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颢向以使李白也为之叹服的《黄鹤楼》诗著名。如果说《黄鹤楼》诗是以日暮思归的真挚乡思动人心魄的话,那么这首《题潼关楼》则是对雄伟山川的赞叹和由此产生的广远深沉的忧虑,表现出崔颢诗歌风格的另一方面。
开始两句“客行逢雨霁,歇马上津楼”,表现出诗人匆匆登临的情形。诗人在骑马赶路到达潼关时,恰逢雨过天晴,原本疲倦的精神忽然为之一振,于是歇马登上“津楼”(即潼关城楼,面对黄河),眺望山川。两句说明行色匆匆,写来却从容不迫,“逢”字、“上”字,安排得次第井然,而且别有一种挺拔劲健的感觉,引出下文的雄伟气势。
中间两联,写登楼眺望所见,正面表现潼关形势的险要和山河的壮美。“山势雄三辅,关门扼九州。”前一句说从楼上望去,潼关内外,群山连绵起伏、威武雄壮地护卫着“三辅”之地。“三辅”,本指西汉时期治理长安京畿地区的三个职官,公元前104年(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治长安以东;左内史为左冯翊,治长陵以北;都尉为右扶风,治渭南以西。这里的“三辅”,指唐代京城所在的关中地区。后一句是说,潼关的大门紧紧地把持着“九州”。“九州”本指古代中国设置的九个州,即冀、豫、雍、扬、兖、徐、梁、青、荆,这里是指潼关以东的广大地区,两句突出“关门”的险要,作者先在前一句勾勒出雄伟的山势,描绘出壮阔的背景,然后在这重峦叠嶂的背景上刻划出“关门”,前有“三辅”,后有“九州”,中间用生动形象而有力的“扼”字连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之势,跃然而出。“川从陕路去,河绕华阴流。”这两句从描写关势险要过渡到交通,是上一联诗意的延伸。“川”即平野。潼关一带,在乱山之间有一条狭窄的平原,从关中向“陕路”通去。“陕路”即陕州之路,陕州治所在今河南陕县。“河”即黄河,在古潼关北面,黄河之水由北而南向华阴县流来,然后在潼关和对面的风陵渡之间,忽然折向东,滚滚流去,卷起滔滔洪波。一个“绕”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了黄河的走势,形成磅礴的气势。中间四句,分别从群山、关门、川原和河流,描写了潼关的地势,这些景物组合在一起,展现出一派极为雄浑苍莽的特有境界。诗人还通过“三辅”、“九州”、川原、河流,将潼关与广袤的土地连接起来,大大拓展了诗歌意境,造成一种壮阔宏大之势,从而进一步衬托出潼关地势的险要。
最后一联,诗人融情于景,“向晚登临处,风烟万里愁。”诗人面对如此险要的关隘,眺望着雄伟的山川,不觉已晚,黄河之上、群山之中渐渐升起了暮霭,在轰然如雷的黄河涛声中,显得一片苍凉。触动了诗人的愁绪。这里的“愁”字包含着浓郁的乡思,因为作者一开始就点明了自己是在“客行”,行役之人时值“向晚”,产生思乡之念,但这里的“愁”,又不仅仅是乡思。在潼关楼上,面对从古至今如此险要的关口,作者自然也会产生怀古伤今之意。朝廷政治的腐败、藩镇作乱的迹象,都已经清楚地显露出来,诗里也隐含着作者对国事的殷忧。因此,作者在潼关楼上的“愁”,深沉而复杂。
这首诗气象雄浑,意境悲凉,与《黄鹤楼》相比,格律上更加严谨工整,手法上显得含蓄蕴藉,别具一种深沉凝重的风格。
这是一首记述天子会同诸侯田猎故事的诗篇。《诗经》中涉及田猎的诗篇有许多,而描写场面之宏大,当首推此诗。全诗八章,艺术地再现了举行田猎会同诸侯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是全诗的总貌,写车马盛备,将往东方狩猎。战马精良,猎车牢固,队伍强壮,字里行间流露出自豪与自信。第二、三章点明狩猎地点是圃田和敖山。在那里人欢马叫,旌旗蔽日,显示了周王朝的强大声威。第四章专写诸侯来会。个个车马齐整,服饰华美,显示了宣王中兴、平定外患、消除内忧后国内稳定的政治状况。第五、六两章描述射猎的场面。诸侯及随从士卒均逞强献艺,驾车不失法度,射箭百发百中。暗示周王朝军队无坚不摧、所向披靡。第七章写田猎结束,硕果累累,大获成功,气氛由紧张而缓和。第八章写射猎结束整队收兵,称颂军纪严明。赞语作结,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全诗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按田猎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纹丝不乱。运用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极富表现力的语言,生动传神地描写了射猎的场面及各种不同的景象,使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写射猎,仅用四句十六字就绘声绘色地将大规模的场面呈现于读者眼前。“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凝炼传神;“萧萧马鸣,悠悠旌旆”,画出一幅队伍归来的景象,尤意境宏大而优美,真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