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全文结构简洁明晰,一问一答,毫无枝蔓。
《对楚王问》是问对体,即假设主客问答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的一种文体。所以文章一开头,就写楚顷襄王听信谗言,责问宋玉。宋玉宕开一笔,满口承认有“遗行”,不作申辩,只是希望宽恕,让他把话说完。
其次,写宋玉的答辞。其答辞以讲故事的形式,表面与“遗行”无关,实则均为“遗行”进行辩驳。分三个层次:一是讲一位歌手在郢都唱歌,唱“下里巴人”低级通俗的歌时,唱和者数千人;唱“阳阿薤露”较高级的歌时,应和者数百人;唱高雅的“阳春白雪”之歌时,能跟着唱的不过数十人;最后唱高难度的变化无穷的歌时,能和者只有几人。可见“曲高和寡”,暗示智高之人不为人理解。二是以凤凰、鲲鱼与鷃雀、小鲵的对比,说明渺小的鹦雀、小鲵之类的谗佞小人不会理解如凤凰、鲲鱼一类大智者的胸怀与能力。三是以圣人与世俗之民的对比,说明凡夫俗子哪能了解我(圣人)的所作所为。三重对比中,宋玉白比为高雅之乐曲、鸟中之凤、鱼中之鲲、人中“圣”人,说明自己情操高尚,与那些鼠目寸光的谗佞小人有天壤之别,故遭到他们的诬陷也就不足为怪。尽管宋玉没有对“遗行”进行辩解,但“故事”一完,“遗行”之诬也就不攻自破。宋玉的高洁清高、孤芳自赏自然显现,楚顷襄王及周围佞臣的昏庸、恶劣昭然若揭。 [6] 有力地反驳了楚王的责问,真是笔力千钧,水到渠成。不仅抒发了作者孤高自傲、不同流俗的品格,同时也流露了宋玉在政治上不得意的愤懑之情,具有骚情雅意,隽永无穷!
全文运用比喻,生动形象,理寓其中;逐层推进,逐层深入;答辩一完,戛然而止,如载奔马,干净利落,有余音绕梁之效。
此作的笔法高绝之处,是在“不经意为文”。作者并不是精心着意地作文,只是从生活中撷取普通问对,打打比方,在不经意中表现出自己的思想,流露出隐隐的不满情绪,值得细加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