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协调的事物放在一起,引起危机的恐惧,是这首诗的情绪症结。
从原诗文本上看,把此诗落实为政治性的信谗远贤之忧,或者感情性的背信弃爱之忧,都比较勉强。特别是政治性的揣测,更为虚幻。关键在“予美”二字。“予美”为“我所爱慕的”这个意思。在《诗经》中,美有美人、丈夫或妻子的意思,更有美丽、美好的意思。因为钟爱,觉得这个人很美。所以,“美”字应该是一种感情亲爱的意思。如果可以这样理解,那么,“予美”的对象,就不一定是已经与作者定情相恋的人,但一定是作者明白地或暗暗地相恋之人。从全诗结构上看,被爱之人并不十分清楚自己被谁暗中爱上了,而第三者悄然而至。于是,作者暗中焦急:自己暗恋的人要被人抢去了呀!那是不合适的,不协调的!只有自己与这个人才是完美的一对。但是,这一切似乎都是在暗中进行的。暗暗的爱,暗暗的担忧,暗暗的感叹,于是,便出现了这首暗中担忧的歌。
从情绪上说,这首歌以猜测、推想、幻觉等不平常的心理活动,表达平常的爱慕之情。正因为作者爱之愈深,所以他也忧之愈切。至于有没有第三者来蒙骗所爱者的感情,这并无实指,或者干脆没有。然而,作者不管有没有第三者,就公开了他的担忧,这正是爱得深也疑得广。这一微妙的爱情心理,通过作者第一人称手法的歌吟,表达得淋漓尽致。
在艺术手段上,大量的比喻是其特色。比喻中采用的是自然界不可能发生的现象,来比喻人世间也不可能出现的情变。喜鹊搭巢在树上,不可能搭到河堤上;紫云英是低湿植物,长不到高高的山坡上;铺路的是泥土、地砖,决不是瓦片;绶草生长在水边,山坡上是栽不活的。这些自然现象本是常识,可是作者偏偏违反常识地凑在一起:“防有鹊巢”“邛有旨苕”“中唐有甓”“邛有旨鷊”,不可能的事物发生了。不过,自然规律不可违反,河堤上的喜鹊窝,山坡上的紫云英等等,都是不长久的。这里显示了比喻运用中的感情倾向性,意味着作者的担心也许是多余的。“谁侜予美?”实在谁也不能横刀夺爱,真正的爱情是坚贞不移的。这就是作者在担忧悬念中寄托的坚定信念。
碑文高度颂扬了韩愈的道德、文章和政绩,并具体描述了潮州人民对韩愈的崇敬怀念之情。碑文写得感情澎湃,气势磅礴,被人誉为“宋人集中无此文字,直然凌越四百年,迫文公(按指韩愈)而上之”(《苏长公合作》引钱东湖语)。黄震甚至说:“《韩文公庙碑》,非东坡不能为此,非韩公不足以当此,千古奇观也。”(《三苏文范》引)
起笔两句“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劈空而来,突兀高亢,豪迈警策,一下子就将读者的心紧紧抓住。作者并没有急于要说出具体是谁能具有如此崇高的威望和如此深远的影响,而是继续泛论这种伟人的作用,能“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接着又举出申侯、吕侯是岳神降生,傅说死后变为列星的古代传说来说明这类伟人降生到这世上来是有目的的,从这世上逝去后也能有所作为。这就为下文论述浩然之气作了充分的铺垫,蓄足了气势。于是,文章顺势引出孟子的名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并说明这种气无所不在,“寓于寻常之中,而塞乎天地之间”。接着,连用三组排比句,从所遇对象的反应、此气存在的条件和此气存在的方式这三个方面来具体予以描述、评论。“卒然遇之,则王公失其贵,晋、楚失其富,良、平失其智,贲、育失其勇,仪、秦失其辩”,这组排比句是说,突然遇上这种浩然之气,能使人失去其原有的贵、富、智、勇、辩,可见其威力之大。文章又用“是孰使之然哉”这一设问句,引出对此气存在条件的评述:“其必有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者矣”,实际上是强调此气乃无条件地存在于宇宙之间。正是因为它无条件地存在于宇宙之间,所以它的存在形式也变化不一,并不固定:“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岳,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以上三组排比句,如江海横流,浩浩奔涌,襄陵浸天,势不可挡。而为了疏荡其气,使文章形成顿挫,在一组和二组之间,用一设问句“是孰使之然哉”,表示意思的转换;在二组和三组之间,用一因果连词“故”,表示上下层之间的因果关系。三层写完,又用“此理之常,无足怪者”予以归纳小结,使其开合有序,奔放中现出严谨。这一段对于浩然正气的描述、评论,虽带有相当的夸张和较浓的神秘色彩,但浩然之气并非虚无飘渺的东西,而是确实存在着的,这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正义的力量和精神。因此,它的影响极为深远,比如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就将其写入著名的爱国诗篇《正气歌》中,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和浓郁的爱国主义精神。它在今后还将沾溉后人,涵育百代。
碑文首段,对于浩然正气作了充分的描述、评论,韩愈的高大形象已隐隐出现,于是二段顺势转入评述其道德文章。碑文先强调自东汉以来,“道丧文弊,异端并起”。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之后,不仅统一的政治局面不复存在,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而且儒家思想也完全解体。先是道教和佛教盛行,到了晋朝,又出现释、道合一的玄学。因此,从儒家的立场来看,儒道丧失、异端并起的说法并非夸张。再看文风,魏、晋文章已开始骈偶化,到了南期,骈文占了绝对的优势,讲究平仄押韵,堆砌辞藻和典故,内容空虚,陈言泛滥,连反对过于骈偶化的刘勰在写作《文心雕龙》时也依然采用骈文,可见其势力之大,已积重难返。即使进入唐朝,在政治、经济上出现了贞观和开元盛世,并先后出现了房玄龄、杜如晦、姚崇、宋璟等贤相,对于衰弊的文风,也无法改变。直到贞元、元和之际,“独韩文公起布衣,谈笑而麾之,天下靡然从公,复归于正,盖三百年于此矣。”用“谈笑”“麾之”“靡然”等词语来强调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号召力之强、声势之大,是完全符合文学史实际的。接着,碑文连用四个排比分句:“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夺三军之帅”,以此从文、道、忠、勇四个方面来盛赞韩愈的道德文章和为人行事。一个分句一个方面,概括力极强,气势也极其充畅,因此这四个分句也成为整个碑文最警策的名句而流传千古、脍炙人口。而韩愈在文、道、忠、勇这四个方面的表现,正体现了上文所写的浩然正气,所以苏轼强调说:“此岂非参天地、关盛衰、浩然而独存者乎!”这样,将一、二两段完全挽合起来。至此,读者才充分理解,原来碑文首段所放笔泛写的浩然正气,实际上是句句都在描写韩愈。由此可见此文立意的精巧,用心的良苦。
碑文第三段,完全转换角度,另起炉灶,从论“天人之辨”人手。所谓“天人之辨”,就是分清天意和人为两个方面的情况,也即是:“智可以欺王公,不可以欺豚鱼;力可以得天下,不可以得匹夫匹妇之心。”人干坏事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但天意是不能容忍的;人可以欺骗王公大人,但天意不能容忍人去欺骗小猪、小鱼,因为《易·中孚》的卦象象征着中心诚信,诚信到能感化小猪、小鱼等微细之物,如能扩大到以之施政,一定能获得吉祥,因为诚信正应合着天刚正的美德;人可以用暴力去夺取天下,却不能用暴力去征服匹夫匹妇之心,因为这也体现了天意。这些说法,在今天看来,有不少唯心的成分在内,但也不是毫无合理的内核。比如将天意理解为公理和法律,还是可以讲得通的。接着,碑文便从天意和人为的角度,连用排比句进行两相比照,指出:“故公之精诚,能开衡山之云,而不能回宪宗之惑;能驯鳄鱼之暴,而不能弭皇甫镩、李逢吉之谤;能信于南海之民,庙食百世,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于朝廷之上。”在这两相比照中,前项均属天意,后项均属人为。凡属天意者,韩愈都能取得成功;凡属人为者,韩愈全遭失败。所以结论是:“盖公之所能者,天也。所不能者,人也。”这样论说,不仅能与上文论述浩然之气的话完全吻合,不致矛盾,而且主要是突出和强调韩愈受到贬滴、遭遇诽谤、不能安身于朝廷,全是人为的结果,也即是君昏臣奸的黑暗政治所造成的。因此,碑文这样写,不仅是为了歌颂韩愈的忠诚和正直,也寄寓着对韩愈在政治上屡遭陷害打击的愤懑在内。
碑文第四段,重点描写韩愈在潮州的政绩以及潮州人民对韩愈的崇敬和怀念之情。由于韩愈在潮州期间重视兴办教育事业,故“潮之士,皆笃于文行,延及齐民”;由于韩愈在潮州期间重视水利、根除民患,故“潮人之事公也,饮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祷焉”。而对于王涤倡议重建韩愈新庙之举,“民欢趋之”。而当有人以韩愈生前在潮时间很短、对潮并不留恋为由认为在潮修建韩庙并无意义时,苏轼直接出面,以“如水之在地中”来比喻韩愈之神“无所往而不在也”,说明韩愈影响之广大深远,既极生动形象,又极具说服力。
碑文最后,为了进一步抒写作者对于韩愈的高度崇敬之情,又展开浪漫的想象,创作了一首热情洋溢的诗歌。诗中想象韩愈是天仙下凡,“下与浊世扫秕糠”的;他的诗歌成就极高,可以“追逐李、杜参翱翔”;他忠诚耿直,敢于“作书诋佛讥君王”;他感动上苍,“祝融先驱海若藏,约束蛟鳄如驱羊”。因而当他离开天廷以后,天帝十分悲伤,仍然将他召回。诗的最后,写作者献上丰厚的祭品,虔诚地向他祷告,希望他能在人间稍作停留,但他却翩然飞回天宫,于是作者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便涕泪滂沱了。诗中通过这种浪漫的想象,既再一次高度赞扬了韩愈的业绩,天人共鉴,韩愈的精神,感天动地,从而表现一位古文运动完成者对于古文运动开拓者的十分虔敬的心情,又紧密呼应碑文首段对于浩然正气的描述、评论,文心之深细严密,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综上所述,这篇碑文将议论、描述、引征、对话、诗歌等熔铸于一炉,高论卓识,雄健奔放,骈散兼施,文情并茂。正如王世贞所说:“此碑自始至末,无一懈怠,佳言格论,层见迭出,如太牢之悦口,夜明之夺目,苏文古今所推,此尤其最得意者。”(《御选唐宋文醇》引)而宋代著名诗文评论家洪迈,则将它与唐代许多著名作家所撰写的韩愈碑、传、墓志等文章相比,指出它完全超越了前人:“刘梦得、李习之、皇甫持正、李汉,皆称颂韩公之文,各极其挚……及东坡之碑一出,而后众说尽废……骑龙白云之诗,蹈厉发越,直到《雅》《颂》,所谓若捕龙蛇、搏虎豹者,大哉言乎!”(《容斋随笔》卷八)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