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人心目中,“经”是至高无上的圣贤之教,而诗词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小道”“末艺”,两者不可相提并论。然而,性格豪放不羁、富于创新精神的辛弃疾,却偏要突破这些清规戒律,将二者融于一体。辛弃疾的这首《踏莎行》,便是集经句而成的一首佳词。
此词上片开篇“进退存亡”,语出《易·乾·文言》,是说只有圣人才能懂得并做到该进则进,该退则退,该存则存,该亡则亡,无论是进是退、是存是亡,都合于正道。“行藏用舍”,则是对《论语·述而》载孔子语“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云云的概括。即是说,倘若受到统治者的信用,就出仕;倘若为统治者所舍弃,就隐居。“小人请学樊须稼”,亦用《论语》。该书《子路》篇载孔门弟子樊须请学稼,孔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种菜),孔子曰:“吾不如老圃(菜农)。”樊须出,孔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以上三句实际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自己现在既不为朝廷所用,那么不妨遵循圣人之道,退居田园,权且做他一回“小人”,效法樊须,学稼学圃。接下去“衡门”二句,着重写自己归耕生活的乐趣。上句出《诗经·陈风·衡门》。“衡门”,谓横木为门,极其简陋,喻贫者所居。“栖迟”,犹言栖息、安身。此系隐居者安贫乐道之辞,词人不仅用其语,且袭其意。下句则出《王风·君子于役》,谓太阳落山,牛羊归圈。诗的原文是思妇之辞,以日暮羊牛之归反衬征夫之未归,词人却借此来表现田园生活情调。要而言之,上片主要讲自己归隐躬耕不仅合乎圣贤之道,而且恬静可喜。为另一层次,紧承上文,进而抒写归耕后的自适其乐。
此词下片笔锋一转,用反对“学稼”的孔夫子,来进一步说明耕稼之乐。“去卫灵公”一句,又用《论语》。据《卫灵公》篇载,灵公问阵(军队列阵之法)于孔子,孔子答曰:“俎豆(礼仪)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也。”明日遂离卫而去。按《史记·孔子世家》,灵公问阵、孔子去卫,事在“遭桓司马”之后。作者这里将“去卫灵公”句置于前,可能与《史记》不属于“经”,用此与题例不合有关。“遭桓司马”,见《孟子·万章上》。“桓司马”即桓魋,时为宋国的司马,掌管军事。孔子不悦于鲁、卫,过宋时“遭宋桓司马将要(拦截)而杀之”,不得不改换服装,悄悄出境。“东西南北之人也”一句,为《礼记·檀弓上》所载孔子语,盖谓己周游列国,干谒诸侯,行踪不定。这里故意用孔子一意从政但却四处碰壁的故事,以引出下文所要表达的意思。“长沮桀溺耦而耕,丘何为是栖栖者?”这两句亦全用《论语》。上句出自《微子》篇,长沮、桀溺两人各持一耜,并肩而耕,孔子路过其傍,命弟子子路向他们询问渡口何在。桀溺对子路说:天下已乱,无人能够改变这种状况。你与其跟从“避人之士”(远离坏人的人,指孔子),不如跟从“避世之士”(远离社会的人,指自己和长沮)。下句则出自《宪问》篇,是微生亩对孔子说的话。这两句意思很明显,即孔子那样忙忙碌碌地东奔西走,不如像长沮、桀溺那样隐居来得逍遥自在,从而进一步突出词人自己陶陶然、欣欣然的归耕之乐。
从表面上看,这首词充满了对大圣人孔子的讽刺和挖苦,是对孔圣人的“大不敬”。而实际上,那执着于自己的政治信念、一生为之奔走呼号而其道不行的孔子,实是词人归耕前之自我形象的写照。讪笑孔子,正所以自嘲也。其中蕴含着对于世路艰难的沉重叹慨,对于自己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无比惆怅与愤恨。所以词中讽刺孔子,正突出了孔子的伟大形象。
从集句的角度来分析,这首词也有许多独到之处。此词“东西”“长沮”二句天生七字,不劳斧削:“衡门”“日之”二句原为四言八字,各删一字,拼为七言,“丘何”句原为八字,删一语尾助辞即成七言,亦自然凑拍。通篇为陈述句式,杂用五经,既用经文原意,又推陈出新,音调抑扬,浑然一体,实是词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前两句可看作是比兴,后两句是形容了一位言语难以描述的美男:石块相垒成的玉山,挺立的青翠苍松。玉的内涵、和松的气质,常和美男相联系。这里,用二者来与男神的美貌相比拟。他的绝代风华,世上再没有谁能相比。关键在于一个独绝。
这是明代哲学家、军事家和文学家王守仁早年的诗作,以至于在王守仁诗集中寻访不到,然而《登大伾山》诗碑还矗立在大伾山顶禹王庙西侧,大字行楷,诗衬字,字映诗,显得浑然一体,正可谓“翩翩然凤翥而龙蟠”,清隽磅礴之气扑面而来。书法劲拔,神采苍秀,字里行间犹如黄河之水浪涛汹涌,观后令人激动不已。他虽善书法,但正如明代书画家徐渭所说:“古人论右军(指王羲之)以书掩人,新建先生(指守仁)乃不然,以人掩其书。” 就是说,由于其他方面的名气太大了,结果把他的善书之名掩盖掉了。因此,《登大伾山诗》虽然是王守仁早年诗作,但是从书法价值和文学价值两方面来看,不愧为“诗书双璧”。
1498年(明弘治十一年),浚县名宦王越死于甘州军中。消息传到北京后,皇上很伤心,特意辍朝一日以示哀悼。1499年,新科进士王守仁奉旨送王越灵柩回浚县安葬。在此期间,王守仁曾慕大石佛之名到大伾山来拜谒。来到了大伾山。登山揽胜,他有感而发,写下了《登大伾山诗》。写诗的时间正如诗碑上落款是“己未仲秋朔”。这在《传习录》上还有演绎性的记载说“先生未第时尝梦威宁伯遗以弓剑。是秋钦差督造威宁伯王越坟,驭役夫以什伍法,休食以时,暇即驱演‘八阵图’。事竣,威宁家以金帛谢,不受;乃出威宁所佩宝剑为赠,适与梦符,遂受之。”看来,王阳明登第之前已经和王越神交久矣,梦中赠剑,一个军事家刚刚逝去,另一个年轻军事家随即登场,这是大明王朝不幸中之千载幸事。
《登大伾山诗》为七言律诗。首联“晓披烟雾入青峦,山寺疏钟万木寒”,不蔓不枝,直奔主题,即点明了登山之意,又用洗练简洁的笔法描写了登大伾山的初步感受。年轻的阳明先生,在公务之余,也许对大伾山这座“禹贡”名山向往已久,正所谓“高山仰之,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今有了机会,于是天刚拂晓,诗人就和二三友人朝大伾山迤逦而来。据《水浒传》作者描述,古时候的大伾山方圆很广,古木参天,是一个幽僻的隐居之处,因此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穿云破雾,大有游仙的感觉,只是远远望见萦绕在乳白色晨雾中的黛绿的山峦,感觉很近,走起来却很远。这对抱着极大兴趣和幻想的诗人来说,反而更有诱惑力,于是一个“披”字用的好,不仅在烟雾中穿行,还有披荆斩棘努力前行的精神。山中寺庙的悠扬钟声从远处传来,也许还有悠扬梵呗传来,钟声而形容为“疏”,可谓神来之笔,以动衬静,动静有致,使人觉得这深秋的大伾山幽静深邃,寒意浓浓。这一联写烟写树,写山写人,写声音写色彩,虚实相生,可谓纳须弥于芥子,很有概括性。
颔联“千古河流成沃野,几年沙势自风湍”,是诗人在山腰高处的远眺,也许是熟悉山川地理的诗人的感慨和畅想。浚县古称黎阳,在明代有“赛江南”之称,流传的谚语说:“从南京到北京,都比不上浚县城。”可见明朝时浚县山下平畴千里“参差十万人家”的富庶面貌。诗人了解历史,不由得感慨:亘古长流的滔滔黄河虽然在宋代已经改道,却给黎阳留下肥沃的土地,这大自然的馈赠,是需要几世几年的修行才会降临的福祉。风湍沙势,沃野千年,包含着深沉的感慨和悠远的怀古之情。南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在《文心雕龙》里说:“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读《登大伾山诗》的颔联两句,读者不禁要和诗人一起神与物游,思接千载了。
颈联“水穿石甲龙鳞动,日绕峰头佛顶宽”。随着晨雾的消散,旭日的东升,诗人一行涉溪跨涧,继续兴致勃勃地登山。大伾山山势陡峭,巉岩遍布,可是也碧水潺湲。诗人看着清澈的溪水在层层叠叠的青石之间跳跃奔流,不禁觉得这好像一条巨龙盘亘在山腰,鳞光闪动,跃跃欲飞了呢。这时候,峰回路转,已经到了山顶。大伾山山顶开阔平坦,简直是佛祖布道的天然道场。更何况,大伾山东面有面东而坐俯瞰黄河古道的“镇河将军”大石佛,大石佛开凿于五代后赵时期,是中国北方最早最大的石佛,可以说整个青山,半是巍然佛像,山的绝顶,已然所谓“佛顶”。这时候,朝阳喷薄而出,霞光万道,沐浴着这神奇的山林,礼佛的虔诚神圣和江山壮丽的豪情油然升腾,在年轻的王守仁心头翻滚。古人读书,目的在于“修、齐、治、平”,致君尧舜,兼济天下,做一番丰功伟绩以便流传千古彪炳史册。作为年轻有为的新科进士,受君王厚爱和重托来为国之长城王越治丧 ,应该感到无尚荣耀。登高怀远,是中国古诗的永恒主题之一,也是中国古代诗人的传统思维。诗人们每逢登高,大多要怀乡思人,感念故国,有“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悲伤,更何况“秋,士悲也”,在这样一个冷落的时节,涌上诗人心头,诉诸诗人笔下的更多的是悲慨。尾联“宫阙五云天北极,高秋更上九霄看”。诗人已经登山绝顶,这时候他并没有翘首南望故乡,而翻滚的思绪,径直奔向了遥远的北京城。好像在那目之所及之处,五彩祥云笼罩的正是皇家宫阙,作为受命于天子而又不辱使命的钦差,他在这深秋季节,在这九霄高处,眷念的是国家重托,思索的更多的是深沉的历史。这两句诗,还充溢着诗人对人生、对仕途的信心与激情。“宫阙五云天北极,高秋更上九霄看。”前句讲,登上大伾山向北方遥望,似见五彩祥云正缭绕于皇宫之上,后一句则阐释了“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人生哲理。王守仁写作《登大伾山诗》时,正值气盛志满之时,眼前物,天外景,胸中意,无不诱发作者昂扬的斗志与饱满的政治激情。
在许多诗集中,这首诗都归在贾岛名下,其实是错误的。因为贾岛是范阳(今北京市大兴县)人,不是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人,而在贾岛自己的作品以及有关这位诗人生平的文献中,从无他在并州作客十年的记载。又此诗风格沉郁,与贾诗之以清奇僻苦见长者很不相类。《元和御览诗集》认为它出于贞元间诗人刘皂之手。虽然今天对刘皂的生平也不详知,但元和与贞元时代相接,《元和御览诗集》的记载应当是可信的。因此定其为刘作。
此诗题目,或作《渡桑乾》,或作《旅次朔方》。前者无须说明,后者却要解释一下。朔方始见《尚书·尧典》,即北方。但同时又是一个地名,始见《诗经。小雅。出车》。西汉置朔方刺史部(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及陕西省的一部分,所辖有朔方郡),与并州刺史部(当今山西省)相邻。桑乾河并不流经朔方刺史部或朔方郡,所以和朔方之地无关。并州在唐时是河东道,桑乾河由东北而西南,流经河东道北部,横贯蔚州北部,云、朔等州南部。这些州,当今雁北地区。由此可见,诗题朔方,乃系泛称,用法和曹植《送应氏》“我友之朔方,亲昵并集送”一样。而刘皂客舍十年之并州,具体地说,乃是并州北部桑乾河以北之地。
诗的前半写久客并州的思乡之情。十年是一个很久的时间,十年积累起的乡愁,对于旅人来说,显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每天每夜,无时无刻不想回去。无名氏《杂诗》云:“浙江轻浪去悠悠,望海楼吹望海愁。莫怪乡心随魄断,十年为客在他州。”虽地理上有西北与东南之异,但情绪相同,可以互证。后半写久客回乡的中途所感。诗人由山西北部(并州、朔方)返回咸阳,取道桑乾流域。无端,即没来由。更渡,即再渡。这“无端更渡”四字,乃是关键,要细细体会。十年以前,初渡桑乾,远赴并州,是为的什么呢?诗中没有说。而十年以后,更渡桑乾,回到家乡,又是为的什么呢?诗中说了,说是没来由,也就是自己也弄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果真如此吗?不过是极其含蓄地流露出当初为了博取功名,图谋出路,只好千里迢迢,跑到并州作客,而十年过去,一事无成,终于仍然不得不返回咸阳家乡这种极其抑郁难堪之情罢了。但是,出乎诗人意外的是,过去只感到十年的怀乡之情,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而万万没有想到,由于在并州住了十年,在这久客之中,又不知不觉地对并州也同样有了感情。事实上,它已经成为诗人心中第二故乡,所以当再渡桑乾,而回头望着东边愈去愈远的并州的时候,另外一种思乡情绪,即怀念并州的情绪,竟然出人意外地、强烈地涌上心头,从而形成了另外一个沉重的负担。前一矛盾本来似乎是惟一的,而“无端更渡”以后,后一矛盾就突了出来。这时,作者和读者才同样感到,“忆咸阳”不仅不是唯一的矛盾,而且“忆咸阳”和“望并州”在作者心里,究竟哪一边更有分量,也难于断言了。以空间上的并州与咸阳,和时间上的过去与将来交织在一处,而又以现在桑乾河畔中途所感穿插其中,互相映衬,宛转关情,表达了诗人心中对故乡的怀念。
这首古体诗写诗人的一个平常的生活片断。诗人按照行动的足迹,安排了连续的四个场面。全诗没有奇思妙语,没有汹涌的生活波澜。诗人只是拣取身边日常琐事,平淡的生活场景,略加点染,流露出恬淡的生活旨趣,给人以情真语切的感觉。
先写归家途中的情景。“暮归山已昏,濯足月在涧。”暮色苍茫,乱山昏暗。崎岖的山道上,诗人信步归家。在诗人的感觉中,溪涧潺谖,淙淙作响;明月初升,清辉撒冷;涧水清澈,月影流布。空山是这样的清幽,这样的寂寥。身在其中,濯足清流,别有一番情趣。“濯足”暗用了《楚辞·渔父》的故实,含蓄地表达出诗人的身份、生活态度和高尚节操。起句擒题,所写之景,所叙之事,无不是“暮归”,无不是“山中”。
随着诗人的脚步,眼前出现了一座山间陋室。“衡木栖鹊定,暗径流萤乱。”其屋横木为门,简陋如此;鹊栖其上,冷落可知。再以小径幽暗,流萤乱飞加以渲染,景象的荒芜,氛围的凄清,家境的贫寒很好地表现了出来。诗人的感情通过“衡门”作了隐隐的透露和巧妙的暗示。衡门虽然简陋,但如果自己不以为陋,也可以游息其间。贤者乐道忘忧,虽身处陋室,而不以为苦,反能自得其乐。这是一种乐观的人生态度,尽管这种态度的背后也有悲哀和痛苦。诗人就是以这样的贤者自居,甘处衡门,自得其乐。从“栖鹊”、“流萤”等景物看,较一、二句所写事物已有一段时间间隔,这时夜幕降临已很久了。“栖鹊定”与“流萤乱”,这一“定”一“乱”,一静一动,相映成趣,下字十分准确,是句中字眼。
接下来便是叙写家人团聚的情景。“妻孥候我至,明灯共蔬饭。”天色已晚,灯火已明,粗菜淡饭已具,妻子儿女坐等诗人归家。和乐融融的山乡田家生活显得真切而自然。最后以诗人伫立松桂之下,仰望浩渺星空作结,意蕴幽远,含蓄深沉。“伫立松桂凉,疏星隔河汉。”夜已很深,万籁俱寂;晚风习习,凉意袭人。诗人久久伫立,徘徊松桂之下。仰望天空,只见疏星点点,明月高悬,勾起了诗人无限的遐想。诗人似乎有所失落,有所追寻,而失落追寻的究竟为何物,又显得倘恍迷离,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可供想象的无限空间。
全诗采用移步换景之法,层层推移,步步腾挪,使诗歌跳脱而有变化。诗人用疏淡的笔触,通过平凡生活事件的叙述和特定环境的描绘,反映出诗人复杂的内心世界。有对山间恬淡生活的热爱,也有人生失意后的淡淡哀愁。诗中的溪涧幽泉,青松佳桂等意象,透露出山野闲人那种清高隐逸的旨趣。而暗径幽深,流萤乱舞,又烘托出诗人烦乱茫然的情绪。诗的基调是较为明快自然的,但也多少笼罩了一层轻柔的迷惘和淡远的惆怅。诗人运笔古拙,洗脱铅华,纯用白描,以平实直朴取胜,而不以夸饰渲染为工。初读起来似觉有些乏味,但细加玩赏,便又能感觉到语虽淡而味终不薄。这也许就是此诗的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