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在蜀也是常见的暮春而鸣。它又名杜宇、子规、鹈鴂,古人曾赋予它很多意义,蜀人更把它编成了一个哀凄动人的故事。(《成都记》:“望帝死,其魂化为鸟,名曰杜鹃。”)因此,这种鸟的啼鸣常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住在蜀地的文士关于杜鹃的吟咏当然就更多,杜甫入蜀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品。陆游在成都时的心情本来就不大好,再加上他“夜闻杜鹃”,自然会惊动敏感的心弦而思绪万千了。
上片描述杜鹃夜啼的情景。词人从景物写起:“茅檐人静,蓬窗灯暗,春晚连江风雨。”“茅檐”、“蓬窗”指其简陋的寓所。当然,陆游住所未必如此,这样写无非是形容客居的萧条,读者不必拘执。在这样的寓所里,“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坐在昏黄的灯下,他该是多么寂寥。同时作者想象出“连江风雨”、“萧萧暗雨打窗声”。其愁绪便跃然纸上。“林莺巢燕总无声,但月夜、常啼杜宇。”这时他听到了鹃啼,但又不直接写,而是先反衬一笔:莺燕无声使得鹃啼显得分外清晰、刺耳;莺燕在早春显得特别活跃,一到晚春便“燕懒莺残”、悄然无声了,对这“无声”的怨悱,就是对“有声”的厌烦。“总”字传达出了那种怨责、无奈的情味。接着再泛写一笔:“但月夜、常啼杜宇。”“月夜”自然不是这个风雨之夜,月夜的鹃啼是很凄楚的——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难》)—— 何况是此时此境呢! “常啼”显出这刺激不是一天两天,这样写是为了加强此夜闻鹃的感受。
下片是写夜闻鹃鸣的环境,着重于气氛的渲染。杜鹃,又名杜宇,这种传说中古代蜀帝灵魂的鸟,常在夜间啼叫,其声凄厉悲凉,往往触发旅人思乡之情。杜鹃这种“悲鸟”,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啼鸣,更加使人感到愁苦不堪。接着下片就写愁苦情状及内心痛楚。
“催成清泪,惊残孤梦,又拣深枝飞去。”这杜鹃竟然可以在发出鸣叫,催成词人几行清泪,惊残他一枕孤梦之后,又拣深枝飞去。“孤梦”点明:客中无聊,寄之于梦,偏又被“惊残”。“催成清泪”,因啼声一声紧似一声,故曰“催”。就这样还不停息,“又拣深枝飞去”,继续它的哀鸣。“又”,表明作者对鹃夜啼的无可奈何。杜甫《子规》写道:“客愁那听此,故作傍人低!”—— 客中愁闷时那能听这啼声,可是那杜鹃却似故意追着人飞!这里写的也是这种情况。鹃啼除了在总体上给人一种悲凄之感、一种心理重负之外,还由于它的象征意义引起人们的种种联想。比如它在暮春啼鸣,使人觉得春天似乎是被它送走的,它的啼鸣常引起人们时序倏忽之感,如《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同时,这种鸟的鸣声好似说“不如归去”,因此又常引起人们的羁愁。所以作者在下面写道:“故山犹自不堪听,况半世、飘然羁旅!”“故山”,故乡。“半世”,陆游至成都已是四十九岁,故说半世。这结尾的两句进一步表明处境,生发感慨,把他此时闻鹃内心深层的意念揭示出来了。在故乡听鹃当然引不起羁愁,之所以“不堪听”,就是因为打动了岁月如流、志业未遂的心绪,而此时作客他乡更增加了一重羁愁,这里的“犹自……况”就是表示这种递进。
纵观全词,作者先绘景,渲染气氛,再用对比托出杜鹃夜啼,接着写啼声引发的感受,最后通过联想,表达人生的感慨。可谓结构细密,层次分明。
“登徒子”一向被作为好色之徒的代名词。便是从赋后始。其实此赋中登徒子,说他是一个谗巧小人还可,说其好色,则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赋中写登徒子在楚王面前诋毁宋玉好色,宋玉则以东家邻女至美而其不动心为例说明他并不好色。又以登徒子妻其丑无比,登徒子却和她生了五个孩子,反驳说登徒子才好色。作者描写的登徒子妻岂止是丑,简直令人恶心,而登徒子“悦之”,若好色如登徒子,可称为“色盲”。其实,作者是根据《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推而广之,目的是指斥嫉贤妒能的谗巧小人而已。同时,更是借章华大夫的“‘发乎情,止乎礼’来假以为辞,讽于淫也”(李善《文选》本赋注),曲折地表达讽谏楚王之意。
此赋写了三种对待男女关系的态度:登徒子是女人即爱;宋玉本人是矫情自高;秦章华大夫则好色而守德。作者以第二种自居,是为了反击登徒子之流,实则作者赞同的是第三种,即发乎情止乎礼,这种态度近于人性而又合乎礼制是我国古代文人大夫对待两性关系代表性的态度。和道学家或滥淫者比较,这确也是一种可取的态度。因此,古代文学作品中,时有反映。
此赋极尽刻画之形容,如:“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种方法,继承了前人,如《诗经·卫风·硕人》:“手如柔荑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只是此赋的描写更细腻更极尽刻画形容之能事。
这篇《登徒子好色赋》问世以后,登徒子便成了好色之徒的代称。然而只要细读此文,就不难发现,登徒子既不追逐美女,又从不见异思迁,始终不嫌弃他那位容貌丑陋的妻子,这实在非常难得。登徒子在夫妻生活方面感情如此专一,绝非好色之徒所能办得到的,因而有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的必要。
宋玉此赋之所以影响巨大,主要是因为作者巧妙地运用烘托的手法描绘了一幅美女的肖像。文中有这么几句:“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段话不但一直被后世引用,而且还有人仿效其方法写作。如乐府民歌《陌上桑》在描写采桑女罗敷的美貌时,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诗中写道:“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罗敷究竟有多么美丽,诗中并没有直接描写,只写出挑担子的人撂下担子,青年人脱下帽子,农夫忘记了犁地和锄草,甚至招来家人的怨怒,就因为观赏罗敷去了。这种描写美女的手法,一直沿用至今。号称“西部歌王”的王洛滨,在创作《在那遥远的地方》一歌时,也采用了此种手法。他在歌词中是这样描写那位美貌牧羊姑娘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身旁,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人们为什么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呢?就因为那位牧羊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了,乃至使作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愿变一只小羊,躺在她的身旁,每天让她用皮鞭轻轻地打在我的身上。”黄梅戏的《夫妻观灯》,也是同样。正月十五元宵夜,一对年轻夫妻去观花灯,看着看着,小伙子对周围观众不去看灯,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漂亮的妻子看很是不满。用此种烘托的手法去描写美女,可说已经成了一种传统的表现手法,追本溯源,盖出于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