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是写傅君用山园的。山园,即山中的园囿。《周书·武帝纪》说:“山园之田,各还本主。”杜甫《山寺》诗说:“野寺残僧少,山园细路高。”因知山园不仅在山之高处,且有一定规模。这首词用白描手法,勾画出了傅君用山园的雄奇面貌和游乐状况,表现了作者的归隐情趣。
上片写山园的人工建筑。开头三句写山水。东山,点山园所在的地点,铅山东山,离县城不远。“分得清泉一勺”,言从东山山泉引泉水入园,放养儵鱼,供其从容游乐。这三句既点了“山园”二字,以照应词题,又说明此园得山水之胜,可供游人休憩,自然引出以下三句。“堪笑”三句写园中楼阁。“多少松窗竹阁”,言山园中,松林下,竹园傍,建有不少亭台楼阁,原想供“高人读书”之用,不料游人众多,成了游客眺望休憩之所。以有点无奈的口吻,描绘山园受游人欢迎的景象,别有一番情趣。“万卷”四句写傅君用“与人同乐”的志趣。言傅君用读书万卷,且有“达则兼济天下”之志,目前尚未获得一展宏图的时机,故修治山园,增种药草花木,供游人观赏,以实现“与人同乐”之志。见微知著,颂美了傅君用的高尚情操与志趣。
下片写山园的自然面貌,写得极有气势。开头三句写怪石。言有块怪石象秋鹗一样蹲在山头,一只脚支撑着身体,俯视人间,做出攫取“尘埃野马”之势,凶狠之极,也动人之至。“柱杖”三句写亭之高,山之险。作者以不柱杖就难以到达“危亭”、登到山半腰就觉得脚下生云以及攀上危亭毛发会结满霜花三个方面,或衬托,或描写,把山险亭高的状况,生动而形象的描写了出来。“此地”二句写山的变化。孔稚圭《北山移文》说:“蕙帐空兮夜鹤怨,山人去兮晓猿惊。”此处活用其意,言千百年来,此地随万物而自然变化,猿、鹤多寡不一,要设法招鹤归来,暗示了作者招隐之意。“吾亦有,一丘壑”二句,言自己也有隐居之处,暗示傅君用山园也是块隐居的好地方,卒章显其志,既点明了题旨,又收到了画龙点睛的艺术效果。
这篇墓志铭作者选取了妻子王弗的几则日常生活言谈,突出了王弗的贤敏睿智,及王弗对于生性真率随便的作者的忠告、帮助;她提出在人际关系中对两类人尤应保持警觉:一类是见风使舵、投人所好者;一类是对结交过于轻率者;表现了妻子王弗观察生活的精细和见识的卓然过人。此文于记事中寄托情思,记事简洁而感情深挚,文章所记之事不过二三,但一个贤明妻子的形象已跃然纸上。
文章开头说明王氏的身份,死亡的时间、地点,以及之葬的时间、地点。作者自称己名“轼”,表示恭敬和严肃。从第二段开始简介王氏生平,这也是墓志的主要组成部分。作者先介绍王氏的名字、籍贯和家庭出身,称夫人为“君”,体现互敬互爱。接着交代她出嫁时的年龄和所生儿子名为苏迈。
文中选取了王氏生前的几桩日常小事,来反映王氏的为人。她在娘、婆二家侍奉父母公婆“皆以谨肃闻”;陪伴丈夫在任上,经常告诫远离父母的丈夫。要按老父亲的教导办事。作者特别举出实例说明王氏注意来会丈夫的朋友,根据观察所得,分析其人的思想品质,提醒丈夫不要被奸邪谗佞之辈蒙骗。
文中以较多笔墨记述了王氏“从轼官于凤翔”的往事。这可以说是苏轼第一次离家远行,独自带着娇妻幼子前往凤翔赴任。初涉官场,不知深浅,加上离家千里。苏轼曾经多次思念家乡以至于茶饭不思。没有了父亲的庇护,也没有兄弟陪伴,只有王氏一人默默相伴,从此,两人就风雨同行,在宦海沉浮了。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王氏不仅是他生活上的伴侣,更成了他精神上的依托。
结尾写其享年,“年二十有七而已”,痛惜哀叹王氏的不寿;写作者父亲苏洵的话,既表扬了王氏“从于艰难”的高贵品质,又说明遵从父命“葬诸其姑之侧”的理由,这段言简意赅的文字,非常自然的讲述了王氏这位善良忠贞的夫人,也有了全面的了解,印象深刻。
结尾的“铭”有赞叹,有议论,既慨叹王氏早逝,又以能够尽孝母亲为慰,充分肯定王氏的一生恪尽妇道的美德。作者两次大呼“呜呼哀哉”,表明自己失去爱妻和贤内助的深切悲痛;全文仅四百余字,却全面而又重点突出地叙述王氏的生平,充分表达了苏轼和王弗夫妇之间超乎寻常的深厚感情。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