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是编年体史书《左传》的一个片段,却俨然一篇完整而优美的记事散文。文章把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这一历史事件,具体可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使我们仿佛真的进入了时间隧道,面对面地聆听历史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一事件的缘起、发生、发展和最后结局。从而,不仅让我们明了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而感悟到郑国最高统治者内部夺权斗争的尖锐性和残酷性。
《郑伯克段于鄢》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记叙得法。此文并不平铺直叙地记述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紧紧抓住相关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及其言行展开记述。这样,不仅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决定着事件的发展和结局;同时又使我们在事件的发展和结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固有个性。
通过《郑伯克段于鄢》,我们还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传》的一种总体行文特点,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贬字,而褒贬自在其中。这种手法,也正是《春秋》一书所用的手法。即后来常说的“春秋笔法”。即如我们所说的郑庄公阴险狡诈、姜氏偏心溺爱、共叔段贪得无厌,并非作者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他们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好的叙事体作品,作者的倾向是在真实而客观地叙述和描写故事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的。
《郑伯克段于鄢》结构完整,情节波澜起伏,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尤其是把郑庄公老谋深算的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郑庄公先封叔段于京,又听任叔段“不度”,“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既而“收贰以为己邑”,最后"伐诸鄢",有人认为表现了庄公的"仁慈"和"忍让",有人却认为他是有意"养成其恶".此事是春秋开篇的第一则故事,除了说明多行不义必自毙之外还讲说了兄弟的悌,以及后面颍考叔劝君,庄公掘地见母表现出的孝及君臣之义,是孝悌故事中的经典。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
词的上半阕,作者用了寥寥数笔,就把他从十七岁以来十五年间的坎坷经历粗略地描述了一番。用了两个“纵横”,把自己怀才不遇,箫剑双负的心情形象地表达出来。才“纵横”,是说他的才能大,泪“纵横”,是说他的悲哀多。“箫心”侧重于生活中的各种幽情亲情,“剑名”则主要是大的人生追求和志向抱负,二者“双负”,作者只赢得泪纵横。
词的下半阕,进一步写个人生活之悲:春天来时,连个关心的梦都做不成,不言也人关心自己,反言自己无倾注关心的对象;不说真实的关心,只求做个关心梦,话语中所包含的这些凄怨哀伤,是十分沉痛的。作者又巧妙地用了两个“飘零”,把自己为了功名,南北数次奔波的经历和自我安慰的复杂心情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看了词的最后一句话才知道,作者一生漂泊无定,如今虽有些悔怨,但他已不看重这些,因为人生本就是雪泥鸿爪,因为他已信奉了佛教。
据史料记载,龚自珍在道光三年有信佛事。他回乡后在苏州与江沅、贝墉等几个佛门俗家弟子搅到一起,还参加了拜佛诵经。在作者的许多诗歌中,都有他学佛的印记,不少佛经上的语言,被龚自珍写入诗歌中。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学佛来解脱自己考场不得意的失落,这也是当时许多失意文人的通常做法。不过,读了这首词的最末一句,往往有一种苦涩生出,让人同情作者,这正是此词的艺术魅力所在。
这首《归雁》,虽写于北方,所咏却是从南方归来的春雁。
诗咏“归雁”,雁是候鸟,深秋飞到南方过冬,春暖又飞回北方。古人认为,秋雁南飞,不越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它们飞到峰北就栖息在湘江下游,过了冬天再飞回北方。作者依照这样的认识,从归雁想到了它们归来前的栖息地──湘江,又从湘江想到了湘江女神善于鼓瑟的神话,再根据瑟曲有《归雁操》进而把鼓瑟同大雁的归来相联系,这样就形成了诗中的奇思妙想。
“潇湘何事等闲回?水碧沙明两岸苔。”开头两句用的是倒置法。古人一般不大了解大雁的生活习性,认为它们飞到湖南衡阳县南的回雁峰,就不再南飞,到第二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就向北返回。潇湘在洞庭湖南面,水暖食足,气候很好,古人认为是大雁过冬的好地方,所以诗人想象归雁是从潇湘飞来的。大雁作为一种候鸟,每当春来,由南返北本是一种很正常的自然现象,但诗人偏要发问,连用两句设问,一反历代诗人把春雁北归视为理所当然的惯例,而故意对大雁的归来表示不解,询问归雁为什么舍得离开那环境优美、水草丰盛的湘江而回来。这突兀的询问,一下子就把读者的思路引上了诗人所安排的轨道——不理会大雁的习性,而另外探寻大雁归来的原因。
作者在第三、四句代雁作了回答:“二十五弦弹夜月,不胜清怨却飞来。”湘江女神在月夜下鼓瑟(二十五弦),那瑟声凄凉哀怨,大雁不忍再听下去,才飞回北方的。这两句化用了湘灵鼓瑟的传说。古传湘水女神善鼓瑟,瑟本来有五十弦,因女神弹得声调凄怨,上帝令改为二十五弦。诗人发挥丰富的想象并借助美丽的神话,为读者展现了湘神鼓瑟的凄哀意境,着意塑造了多情善感而又通晓音乐的大雁形象。那么诗人为什么将湘神鼓瑟写得如此凄哀?大雁为什么“不胜清怨”呢?实际上诗人笔下的大雁是从“楚客不堪听”敷演而来,作者是按照贬迁异地的“楚客”来塑造客居湘江的旅雁的形象的。旅雁听到湘灵的充满思亲之悲的瑟声,便乡愁郁怀,羁思难耐,而毅然离开优美富足的湘江,向北方飞回。诗人借助充满羁旅愁苦的大雁,委婉地表达了客居他乡的羁旅愁思。从归雁想到了它们归来前的栖息地,又想到了湘江女神善于鼓瑟的神话,再根据瑟曲有《归雁操》进而把鼓瑟同大雁的归来相联系,这样就形成了诗中的奇思妙想。
短短四句诗,构思新颖,想象丰富。诗中的潇湘夜景和瑟声虽都是想象之词,但通过这样一问一答,却把雁写成了通晓音乐和富于情感的生灵了。这首诗表面上写大雁,实际上是写诗人在春夜的感受。诗中没有直接说这种感受是什么。正因为没有明白说出,才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
《归雁》中的“不胜清怨却飞来”一句,原来是这首七言绝句构思巧妙新颖,想象丰富,笔法空灵,抒情婉转,意趣含蕴。它以独特的艺术特色,而成为引人注目的咏雁名篇之一。
黄景仁在乾隆中后期,是著名的诗家,也工词,这首《沁园春·生日自寿》,作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壬辰,时年二十四岁。据年谱,作者的生日是正月初四,但在词中,既没有涉及新春的景象,也没有家人团聚的情景,可以断言是客中之作。词的内容,主要是抒吐自己身世的悲辛,以及生计艰难才命相妨的酸楚,基调是非常凄苦的。
作者志大才高,孤寒清苦,何以在生辰之日,有如此悲痛的措词,请先略述他的身世:作者生四岁而孤,家境贫寒,全靠寡母抚养。他天资聪慧,八岁能属文,九岁赋诗即有“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佳句。十六岁时应县试,在应试的三千士子中,一举夺冠,显露出非凡的才华。十七岁补博士弟子员,十九岁应乡试不第。当时常州知府潘恂升任浙江观察使,他被邀至杭州,曾往钱塘观潮,作《后观潮行》,一时传诵。二十一岁,再应乡试,仍未中式,困穷愈甚。二十二岁至二十四岁,与友人洪亮吉同入安徽提学使朱筠幕中,虽然受到礼遇,但仍悒悒不得志,感到长期为贫困、折磨所扰。估计作此词时,他人在安徽。
词的起三句“苍苍者天,生我何为?令人慨慷”,词人以激动的心情,大声呼天:为什么生下我来,使我心情如此愤激?三句笼罩全篇,引出下文的无穷感慨。“叹其年难及”等四句是说:论年龄我已二十四岁,该是奋发有为的时候,然而岁月匆匆,丁年(二十岁成丁)早已超过,而我竟困顿如斯;长期觅食他乡,至今还是一介书生,论功名事业,都无成就,而且是“一寒至此”,幕僚微俸,无以解家人的饥寒,人生艰辛的滋味,算是尝尽了。“一寒至此”,用《史记·范雎传》典故。范雎初事魏中大夫须贾,为贾毁谤,答辱几死。逃至秦国,更名张禄,为秦丞相。后须贾奉使人秦,雎故着敝衣往视,贾怜其寒,曰:“范叔一寒至此乎!”因取一绨袍为赠。旋知雎为秦相,大惊请罪,雎念其尚有眷怜故人之意,故释之。作者用这一典故,表明自己虽年已二十四岁,却已贫寒到如此程度,家徒四壁,四岁丧父、祖父、祖母、长兄相继去世,靠母亲守节抚养成人,尝尽辛酸,怎能不有“生我何为“之痛。下一韵“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灌苦笋肠”,作者感叹才名和好梦,都靠不住,论才名,则是寄人篱下,乞食他乡,论好梦,则乡试落第,功名之事,渺如云姻。“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占来薄幸名”,作者在十九岁的时候,就曾有此感,现在又过了五年,青衫依旧,白袷自怜,怎不令人伤感。“断尽黄蜜苦笋肠”这一叹,当令天下有才有志的贫寒之士,同声一哭。“黄虀苦笋”,都是味辛味苦的食物,吃黄虀苦笋饱受饥寒的穷孩子,成为一代的大诗人,这是朱门酒肉、脑满肠肥的俗人所不能理解的。记得陈迦陵在《沁园春·赠别芝麓先生》的词中,曾有“酒则数行,食而三叹,断尽西风烈士肠”的酸辛之语,同样使用“断肠”一词,而作者此时处境,比之迦陵,其困苦实远过之,怎能不临风悲叹!而在此时,作者更念及六旬老母,一生苦节,也竟未能在儿子身上,取得菽水承欢的报答,真是苦节难偿,徒增悲感。也就在去年(1771)作者《别老母》诗中云:“搴帷别母河梁去,白发愁看泪眼枯。惨惨柴门风雪夜,此时有子不如无!”作为儿子,不能赡养衰年的慈亲,反而使老母在柴门风雪之夜,增添泪眼欲枯的别离悲痛。这样的儿子,真是不如没有的好。
下片“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两句,紧承前文,上句与起笔“苍苍者天,生我何为”相应,下句感叹华年已逝,华发已生,引出古人和自己相比,痛感天之生才,有时未必能尽其用。“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四句,言历史上东汉邓禹二十四岁的时候,已经位列三公(“拜衮”,指古代拜授三公之职),拜官大司徒,掌管朝政;三国吴周瑜,也在二十四岁时,已经掌握兵权,为建威中郎将,吴人称为周郎,声名显赫。再看自己,同样是二十四岁,依然是一衿寒士,同样有才,而时运名位有云泥之别。可见天之生才,有用有不用,有的乘时而起,有的身在草莱,是天公有意对人戏弄,还是才命相妨?又怎能不使人悲慨。思念及此,作者以“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诸语自解:寿命不是人所能争的,而我已达到能展露才华的年龄,有才也不一定有福,而我却是有才无福,而今乃一寒至此,只能借酒消愁,以酒狂自命了。(“酒狂”一词,见《汉书·盖宽饶传》:“无多酌我,我乃酒狂。”意谓纵酒使气)最后,作者以“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三语作结,表明自己并非狂于酒者,在感慨万端的情况下,只能举酒消愁,含辛凝想,看来自己只有在五湖边上,躬耕三亩土地,聊作用舍行藏的归宿了。(“五湖”:指太湖,作者家近太湖。“行藏”一词,出《论语·述而》:“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这首词写得非常激楚,而在字里行间,和他的许多诗章一样,不掩其高傲真挚的本色。他所抒发的,乃是内心世界中深藏的激情,他是才华横溢有理想有抱负的诗人,似乎成熟得过早一些,二十四岁的人,在我们现在看起来,是在小青年之列,然而他在诗词创作方面,则是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就其秉赋而言,确有惊人之处。他在生辰之日,虽然触绪自伤,却也并非就此消沉下去。就在这年三月上巳日,朱筠学使曾集安徽文士,会于采石之太白楼,一时授简赋诗者数十人,他年纪最少,乘醉著白袷立日影中,落笔顷刻数百言,一座皆惊。结句云:“高会题诗最上头,姓名未死重山丘。请将诗卷掷江水,定不与江东向流。”与会者无不惊为奇才。可惜他在所谓乾隆盛世,竟不能尽其才行其志!读了这首自寿词,不禁为之三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