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简述了平定安史之乱的史实,展示了中兴碑雄奇瑰伟的特色,赞颂了中兴功臣们为护国安民而鏖战沙场的崇高精神。这是一首咏怀古迹的诗作,既凭吊古人,发百年兴废之感慨;又自抒胸襟,表达了对元结、颜真卿无限景仰之情。
此诗碑在浯溪东崖区,高、宽各110厘米,字大6至8厘米不等,行楷,姿媚遒劲可爱。其诗题、姓名、书者和年月都已经变得模糊而难以辨认。韩子苍疑此诗为秦观作(见《复斋漫录》),但据《苕溪渔隐丛话》记载:“余游浯溪,观摩崖之侧有此诗刻石,前云:‘读中兴颂,张耒文潜’;后云:‘秦少游书’。”今石上尚隐约可见。
以极平淡的语言,从极平常的生活场景里,表现了诗人不同寻常的感受,透露出诗人极为闲适的心情。
“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描写诗人尽情地领略着这凉爽的秋气。踏着美丽的月色,才觉得今晚的小宴结束得正是时候,似乎是“追凉”而散似的。一个“追”字,道出了诗人宴散步月平桥,沉浸在这新秋之夜的惬意心情。
“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写的是宴会结束的景象,表现出诗人的意犹未尽。可见此次宴会是十分成功的,宾主都共同度过了一个愉快而难忘的夜晚。
“残暑蝉催尽,新秋雁戴来”。暑尽秋来,蝉随着秋凉的到来,生命的时日将尽,抱树而鸣之声更切;新秋伊始,北雁结队南翔。诗人抓住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特征,把夏去秋来的自然界变化表现得十分富于诗意,称残暑是急切的蝉鸣之声催促而去尽,新秋季节是群雁方引来。五言律诗以第三字为诗眼。这两句以“蝉”、“雁”二字为诗眼,不仅使这两个诗句本身意象生动,警策动人,而且照亮了全诗,深化了诗的主题和意境,加强了全诗的艺术感染力,因此魏庆之在《诗人玉屑》里将这两字作为“唐人句法”中“眼用实字”的范例。
“将何还睡兴?临卧举残杯”。诗人在宴罢闲步时,伴随着明月而来的新秋凉意,诗人兴奋不已,似乎是他首先感受到了这种时令和物候的变化,这新秋的凉风,不仅吹散了诗人身上的“残暑”余热,也掀起了诗人心田秋水般的微澜,不知是喜还是悲,睡意全无。但夜已深沉,万籁俱寂,人们早已进入了梦乡,是该睡觉的时候了。于是诗人,为了今夜酣畅的一觉,又举起酒杯,独酌起来。
这首诗以赴宴归来的情态为描写对象,表现了诗人用山水风月歌颂诗琴酒乐,传达出诗人晚年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现了诗人的闲适与自足。
这首诗作于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九日黄花酒,登高会昔闻。”首联二句概言边塞无事,重阳佳节,众人按照传统的庆祝方式,喝酒登高,一派和熙欢乐之景。“霜威逐亚相,杀气傍中军。”颔联二句意指封常清治军雷厉风行,又能在和平时期时刻保持谨慎。“横笛惊征雁,娇歌落塞云。”颈联二句是诗人信手描写节日里战士们的欢愉活动,所谓“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些笛声、歌声里都蕴含着深深的思乡之情。“边头幸无事,醉舞荷吾君。”尾联二句是称颂在封常清的英明领导下,边境安宁,因而将士们能在重阳佳节高歌豪饮。
封常清是唐朝名将,在安史之乱初期因谗言被杀,历史上对唐王朝统治者自毁长城的举动贬斥颇多,而这首诗中则生动反映了这位将领能征善战,治军严谨,同时又放达不拘与下属同乐的可贵品质。
这首诗首句写三军祭祀誓师的悲壮场面,次句用夸张手法极言起义军气势之盛,第三句借用典故来形容义军将士众多,声势浩大,突出军威之壮,末句表达了抗清的必胜信念。全诗一气呵成,语言激昂豪放,雄健有力,洋溢着英雄豪情。
“缟素临江誓灭胡”句描绘出诗人亲率三军面对滚滚长江水,衣冠似雪哭声百里,举哀祭祀,誓死灭胡的悲壮情景。“雄师十万气吞吴”句中“雄”和“十万”言其气势浩大,可以吞掉整个“吴”地,表达出诗人灭清的雄心壮志。
诗人描绘出誓师的悲壮场面尚不足以表明灭清的决心,于是又写出“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两个双重否定句,进一步肯定抗清必胜。这里,诗人借用“投鞭渡”的典故写军旅众多,力量强大,抗清必胜,失地“中原”一定会收复,明朝江山依在。诗中字字句句显出军人风、英雄气、爱国情,读来铿锵有力,令人振奋。