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此为作者的代表作之一。全词语淡情深,清新索雅,一波三折,将客中思归的情怀抒写得娓婉动人。
上片首两句先写客中值上元灯节。“雪尽”则见日暖风和,大地回春。《吕氏春秋。贵信》云:“春之德风,风不信(不如期而至),则其花不盛。”故谓花开时风名花信风。而农历正月十五日上元节又称灯节,为赏灯之期。此“灯期”之花信为“小桃”,上元前后即著花,状如垂丝海棠。欧阳修咏小桃诗所云“初见今年第一枝”者是。所谓“惊动”,即言春到南楼,时值元宵,小桃开放,如从睡梦中惊醒。
三、四两句,写倚“南楼”之栏干,承上“灯期花信”而来,词意有所转折。独倚栏干之人,必不游众之中,而这一番寒意,是因为刚下过的一场小雨,还是因为客心悲凉的缘故,亦是断难分辨。
过片“莫信栏干频倚”,翻进一层写归思之切。
所以强言莫倚,是因为倚栏干也只能“—望几重烟水”,重重叠叠的烟水云山遮断了故国的望眼。接下来“何处是京华”,全是望寻之神,说明他欲罢不能。“京华”指京都,即汴京。最后再作否决:“暮云遮”,即还是望而不见。此句似暗用李太白“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诗意,既写景兼以寄慨,实有比义。
这首词清雅情深,当为词人的代表作。
这首古体诗写诗人的一个平常的生活片断。诗人按照行动的足迹,安排了连续的四个场面。全诗没有奇思妙语,没有汹涌的生活波澜。诗人只是拣取身边日常琐事,平淡的生活场景,略加点染,流露出恬淡的生活旨趣,给人以情真语切的感觉。
先写归家途中的情景。“暮归山已昏,濯足月在涧。”暮色苍茫,乱山昏暗。崎岖的山道上,诗人信步归家。在诗人的感觉中,溪涧潺谖,淙淙作响;明月初升,清辉撒冷;涧水清澈,月影流布。空山是这样的清幽,这样的寂寥。身在其中,濯足清流,别有一番情趣。“濯足”暗用了《楚辞·渔父》的故实,含蓄地表达出诗人的身份、生活态度和高尚节操。起句擒题,所写之景,所叙之事,无不是“暮归”,无不是“山中”。
随着诗人的脚步,眼前出现了一座山间陋室。“衡木栖鹊定,暗径流萤乱。”其屋横木为门,简陋如此;鹊栖其上,冷落可知。再以小径幽暗,流萤乱飞加以渲染,景象的荒芜,氛围的凄清,家境的贫寒很好地表现了出来。诗人的感情通过“衡门”作了隐隐的透露和巧妙的暗示。衡门虽然简陋,但如果自己不以为陋,也可以游息其间。贤者乐道忘忧,虽身处陋室,而不以为苦,反能自得其乐。这是一种乐观的人生态度,尽管这种态度的背后也有悲哀和痛苦。诗人就是以这样的贤者自居,甘处衡门,自得其乐。从“栖鹊”、“流萤”等景物看,较一、二句所写事物已有一段时间间隔,这时夜幕降临已很久了。“栖鹊定”与“流萤乱”,这一“定”一“乱”,一静一动,相映成趣,下字十分准确,是句中字眼。
接下来便是叙写家人团聚的情景。“妻孥候我至,明灯共蔬饭。”天色已晚,灯火已明,粗菜淡饭已具,妻子儿女坐等诗人归家。和乐融融的山乡田家生活显得真切而自然。最后以诗人伫立松桂之下,仰望浩渺星空作结,意蕴幽远,含蓄深沉。“伫立松桂凉,疏星隔河汉。”夜已很深,万籁俱寂;晚风习习,凉意袭人。诗人久久伫立,徘徊松桂之下。仰望天空,只见疏星点点,明月高悬,勾起了诗人无限的遐想。诗人似乎有所失落,有所追寻,而失落追寻的究竟为何物,又显得倘恍迷离,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可供想象的无限空间。
全诗采用移步换景之法,层层推移,步步腾挪,使诗歌跳脱而有变化。诗人用疏淡的笔触,通过平凡生活事件的叙述和特定环境的描绘,反映出诗人复杂的内心世界。有对山间恬淡生活的热爱,也有人生失意后的淡淡哀愁。诗中的溪涧幽泉,青松佳桂等意象,透露出山野闲人那种清高隐逸的旨趣。而暗径幽深,流萤乱舞,又烘托出诗人烦乱茫然的情绪。诗的基调是较为明快自然的,但也多少笼罩了一层轻柔的迷惘和淡远的惆怅。诗人运笔古拙,洗脱铅华,纯用白描,以平实直朴取胜,而不以夸饰渲染为工。初读起来似觉有些乏味,但细加玩赏,便又能感觉到语虽淡而味终不薄。这也许就是此诗的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