体之要,完全合乎《文心雕龙》对檄文的所下的定义:“檄者,皦也。宣露于外,皦然明白也。凡檄之大体,故其植义扬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若曲趣密巧,无所取才矣。”指摘“巴蜀愚民”的语气极为严厉,命令太守传檄,语气也十分果决,都是为了檄文“故其植义扬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的目的。为了达到“曒然明白”的效果,全文未用一个典故,语词和其它几篇比较也不甚考究,如设问对答结构、联边字等皆未使用,应当是考虑”远所溪谷山泽之民””遍闻”的需要,即“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为了达到“气盛而辞断”的效果,司马相如使用了大量的骈偶、铺陈、押韵的辞赋方法。骈偶方面,文中仅完全对偶语句就达二百八十余字,大致占全文一半字数;铺陈方面,在“边境”“边郡之士”两个关节处铺陈共计二百七十余字,约占全文一半篇幅;押韵方面,文中大部分句子押韵,押韵密度和《子虚上林赋》等散体赋押韵密度相差不远。骈偶、铺陈、押韵成为这篇文章主要的修辞手段。明代张溥说司马相如“抑其文,皆赋流也”,即主要体现在骈偶、铺陈、押韵这三方面,也是其文章华丽的根源所在。
作为古代流传至今的第一篇成篇檄文,《喻巴蜀檄》具有檄文的基本特点,又保持着司马相如文章整饰华丽的一贯风格,在写作技巧上对后世有多方面的借鉴作用。
此诗是一篇触景生情的即兴之作,通过对寒夜、荒鸡、蚊蚋、枯叶、萧林等寒秋萧索景物以及陈醴、巴歈、缊被的描写,抒写了作者远行客居中的困顿心境以及思乡之情。全诗共十四句,前六句主要是写景,后八句则重在感怀。
诗一开头描写一个浓云盖月的寒夜,天宇阴暗,夜幕低垂:“泱漭望舒隐,黮黤玄夜阴”。这两句给全诗涂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
接下来六句写景,都是些凄凉之景:广漠空寂,黯淡无光;荒鸡长鸣,恶声传不祥之兆;残叶飘零,寒林呈萧飒之状。如此寒夜,如此景况,独宿孤舍,情何以堪。于是借酒浇愁,自我宽解;故作旷达,歌舞畅怀:“陈醴发悴颜,巴歈畅真心”。痛饮陈年老酒,使原本憔悴的面容泛起红颜;酒酣歌舞,一畅心怀。作者生性嗜酒,所著《酒德颂》中有辞曰:“有大人先生,……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捧甖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麴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正是作者自己耽酒生活的真切写照。而这种于醉乡之中“其乐陶陶”的情景,正是他在醒时的现实生活中心情悲痛欲绝的表现。这种因酒力而激发起来的兴奋,和因酒酣而一畅真心的狂舞,都是短暂的,很快,“忧从中来,不可断绝。(曹操《短歌行》)”
再接下来四句:“缊被终不晓,斯叹信难任。何以除斯叹,付之与瑟琴”,是写在以乱麻破絮缝制而成的衾被里,度时如年地盼望天亮,如此沉重的悲叹,实在是人难以担荷的。怎样才能排遣掉那满腹的愁怀,唯有抚琴弹瑟,一抒衷肠。
最后两句“长笛响中夕,闻此消胸襟”:半夜里听到长笛鸣响,使得心中悲愤之情渐渐地平息下来。这八句言情,表现出作者感情上的起伏跌宕。以酒浇愁,陈醴酡颜,歌舞尽情,是一扬;叹息难任,将心事付于琴瑟,是一抑。最后闻长笛而胸襟消释,似乎抚平了心中激愤的浪谷,但实际上不过是表面上的平静,内心深处的愤慨之情并没有真正消失,不过是在无可奈何中暂时歇息下来罢了。
这首诗前面写黯淡之景,后面抒哀痛之情。字里行间,处处弥漫着因理想和现实矛盾而激发起来的阵阵悲雾愁云。《晋书·本传》记载,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在如此放浪形骸、肆意恣情的言行背后,正隐藏着一个极端痛苦的灵魂。
这是一篇触景生情的即兴之作。夜半昏黑,星月无光,作者寓居北芒山麓的简陋客店,心绪重重,难以入睡。户外寒鸡孤鸣,落叶萧索,更加重了作者的苦闷。由近及远,自然会联想到附近山中埋葬的王侯公卿,人生当有一搏的念头油然而生。于是借酒壮志,想象着在巴渝武乐的激励下建功立业。然而,现实窘迫的境况又使他心灰意冷,忧叹不已。这时,传来涤邪纳正的悠扬笛声,作者的心情方稍有缓解。全诗思路曲折而细腻,流露出浓郁的压抑与忧愁。愁从何来,作者没有明说,但从诗中可以品味出,是黑暗的社会现实与作者积极进取的志向之间的矛盾。
这是一首写景诗,通过描写江南的醉人春景,表现了诗人对于江南无边春色的热爱与闲适的心境。
首句“池塘春暖水纹开”,诗人着眼于最能接受春日讯号的池塘,冰雪消融春江水暖,池塘里的水纹被春风吹开,裹挟着春日暖洋洋的温度。
第二句“堤留垂丝间野梅“,诗人的视线由池塘转移到堤岸,看到岸边柳丝绦绦,迎风摇曳,更是有野梅花盛放夹杂其中,”野“字表明此地少有人涉足,凸显出植物盛开的一派自由热烈之状貌。
第三句”江上年年芳意早“,诗人的视线不再着眼于一景一物,而是总览江水,春风吹融坚冰、吹开垂柳与野梅,每年总能从这些景物中得知春已经到来的消息,甚至蓬莱瀛洲这些仙境的春色也要随着江水逐波而来。
最后一句当中诗人引用蓬莱瀛洲的神话传说典故,强调江边春景的无边绚丽宛如从仙境而来,”逐潮来”三个字,赋予春色以自发自动的形象,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江南春景的热烈与植物生长的自由。这首诗短小简明,描绘了江南春景的迷人与美丽,表明了诗人对于江南的喜爱,对于春日繁华的欢欣,也表露了诗人心中的闲适,好景容易寻,却需好心情。
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