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不再盛,白日忽西幽”,首二句从象征时光流逝的白日写起。句式与曹植《赠徐干》中“惊风飘白日,忽然归西山”相同,表现出光景西驰,白驹过隙,盛年流水,一去不再的忧生感情。只不过阮诗未写“白日”匿于何处,曹诗落实是“西山”。一偏于形象、一偏于说理;一重在写景起兴,一重在寓意象征故也。“去此若尘露,天道邈悠悠”,闻人倓说“去此”指“去魏盛时”,谓曹魏之盛在俯仰之间转瞬即逝。由此可知,首句“朝阳”、“白日”之谓,不仅象征时光袂忽,且有喻指曹魏政权由显赫繁盛趋于衰亡,一去不返,终归寂灭的深层寓意。在这里,诗人把人生短促的挽歌与曹魏国运式微的感叹交融在一起,双重寓意互相交叉、互相生发,置于诗端而笼罩全篇,下十二句,均受其统摄。
先是“人生若尘露”二句,以“人生——天道”的强烈对比,写人生与国运的短促。在“悠悠”天道和永恒的宇宙中,曹魏政权都去若俯仰,何况区区一介寒士,不过如尘似露,倾刻消亡罢了。
下“齐景升丘山”四句,再用齐景公惜命,孔子伤逝的典故,极写人生与国运的短促。《韩诗外传》曾记载齐景公游牛山北望齐时说:“美哉国乎?郁郁泰山!使古而无死者,则寡人将去此而何之?”言毕涕泪沾襟。《论语·子罕》则记载孔子对一去不返的流水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齐景公登牛山,见山川之美,感叹自身不永痛哭和孔子对流水的惜逝中,诗人对个人命运和对国运的双重忧虑,比先前的比喻和对比更深了一层。
如此袂忽的人世,诗人将如何自保?值此深重的忧患,诗人又如何解脱?“去者余不及,来者吾不留”十字,乃大彻大悟语。末六句,诗人断《楚辞·远游》《庄子·渔父》两章而取其文意。前四句,取《远游》“往者余弗及兮,来者吾不闻”,“闻赤松之清尘兮,愿承风乎遗则”句意,谓:三皇五帝既往,我不可及也;后世虽有圣者出,我不可待也。不如登太华山而与赤松子游。赤松子是古代传说中的仙人,与仙人同游而有出世之想,语出《史记·留侯世家》:“愿弃人间事,从赤松子游。”末二句隐括《渔父》句意,表明要摆脱“怀汤火”、“履薄冰”(第三十三首《咏怀·一日复一夕》)的险恶处境,籍以自保和解脱,只有跟从赤松子,追随渔父,即或仙或隐,远离尘世之纷扰,庶几可以避患远祸,得逍遥之乐。——然而这不过是一时的幻想。仙则无据,隐亦不容,所以终究还是要跌回前面所描写的阴暗世界。
阮籍生当魏晋易代之际,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斗争日趋残酷激烈。司马氏为篡魏自代,大肆杀戮异己,朝野人人侧目,亦人人自危,诗人也屡遭迫害。既要避祸全身,又要发泄内心的忧患与愤懑,因此,只能以曲折隐晦的方式,以冷淡的语言表达炽热的感情;以荒诞的口吻表现严肃的主题。这首诗即运用神话、典故、比兴和双重寓意的写法,致使其诗意晦涩遥深,雉以索解。钟嵘《诗品》说阮籍《咏怀诗》“厥旨渊放,归趣难求”。可谓诗界知己。
此赋正文前有序,序中用对比手法,写作者才高品正但不被人赏识录用,而两只无知禽鸟,“非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却“反得蒙采擢荐进”,深刻地揭露了统治者埋没人才、荒恤国政的无知而可耻的行径。正文用感叹独白的形式来抒发作者心中对“惟进退之殊异”的不合理现象的耿耿怨气,哀叹自己命运坎坷到连两只鸟都不如。在艺术表现上,此赋少用典故,多用口语,句式趋向于散文化,使全赋曲曲折折,一唱三叹,通过人与鸟的鲜明对比,不仅写怀才不遇,还寄托着作者的政治抱负和开创事业的理想。
开篇作者便感慨而言“吾何归乎?”这是行路艰难、四顾茫然的沉重叹息。“诚不足以自存,苟有食其从之”,。这是他无可奈何的选择:哪里能混得一碗饭吃就到哪里去。他“时返顾以流涕”,思索着不能“达于天子”的原因,吞嚼着十年奔走干谒的辛酸苦辣之味,就像河水破堤而出,像积薪一点即燃。韩愈目睹二鸟“蒙恩而入幸”的情景,内心受到强烈的刺激,所谓“增余怀之耿耿”于是不能不发为悲愤不平之鸣。他在赋辞中一气贯注而下,与序文互为补充,表达了三层意思。
其一,以鸟之进与己之退相对比,感慨自己“曾二鸟之不如”。二鸟,只不过是天子的玩物,只不过以美丽的羽毛而得到了“采擢荐进”。相比之下,韩愈感叹自己“石东西与南北,恒十年而不居,辱饱食其有数,况荣名于荐书。”十年来到处奔走干谒,没有安定的居处,甚至很少能吃上一顿饱饭,结果仍不能登名于推荐作官的书信之中。这段自悲自怜的话,诉说的是他在长安十年的实际生活状况。他干谒权贵的书信中,也总是不惜笔墨渲染,把自己说得可怜之极。这无非是请求“有力者”能哀其穷,以“一举手一投足之劳”挽救他于“穷饿之水火”。因而他在赋中诉其穷窘之境,也是委曲地诘问荐官:难道一位饱学之士反不如二鸟值得推荐吗?
其二,以二鸟喻“小善”而达者,并以这种人的“遭时”与自己的“不遭时”相对比。所谓“小善”者,也就是只有小技的人,他在《进学解》中曾以反语讥讽当时科举“占小善者率以录,名一艺者无不庸”的情况。这些“小善”者,就像二鸟徒有外表的羽毛之类,“非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所以他们“得之而不能”,虽然得到官位却不能胜任。言外之意,韩愈自许为“有道德智谋、承顾问、赞教化者”,他在序中已夸耀自己“读书著文,自七岁至今,凡二十二年”;他在《上宰相书》中,也总是以自己“所学皆圣人之书”来“求知于天下”。可是他却“累善无所容焉”,得不到赏识和任用。对于小善者“遭时”而累善者“不遭时”的原因,韩愈认为就在于荐官不能赏识贤人。他们宁肯“采擢荐进”无用的二鸟,却不肯救有才之士于水火泥涂,他们宁愿荐“小善”之人,却不能举“累善”之士。所以韩愈感叹:“时所好之谓贤,庸有谓余之非愚”。
其三,求配于古人,而不羡于“斯类”。经过两层“进退之殊异”的对比,作者渲泄了胸中的不遇时之感。至此,笔锋一转,另辟新意。这就是自信“上天之生余,亦有期于下地”,也即“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意思。他举出殷高宗梦见傅说,后来果然得到傅说为良相的典故,说明一旦时机到来,不依靠什么人来吹嘘,全凭天神的意思,就可以来到皇帝的身边。而我现在所以“家到而户说”都不能“荣名于荐书”,只是因为“时运之未来”。所以作者最后以自矜自负的语气写道,我要求配于古人,不必因暂时无位而忧愁,“幸年岁之未暮,庶无羡于斯类”,我还年轻,不必羡慕那无知的二鸟和无能的“小善”者。
此赋序文以叙述为主,而正文以抒情为主,二者互为表里,通过作者“不遇时”的感慨,反映了当时权贵重视玩物、而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也体现了韩愈在求取功名时无以自存的可怜地位,以及为求得饱食和官位而到处干谒的可悲境遇。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勤政楼原是唐玄宗用来处理朝政、举行国家重大典礼的地方,建于公元720年(开元八年),位于长安城兴庆宫的西南角,西面题曰“花萼相辉之楼”,南面题曰“勤政务本之楼”。
公元729年(开元十七年)旧历八月五日,唐玄宗为庆贺自己的生日,在此楼批准宰相奏请,定这一天为千秋节,布告天下。并以马百匹,盛饰分左右,舞于勤政楼下,又于楼中赐宴设酺,“群臣以是日进万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绶带,士庶以结丝承露囊更相问遗”,千秋节也就成了一年一度的佳节。然而由于玄宗晚年“勤政务本”早成空话,到安史之乱爆发,只得被迫退位,唐王朝江河日下,千秋节也随之徒有虚名了,甚至连当年作为赠送礼物的承露丝囊也见不到了。诗的第一句说佳节空在,是总论,第二句说丝囊已无,则是抓住了“承露囊”这个千秋节最有代表性的物品来进一步补衬,使得“名空在”三字具体着实了。
这首诗的后两句写诗人移情于景,感昔伤今。杜牧善于以诗论史,借古讽今。“惟有紫苔偏称意,年年因雨上金铺”。这两句采用《诗经·王风·黍离》的笔法,用宫院中的植物茂盛生长暗示王朝兴衰之意。
《诗境浅说续编》云:“开元之勤政楼,在长庆时白乐天过之,已驻马徘徊,及杜牧重游,宜益见颓废。诗言问其名则空称佳节,求其物已无复珠囊,昔年壮丽金铺,经春雨年年,已苔花绣满矣。”金铺,是大门上的一种装饰物,常常做成兽头或龙头的形状,用以衔门环。用铜或镀金做的,叫金铺,用银做的叫银铺。紫苔是苔藓的一种,长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这两句诗从表面看,写的是景,是“勤政楼”的实景,但细细体味,就会感到这十四个字,字字都饱蘸了诗人感昔伤今的真实情感,慨叹曾经百戏杂陈的楼前,经过一个世纪的巨大变化,竟变得如此凋零破败。可以想象,当杜牧走过这个前朝遗址时,所看到的是杂草丛生,人迹稀少,重门紧闭的一片凄凉景象。
诗人不写别的,偏偏从紫苔着笔。这是因为紫苔那无拘无束,随处生长,自得其乐的样子深深地触动了他此时惨淡失意的心情。失意之心对得意之物,自然格外敏感,体味也就更加深刻了。
作者以紫苔见意,又从紫苔说开去,用紫苔的滋长反衬唐朝的衰落,小中见大,词浅意深,令人回味。说紫苔上了金铺,是一种夸张的手法。当年威严可畏的龙头兽首,而此时绿锈满身,如同长满了青苔一般,这就进一步烘托了勤政楼被人遗忘而常年冷落的凄凉衰败的景象。这里,“偏称意”三字写得传神,“偏”,说明万物凋零,独有紫苔任情滋蔓,好像是大自然的偏宠,使得紫苔竟那样称心惬意。这笔法可谓婉曲回环,写景入神了。
这首诗是诗人在极度感伤之下写成的,全诗却不着一个“悲”字。从诗的整体看,诗人主要采用明赋暗比的方法。前两句写的是此刻之衰,实际上使人缅怀的是当年之盛;后两句写的是此时紫苔之盛,实际上使人愈加感到“勤政楼”此时之衰。一衰一盛,一盛一衰,对比鲜明,文气跌宕有致,读来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