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小令都专门以山为题材,它们虽然没有像其他词那样标明词题,但每首的头一个字“山”,可以说即分别代表着各自的题目。
这三首小令所写重点不同,合起来却是完整的组诗。它们共同的显著特点在于运用了整体象征的创作方法。象征是人们常用的艺术方法,如有人用狮子象征力量,有人用鸽子象征和平,有人用香草象征美人,有人用同海的搏斗象征人生拼搏等。毛泽东在此则用山的形象来象征红军形象,通过他的精巧艺术构思,让象征者与被象征者在气势、气概、精神、气质诸方面,获得了内在联系。它们既都是写山,同时又都是写红军,既是咏山曲,又是歌颂英雄红军的乐章。三首各写出一个侧面、一个特点,表面上处处写山,写山峦姿态,山野情趣,翻山滋味,实际上是处处借山象征红军,通过咏山来歌颂红军。
它们虽是小令,但格调却是雄浑豪放的。意境磅礴、壮观、豪迈;夸张、比喻、象征、衬托、赞叹、抒情、寄意并举;同调重奏复沓、往复旋还,节奏紧凑,回肠荡气,非同凡响。
第一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高,实质上是写红军越过高山时,所表现出的藐视困难、一往无前、不可屈服的精神气概。毛泽东引了一首民谣作为原注,那民谣正是极力形容山之高的,高到仅仅“离天三尺三”,因此“人过要低头,马过要下鞍”,一般的人和马都得向它屈服。然而,红军在这样的高山面前,却“快马加鞭未下鞍”。这里的“快”字是状写马的行进速度的,马在如此高山面前毫无畏色,没有止步。依旧快速前进;而骑在马背上的人则更神气了,居然还要加劲扬鞭催快马,因而人、马都飞驰而过。未下鞍,一是说红军的马过时没有卸鞍,一反民谣所说的“马过要下鞍”的习惯;二是说红军过时没有下马,当然也不会低头,一反民谣所说的“人过要低头”的习惯;那么,无疑是高山低头了。同样险峻的高山,在不同的人和马面前,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情况,这便富于神奇性地反衬了红军足以征服一切艰难险阻而不为任何艰难险阻所屈服的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
“惊回首,离天三尺三。”毛泽东写得很幽默,待到纵马扬鞭飞奔过去以后,再回头仰望,不觉猛然大吃一惊。惊,既是对极高极险的山望而吃惊,同时也传达出一种翻越高耸云天的大山后的惊喜、自豪的神情。“离天三尺三”并非实数,而是夸张,用夸张笔法极写山之高峻,从而反衬、烘托红军飞驰过山的英雄形象,突出红军一往无前的精神气概和实现战略转移的急迫心情。
第二首表面上是极写山之大,写群山之磅礴、险峻,实质上是写红军在万山丛中英勇战斗的雄伟、豪迈的气概。毛泽东首先用大海来比喻、描写山:“山,倒海翻江卷巨澜。”毛泽东从高处放眼望去,千山万岭逶迤起伏,因而他感觉势如江海倒翻,怒潮猛卷,连天排空,汹涌澎湃。接着,又用驰骋中的万马来比喻、描写山:“奔腾急,万马战犹酣。”诗圣杜甫在《病橘》中用过“奔腾”一词: “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即飞奔急驰之意。毛泽东再加一“急”字,则其快如飞之速度已达极点。毛泽东久望险峻的群山,联系自己指挥千军万马南征北战的深切体验,因此又觉得它们恰如鏖战中的千军万马在奔腾。这样,毛泽东连用两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写出了千山万岭的磅礴、雄伟的气势。
但是,在毛泽东的艺术构思中,山的雄姿与红军的雄姿是相对应的,写山就是为着写红军。群山万岭的雄伟气魄,正可见红军的伟大气魄。群山万岭正是红军历经之地,因此人们既可想见红军在那里急速进军的英雄姿态,也可想见红军在那里的战斗姿态和激战场面,从而使雄姿英发、骁勇善战的红军形象,巍然屹立起来了。
第三首写的是山的峻峭。作者用夸张与想象写出奇峰凸起的壮观景象。他用“刺破青天”的宝剑形容山的峭拔陡直,这把锋利的“宝剑”把天都刺破了,可是锋刃一点也没有残破。山的峭立与峭锐被诗人刻画得力透纸背,在古往今来写山的诗句中,可谓无与伦比,石破天惊。而最后一句的想象更是神奇,让人联想到女娲补天的神话:“共工氏与颛顼氏争为帝,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天缺,断鳌足以立四极。”神话中的天柱支撑起天空,诗人引用其意,说被刺破的青天仿佛要掉下来,幸亏这些山像坚挺的柱子支撑起天空,使之不致坠落,从而表现出山的雄伟、坚实。与上两首词相同,对山的描写让人自然地联想到与山一样顶天立地、坚强挺拔的红军战士。英勇的红军与国民党军队作战时,就像这直插云霄的利剑,又像这擎天的石柱,坚不可摧,给置民族危亡于不顾的国民党以沉重的打击。
毛泽东的这三首小令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了云贵山峦的气势形貌。它们各自独立,但又互相补充,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诗人用如此气势磅礴的笔法来写小令,这在词的创作史中前无古人。南宋词坛豪放派的领袖辛弃疾曾经写道:“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贺新郎》)用山的矫健妩媚来写自己的个性品格。这种散文化的写法已经是对传统本色词的突破,而千载之后的伟人毛泽东则更为大胆地运用比喻想象的手法,使用气势磅礴的语言,写出了一种具有崭新面貌的小令。虽然宋末的风雅派词人张炎曾说,“词之难于小令,如诗之难于绝句,不过十数句,一字一句闲不得,末句最当留意,有有余不尽之意乃佳”(《乐府指迷》),强调的是小令的含蓄蕴藉,意在言外,只有毛泽东这样的气魄胸襟,才能创作出如此大气磅礴的小令,可以说是大手笔、大气概。
《后出塞五首》组诗叙写开元(713—741)天宝(742—756)年间一位军士从应募赴军到只身脱逃的经历,通过一个人的遭遇深刻反映了天宝之变的“酿乱期”的历史真实。
自开元中玄宗改府兵制为募兵制,兵农分离,出现了职业兵。德宗时李泌论募兵制是祸乱的根源,说这种应募的兵士,既非土著,又无宗族,重赏赐而轻生。《后出塞五首》主人公正是这样一个应募者形象。一无牵挂的汉子,乐意当兵吃粮。诗中提到相赠吴钩的“少年”,当属唐诗中常常写到的少年游侠一类人物。物以类聚,此诗主人公也应是这一类人物。组诗第一首系主人公自叙应募动机及辞家盛况;第二首叙赴军途中情事,尚归美主将;第三首是诗人的议论;第四首则揭露蓟门主将的骄横;第五首则写逃离军旅的经过。此组诗的突出成就,便在塑造了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对此诗的赏析,便应围绕这一中心来进行。
一度怀着功名万里雄心的军士后来逃归,其逃离的动机,诗中说得很清楚,是由于他在蓟门军中看到“主将”(当指安禄山)日益骄横、目中无君,而朝廷一味姑息养奸“主将位益崇,气骄凌上都,边人不敢议,议者死路衢”,自己本为效忠国家而来(“誓开玄冥北,持以奉吾君”),不料却上了“贼船”,“坐见幽州骑,长驱河洛昏”,因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了。
诗一开始就讲得很明白,主人公赴边的目的就是追求“封侯”,“首章便作高兴语,往从骄帅者,赏易邀,功易就也。”(浦起龙)此人正是第三首所谓“重高勋”的“今人”、“奋身勇所闻”的“貔虎士”中的一员。“拔剑击大荒,日收胡马群;誓开玄冥北,持以奉吾君”,也正属于这类人物的夸耀口吻。从第一首“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到第五首“跃马二十年,恐辜明主恩”的表白,可见主人公求取功名封赏的思想是一贯的,并未发生何种转变。“古人重守边”六句,不能理解为诗中人思想的转变,而只能理解为诗人自己对时事的评议,或者说它们恰恰是诗人对笔下人物思想、行动的一种批判。说这是杜甫微露本相的地方还不够,应该说这是作者直接激扬文字,站出来表态。这种夹叙夹议的手法,在杜甫诗中原是并不罕见的。
据《通典》称:“国家开元天宝之际,宇内谧如,边将邀宠,竟图勋伐,西陲青海之戍,东北天门之师,碛西怛罗之战,云南渡沪之役,没入异域数十万人,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邪!”当时的边境战争,唐玄宗好战固然是一个原因;兵制的改变,也同样是个重要原因。府兵原是寓兵于农的一种兵制,将帅不能拥兵自重,故唐朝前期没有武夫割据事件。而募兵之行,诚如李泌所说,应募兵士多是不事生产的亡命之徒,他们贪功重赏,形成军中好战心理。上自朝廷,下至士兵,互相影响,正是“岂知英雄主,出师亘长云。六合已一家,四夷但孤军。遂使貔虎士,奋身勇所闻。”对侵侮邻国的兴趣随战争的进行愈来愈浓厚,野心的将帅也就得到长成羽翼的机会。
《后出塞五首》就艺术地再现了这一特定时代的历史生活。诗中主人公正是募兵制下一个应募兵的典型形象。他既有应募兵通常有的贪功恋战心理,又有国家民族观念。他为立功封爵而赴边,又为避叛逆的“恶名”而逃走。组诗在欢庆气氛中开头,凄凄凉凉地结尾,是一出个人命运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