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尽管专门吟咏少年的诗数量不及模山范水、状物言志之作,但这类诗大都写得富有诗味,颇具特色。李白的《少年行二首》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写一个少年的信念和追求。诗开头运用荆轲的典故,表现少年对荆轲事迹的向往和憧憬。对英雄人物的追慕,是青少年们所共有的心理特征。整首诗从易水饯饮落笔,但不脱不粘,若即若离,从对荆轲的身世感慨跳跃到对自己的身世感慨,把由荆轲身上所焕发出来的豪情壮志,注入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凝结成一种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接着写鲁句践。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里仍然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
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形象。“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在春风得意之际,这些五陵侠少驰骋着骏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出入于花海酒肆,无拘无束,在欢歌笑语中忘怀了一切,不知什么叫时光与金钱,不知什么是愁苦与忧思。这里没有明显的是非褒贬,也没有暗示出什么微言大义。这些青少年,是幸福的。从这些青少年的身上,似乎可以让人感受到盛唐的国威给这些时代的幸运儿带来的狂欢与激情,似乎也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其中倾注的人生理想。
李白的《少年行二首》,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豪爽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全诗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这首小令的题材和趣味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它袒示了早期散曲的“俚曲”的胎记,其所表现出的风趣活泼,也是一目了然的。作者于煞有介事的交代背景后,安排了床上翻身、“压扁沈东阳”的可笑情节,可谓出奇制胜。“交颈效鸳鸯”、“锦被翻红浪”、“雨歇云收”等都是说唱文学中用得烂熟的文字,所谓“强作斯文语”,只要举一则明人模仿元人语言风格所作的《小桃红·西厢百咏》为例,就不难体会到这一点:“高烧银烛照红妆,低簇芙蓉帐。倒凤颠鸾那狂荡,喜洋洋,春生翠被翻红浪。”(《雨云欢会》)而“偌长偌大,偌粗偌胖”,那就更是百分之百的通俗口语。这一切诚如徐渭雨《南词叙录》中所说,“常言俗语,扭作曲子,点铁成金,信是妙手”。喜剧情节和俚语俗言,可说是元代谐谑性散曲的两大要素。
中国戏剧源于俳优表演,因而带着特有的娱乐性。到了元代的杂剧,仍保留着净、丑的角色,插科打诨也成为元杂剧风味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种欣赏习惯,对元散曲应当说有直接的影响,致使谑乐也成为散曲的一项审美内容。散曲与杂剧互相间的交互、影响,注意的人不多,却是客观存雨的。
古代帝王狩猎场面极其宏伟,司马相如《子虚赋》《上林赋》都极尽铺叙描摹之能事,对此作了生动反映。从扬雄《长杨赋》中“今年猎长杨,……罗千乘于林莽,列万骑于山嵎”也可窥见其规模之一斑。而《秦风·驷驖》之妙却全在以简驭繁,以少胜多,仅三章十二句四十八字即已写尽狩猎全过程,却同样使人觉得威武雄壮,韵味无穷。
首章写将猎。取景从四匹高头大马切入,严整肃穆,蓄势待发,充满凝重的力度感。四马端端正正站着,只待一声令下,便拔蹄飞驰。镜头接着由马转移至控制着六根马缰绳的人。“六辔在手”,显得那样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充满自信。这是赶车人,也即下句所谓的“媚子”之一,即秦襄公的宠臣。他还不是主角,只是“从公于狩”的一个陪衬。真正发号施令的是秦襄公。他带领一大批“媚子”,大规模出猎。此章虽只撷取一辆狩猎车的情景,而声势浩大又纪律严明的场面已可联想得之。驭马与驭天下,其理一贯,如后世白居易《授韦贯之工部尚书制》所云:“善御者,齐六辔;善理者,正六官。”所以此章通过层层反衬,暗写秦襄公治军治国有方。
次章写正猎。管山林苑囿的狩猎官,接到开猎的命令后,急忙打开牢圈樊笼,将一群群养得肥肥的专供王家狩猎作靶子用的时令兽驱出,于是乎轰轰烈烈的围猎场面就自然映现在读者脑海。这虽然只是个铺垫,但角度很巧妙,令人从被猎对象想像狩猎盛况,避实就虚,别具一格。至于为什么单单驱出“牡”兽,那是因为当时祭祀用的牺牲以牡为贵,不用牝兽。在纷纭的围场中,诗作的镜头紧紧跟随着秦襄公,只见他吆喝一声:“射左边的那一只!”果然那肥兽应弦而倒。这足见秦襄公武艺不俗。当然,他狩猎的对象只是驯养的野兽,这与《郑风·大叔于田》中“襢裼暴虎”(赤膊空拳打老虎)的公子相比,不免有点虚浮和滑稽。但以王侯之尊,让他真正到深山老林与虎豹猛兽直接较量,那是不现实的。因此,此诗的描写非常切合主人公的身份地位。诗只举秦襄公一隅,可谓抓住了牛鼻子,其余留下一片空白,让读者去自行想像补充。对于秦襄公,也只是摄取了一个刹那间的特写镜头,而略去其他枝节,叙事中有描写,笔法老练简洁。
末章写猎后。猎后情景可写的很多,如猎物的丰盛,猎者的欣悦等,但都未免落入寻常窠臼。此诗的猎后视角独特,大有王者风范。诗写猎后即游于“北园”,按常理推测那北园与猎场应该是相通连同在一区的,并非要绕道另去一处游息。故首句既是场景的转换,突出了王家苑囿之广大,也是氛围的转折,由张而弛。一个“游”字意脉直贯篇末。前“狩”后“游”,互为补充,整个过程相当完整。次句又着眼于“驷驖”,与首章相呼应,而神态则迥异,此处的驷驖不再是筋脉怒张,高度紧张,而是马蹄得得,轻松悠闲。一个“闲”字语意双关,马是如此,人也如此。后两句又对“闲”字着意渲染。輶车是一种轻便车。《周礼·校人》:“田猎则帅驱逆之车。”驱逆之车即是輶车,其作用在于围驱猎物,供猎者缩小包围。猎后的輶车已不用急驶飞赶,因而马嚼上铃儿叮当,声韵悠扬,从听觉上给人悠闲愉悦之感。最妙的是末句的特写,那些猎时奋勇追捕猎物的各种猎狗都乘在輶车上休其足力。这一宠物受宠的镜头很有情趣,也很耐人寻绎,将先前的紧张与现时的休闲形成鲜明对照,使末章的“闲”趣表现得淋漓尽致。
全诗叙事取景高度浓缩,突出典型场景和人物,抓住富于表现力的瞬间和细节,因而虽只窥豹一斑,却能使人想见全豹,其艺术概括力很值得借鉴。《诗经》中写狩猎的名篇有二,即《郑风·大叔于田》与此篇,前者反复铺张,以繁见长,后者精要简约,以简著称,而这恰恰代表了中国文学的两大传统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