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描绘了遭受蝗灾之年的农民生活,揭露了政治的黑暗,表达了诗人对人民生活的关怀和同情。诗的语言明白如话,不用典故,不事雕琢,选择了富有典型事例来描绘而获得很好的效果。
“村落甚荒凉,年年苦旱蝗”。开头两句总写荒村,点明原因。农村倍受旱灾和蝗灾之苦,年复一年,没有收成,因而农民破产,农村凋敝,村落十分荒凉冷落。一个“甚”字,写出了荒凉的程度。这是明代广大农村的缩影。
颔联详写一家农户。这家农户的生活,老翁为了还债,年纪老了,还得去做雇工。佣工所得,只够还欠债的,可是官府还要催缴赋税。老翁只好忍痛将自己的幼子卖掉,用卖儿卖女所得的钱去缴纳官府的赋税。从此老翁一家骨肉分离。可以预见老翁的境况将会更加恶劣。
颈联继续写老翁贫困的生活。墙壁坍坏,风如同从屋里出来一样,屋梁倒塌,月光直照床上。这两句写得很形象。这里虽然写的是一个农户,但他是千百个农户的代表。这两联对“甚荒凉',“苦旱蝗”作了具体形象的描绘。
尾联把“村落甚荒凉”的社会原因揭示出来了。地方官吏为了升官发财,不肯如实上报灾情,以减免一些租税。所以说“荒村”的直接造成者是地方官吏。
在诗人的笔下,人民的生活极其困苦,由于年年蝗灾,已经穷到无钱、无粮、无完屋的地步,荒凉由此可以想见,但地方官却因为担心影响了“政绩”,“不肯报灾荒”,直指官员的冷漠与自私。本诗揭露了官场上的黑暗与冷漠,表达了诗人对人民生活深切的关怀和同情。全诗语言精练、结构谨严、形象鲜明,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对人民深切的理解和同情,有很强的现实主义色彩。
石苍舒字才美(苏轼诗集作“才翁”),长安人。擅长草书、隶书书法,人称得“草圣三昧”。苏轼由开封至凤翔,往返经过长安,必定到他家。1068年(熙宁元年),苏轼凤翔任满还朝,在石家过年。他藏有褚遂良《圣教序》真迹,堂取名“醉墨”,邀苏轼作诗。苏轼回到汴京,写了这首诗寄给他。
苏轼是大书法家,有多篇诗谈到书法。像《凤翔八观》里的《石鼓文》、《次韵子由论书》、《孙莘老求墨妙亭诗》和这首《石苍舒醉墨堂》,都是脍炙人口的。那几首诗都涉及论书,而这首诗纯粹从虚处落笔,尤其特殊。
这是苏轼早期的七古名篇。他后来的七古中常见辩口悬河、才华横溢的特色,这首即是这种特色早期成熟的表现。堂名“醉墨”就很出奇,诗也就在这名字上翻腾。
起首明要恭维石苍舒草书出众,却偏说草书无用,根本不该学。这种反说的方式前人称为“骂题格”。
第一句是充满牢骚的话。这些牢骚是和苏轼那段时期的感受分不开的。在凤翔的前期,知府宋选对他很照顾。后来宋选离任,由陈希亮接任。陈希亮对下属冷冰冰的,又好挑剔,甚至苏轼起草的文字,他总要横加涂抹。苏轼对此很不满,在诗里也有所表现,如《客位假寐》。苏轼到了京城,正值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张变更法度,苏轼也不满意,以致后来因此而遭放逐。这时虽未到和王安石闹翻的地步,但心里有牢骚,所以借这首诗冲口而出。这句话表面上不怎么样,但把“忧患”的根源归于“识字”,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忧患”到底何在,作者却一点即收,使读者自己领会。古人轻视识字的,要数项羽最有名气。他认为字不过用来记记姓名,不值得学(《史记·项羽本纪》)作者巧妙地用了项羽这个典故而不落用典的痕迹。开头说,识字本是多余的事,更何况认草字;写草字,又写得龙飞凤舞,让人打开卷子一看惊叹不己,那就更不对了。“惝恍”二字形容草书的变化无端。“令人愁”明贬暗褒。这两句紧紧呼应下文“兴来”二句。这四句破空而来,合写两人而侧重对方。
五六二句从诗人到对方,在章法中是转换之处。苏轼是书法家,《次韵子由论书》一开始就说:“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用“我尝好之”对比“君有此病”,也是明贬暗褒。“病”指其好之成癖,暗伏对方草书功力之深,引出下面六句正面点明“醉墨”的旨趣。七八两句把《庄子》两个篇名用来赞美对方草书功力之深。九、十两句正面点明以“醉墨”来命名的用意,十一、十二两句又用柳宗元的比喻回应“君有此病何能瘳”,看似批评,实是夸奖。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不倦,造诣必深。下面四句即是正面赞美。这四句极有层次,首句总提,次句暗用前人“笔冢”(如王羲之、智永、怀素等)的故事写其用力之勤。接下来写其造诣之深,这是用力之勤的结果。这两句又和篇首“神速”句呼应,一正写,一比喻。条理井然,语言飞动。
“我书”四句回到诗人自己,呼应上文“我尝好之”句。诗人先谦称自己的书法“本无法”,即不合规矩,“点画”句和“惝恍”句相应。接下两句反问石苍舒为何对他的书法如此偏爱,表面上是诗人自我否定,实有自负书法之意。如果正写就显得乏味,而且易流为诗人的自我吹嘘,用反诘语气来表现,供人回味,深得立言之体。怀素说:“王右军云,吾真书过钟而草不减张。仆以为真不如钟,草不及张。”“不减钟张”句即翻用这个典故赞美石苍舒。汉末张芝(伯英)和罗晖(叔景)、赵袭(元嗣)并称,张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见《晋书·卫恒传》)“下方罗赵”句即正用此典以收束“我书”。张芝人称“草圣”,《三国志·魏书·韦诞传》注说,张芝家里的衣帛,必定先用来写字,然后才染色做衣服。他临池学书,每天在池里洗笔,池水都成黑色了。结尾两句,诗人又反用此典回应篇首四句,既点到了石苍舒,又点到了自己。这四句都用写字的典故,出神入化而又紧扣主题。
这首七古体现出苏轼的作诗本领。赵克宜评价说:“绝无工句可摘,而气格老健,不余不欠,作家本领在此。”所谓不余不欠,就是既把题意说透,又没有多余的话。这正是苏轼风格的特色。善于在别人难于下笔之处着墨,把叙事议论抒情完全熔为一炉。语言形象生动,结构波澜起伏,正说反说,忽擒忽纵,意之所向,无隐不达。如同天马行空,去来无迹;细加寻绎,却又纲举目张,脉络分明。正如作者所说的画竹之妙:“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王维吴道子画》)至于使用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体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
苏轼对于书法技艺的看法是「由技入道」,追求无意的境界,但此一境界必须由积学勤练而得,诗中有「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便是积学勤练的过程,「我书意造本无法」则是所达到的境界。《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於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最足以作为证明。
首句“游人五陵去”“游人”,强调其浪游者的身份。“五陵”本为汉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武帝茂陵、昭帝平陵,都在长安,诗中用作长安的代称。京华之地,是游侠云集之处。“宝剑值千金”,惜别赠别乃知之所为这句诗本为曹植《名都篇》诗句,这里信手拈来,不仅强调宝剑本身的价值,而且有身无长物的意味。这样的赠品,将是无比珍贵,不可等闲视之。诗中写赠剑,有一个谁赠谁受的问题。从诗题看,本可顺理成章地理解为作者送朱大以剑。而从“宝剑”句紧接“游人”言之,似乎还可理解为朱大临行对作者留赠以剑。在送别时,虽然只能发生其中一种情况;但入诗时,诗人的著意唯在赠剑事本身,似乎已不太注重表明孰失孰得。这反而耐人寻想。
千金之剑,分手脱赠,大有疏财重义的慷慨之风。不禁令人联想到一个著名的故事,那便是“延陵许剑”。《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受封延陵的吴国公子“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冢树而去。”季札挂剑,其节义之心固然可敬,但毕竟已成一种遗憾。“分手脱相赠”,痛快淋漓。最后的“平生一片心”,语浅情深,似是赠剑时的赠言,又似赠剑本身的含义——即不赠言的赠言。只说“一片心”而不说一片什么心,妙在含浑。却更能激发人海阔天空的联想。那或是一片仗义之心,或是一片报国热情。总而言之,它表现了双方平素的仗义相期,令人咀嚼,转觉其味深长。浩然性格中也有豪放的一面。唐人王士源在《孟浩然集序》中称他“救患释纷,以立义表”,“交游之中,通脱倾盖,机警无匿”,《新唐书·文艺传》谓其“少好节义,喜振人患难。”那么,这首小诗所表现的慷慨激昂,也就不是偶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