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和同期所写的《夜读兵书》等诗一样表现了诗人忧国忧民的情怀。
开头两句生动地描写春社日农村的热闹景象。三四句突然转折,写农民只不过暂且祈求麦熟能吃饱饭,不能再说谷践伤农。这样写,含意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农民的深厚同情。接着,由此联想到该窜逐那些残害百姓的贪官污吏,同时希望朝廷尽快起用抗战志士张浚,使天下贤才能云集朝廷,让有才能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结尾两句进一步表明诗人的强烈愿望:只要天下贤人都能云集朝廷,国家中兴有日,即使自己穷死山村亦胜于封侯。充分表现了诗人不计一己之穷通崇高的精神境界。
诗人用“棠梨花开”起兴,塑造了一幅春枕日的美好景像,继而又用“社酒浓”,“鼓冬冬”作更细致的描绘,反映容社日的欢乐、热闹。这种从视觉、嗅觉、听觉三个角度来表现的方法,是古代诗人常用的艺术手法。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
关于孔子作《曳杖歌》前后的情况,在《礼记·檀弓上》、《孔子家语·终记解》以及《史记·孔子世家》等书中都有大体相同的记载。兹引《礼记·檀弓上》中的相关文字如下: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东汉郑玄在上述引文之末注解说:“明圣人知命。”所谓“知命”,字面意思是了解自己的命运;比较科学的解释,也就是依据已知的情况对未来作出较为近是的预测。孔子唱这首歌时,只是一种预感,接着病倒了,七天后去世,正应验了他预感的正确。活着,活得清醒;快去世时,也不糊涂。大概这就是孔子之所以为孔子,也是这首《曳杖歌》所要昭示世人的这一层意思吧。
从《礼记》的记载中可以知道,孔子在吟唱这首《曳杖歌》之前,心灵上正经历着微妙的深刻的变化:夜里他做了一个不祥的梦,梦见正坐在两个廊柱之间被人祭奠;他早早地起了床(“蚤作”),或许梦醒后就一直未曾睡着吧;他反背着手,拖着手杖,孔颖达解释“负手曳杖”说:“杖以扶身,恒在前面用。今乃反手却后以曳其杖,示不复杖也。”(《礼记正义》)所谓“示不复杖”,意思是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不会再用手杖了;他还“消摇于门”,从屋内走到门口,显出一副放松随便的样子。“消摇”,即“逍遥”,安闲放松的样子。孔颖达说:“夫子礼度自守,貌恒矜庄。今乃消摇放荡以自宽纵……示不能以礼自持。”又说“负手曳杖”与“消摇于门”二句,“并将死之意状”(引书同上)。正是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心态支配之下,孔子这位在二十多年前已早知“天命”的哲人,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也不能不长歌当哭,动情地唱出这首留恋人生、爱惜生命、无奈地直面死亡的悲歌。
《曳杖歌》全文只三句。前两句用比拟,以物比人,以“泰山”、“梁木”拟“哲人”。“泰山”是众山所仰的高山,现在泰山快要崩塌,众山就无可瞻仰了。“梁木”是放置檩条、椽子的地方,现在梁木快要折断,檩条、椽子就无可依托了。紧接着这两个比喻的句子,末句直接说到自身。“哲人”,乃夫子自道;“萎”,原指草木枯死,引申为病危。上述做梦等种种潜意识的以及行为上的异常情况,令孔子自感已经病入膏肓,将不久于人世了。孔子的高足子贡,这天早上刚好来看望老师,听了这首歌,由“泰山”、“梁木”的比喻,他想到了“哲人其萎”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他所说的“则吾将安放”,意思是他们这些学生就将永远失去孔子这位诲人不倦、可敬可亲的好老师了,不觉心情黯然。
全诗三个句子,虽有前两句的比喻与后一句的直陈两个层次,但因感情真挚,比喻贴切而又形象,且句式整齐,每句的第三字都用表示“大概”或“将要”的副词“其”字,故仍不失一气呵成、流利紧凑的即兴吟成的本色。
此诗首章从主人公拜会友人途中写起。一个处在上升时斯的新兴贵族,率领着众多仆从乘坐着戴星马拉的华车,去见朋友。车子跑起来,车声“邻邻”,如音乐一般好听,他仿佛在欣赏着一支美妙的曲子。正因为他有好心情,才觉得车声特别悦耳。最叫他得意的还是拉车的马,额头间长着清一色白毛,好似堆着一团白雪。白额的马,旧名戴星马,俗称玉顶马,是古代珍贵的名马之一。他特地点明马“白额”的特征,当然是要突出它的珍贵,更重要的则是借此衬托自己的尊贵。因而从开头两句叙述中,可以察觉到主人公的自豪与欢愉的情怀。紧接着三、四句便说自己已安抵朋友之家——这是一个贵族人家,非一般平民小户可比,未见主人之前,必须等待侍者的通报、传令。主人公如此说,无非是要突出友人门第高贵,突出友人的高贵,目的则在暗示自己也是有身份的。首章后两句是“言在此而意在彼”,自我标榜,可谓含而不露。
第二、三章意思相同,说主人公受到朋友的热情款待。头两句借当时民歌中常用的“阪(或山)有×,隰(或泽)有×”的句式起兴,以引出下文,在意义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并坐”表示亲热,他们是一对情投意合的朋友,一见面,就在一起弹奏吹打,亲密无间。主人一再劝告着:今日会面要尽情欢乐,转眼间我们就会衰老,说不定哪一天会死去。这里所表现的及时行乐的思想,与东汉《古诗十九首》中说的“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的话很相似,它们之间也许有着相承的关系。此诗“今者”两句尽管情调有点消极,但放在朋友间相互劝乐的场合,坦露襟怀,以诚待友,在酒席上流露出的人生短促的感伤,本可以理解,不必非要斥之以“腐朽”“没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